公開道歉、賠償8.7萬元!楊冪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一審勝訴
該判決書顯示,原告訴稱,被告張某在其微博賬號上大肆釋出、轉發針對原告的誹謗、侮辱性資訊,包括“代言災星”“買水軍”“垮臉”等言論和大量醜化原告的配圖,並挑唆大量網友進行轉發,對原告進行惡評及貶損等
楊冪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一審勝訴 獲賠8.7萬
被告張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原告楊冪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0元
【說法給你聽】第二十期:朋友圈罵人也違法?
說法給你聽點選上方音訊即可收聽,拖動小黑點可續聽微信作為被很多人喜歡的社交工具其朋友圈功能也成為人們分享生活點滴的一個重要平臺平時生活上有什麼不順心的事或遇到了什麼奇葩人總忍不住在朋友圈抱怨一下甚至是“口吐芬芳”但大家也要注意,網路並非法外
當自己的名譽受到損害時,如何有效的施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受治安管理處罰法保護:《治安管理處罰法》根據第24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分手遭遇渣男洩露性隱私,我們該怎麼辦?
根據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協議書等證據,足以證明陳真未經王敏的同意,擅自將雙方之間的性隱私向他人公開宣揚,侵犯了王敏的隱私權
採用侵權方式“維權”不能免除侵權責任,安徽巢湖一男子以侵犯前女友名譽權方式索債被判道歉及賠償
因胡某的不當言論已刪除,一審法院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及影響範圍,判決被告胡某在原告趙某家鄉村委會張貼道歉宣告,在某交友平臺釋出道歉宣告,並賠償趙某精神撫慰金1萬元
國美訴陳曉名譽侵權索賠4900萬案 終審敗訴
國美認為,陳曉的行為給公司經營以及“國美電器”品牌的形象聲譽造成極大傷害,直接導致其商品銷售受到影響,除了索賠4900萬元經濟損失,還要求陳曉在《21世紀報道》和《商界》上公開道歉三次
國美訴前董事會主席陳曉名譽侵權索賠4900萬案終審敗訴
對於《21世紀經濟報道》的文章《國美事件再露面 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是否構成侵犯名譽權的問題,法院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因被動採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單位擅自發表,致使他人名
這是一家大企業應該有的氣度嗎?特斯拉起訴車主要求賠償500萬
法院既然已經裁定“退一賠三”,那也就是證明了特斯拉確實存在欺詐的行為,韓先生在公開平臺貶低特斯拉,也是從自身的角度出發,談論自身的感受,所以大部分網友都認為特斯拉的做法有些難以接受
名譽權律師丨名譽權侵權的幾種刑事保護途徑,該怎樣維權
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這一點往往很難認證,因為壓倒駱駝的往往是最後一根稻草,雪崩的時候分不清是哪一朵雪花的重量,網路侵犯名譽權更是如此,比如一篇侵害名譽的文章在網路上被瘋狂轉載後,那些侵權主體的行為與最後藝人名譽權受損存在直接
青平:因給“差評”被判侵犯名譽權,為什麼?
在二審判決中,我們更加期待上級人民法院在區分惡意誹謗和正常差評、吐槽等關鍵性問題上不僅給出結果,更給出說理釋法的專業引導,如此才能既防止商家名譽權被侵犯,也能保障消費者正當評價權,讓大眾瞭解到如何恰當使用公正評論權
廣西某縣,男子黃某與阿彪是同村村民,一天上午,4名民警找到黃某,說找他了解情況,有人報案稱他強姦了阿彪家的母牛
在黃某沒有強姦母牛的情況下,阿彪四處傳播黃某強姦母牛一事,他的行為就是以侮辱、誹謗的方式侵犯黃某名譽權
閃電·說法|朋友圈、微信群被人散播謠言損害名譽?起訴他!
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
被曝光食品生產問題,廠家起訴媒體維護聲譽被駁回
但該滷菜廠服一審判決,上訴到鎮江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認為電視臺報道食品衛生問題、揭露食品安全隱患是職責所繫,其目的是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並無侵犯他人名譽權之故意
質疑業委會“騙錢分贓” 算不算侵犯名譽權?
被告陳某既是業委會副主任又是業主, 對3原告擔任業委會主任、 副主任期間小區公共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有異議, 在特定的小區業主群發表其蒐集到的部分照片和言論, 是為小區公共利益實施的監督行為, 雖部分內容沒有證據證明其真實性, 部分言辭有失偏頗
微信群裡道“是非”,會侵犯他人名譽權嗎?
原告玲玲玲玲認為,關姐造謠其與其家人的言行已打擾到其日常生活和工作,導致其社會評價降低,對其名譽及電視臺主持人的正面形象造成了損害,遂向天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關姐停止釋出不實言論、賠禮道歉、撤掉橫幅,並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合計25
開庭說法 | 侵犯名譽權,啥玩意兒?
最近,家住威遠縣連界鎮的代女士因為在微信群裡釋出了一條影片,惹上了一起官司,代女士覺得自己好心給周邊的朋友提個醒,並沒有做錯了什麼,可影片中的主角潘先生卻認為這條影片侵犯了他的名譽權,給他造成了很大的影響,要求代女士公開賠禮道歉,並且賠償精
在朋友圈“吐槽”商家?不算侵犯名譽權!
隨後,二人經過多次協商都未得出滿意的處理辦法,更因此事發生了衝突,徐某便透過網路、消費者委員會等渠道投訴了該問題,在未得到滿意答覆時,徐某在微信朋友圈及其新屋所在小區業主群吐槽該商家,釋出了“英德某建材店瓷磚破裂”“商家不願配合解決”“態度
林俊杰方發律師宣告:對涉嫌侵害名譽權網路使用者即刻提起訴訟
”因此,JFJ工作室委託上海九澤律師事務所發表宣告如下:1、嚴厲譴責一切針對林俊杰先生的侵權行為,請涉嫌侵害林俊杰先生名譽權的網路使用者立即刪除、停止傳播針對林俊杰先生的不實資訊,並停止一切涉嫌侵權的行為
在微信群和網路評論裡懟罵他人算不算侵害名譽權?
所以兩個人在電話裡、小範圍郵件裡、微信裡私聊時對罵,即使有證據證明存在侵權,但這不存在會降低了誰的“社會評價”的問題,應不屬於名譽權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