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道歉、賠償8.7萬元!楊冪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一審勝訴
該判決書顯示,原告訴稱,被告張某在其微博賬號上大肆釋出、轉發針對原告的誹謗、侮辱性資訊,包括“代言災星”“買水軍”“垮臉”等言論和大量醜化原告的配圖,並挑唆大量網友進行轉發,對原告進行惡評及貶損等
楊冪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案一審勝訴 獲賠8.7萬
被告張某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給付原告楊冪精神損害撫慰金80000元
無證駕駛共享汽車釀一死一重傷 19歲小夥被判刑兩年六個月
涉事共享汽車也被訴至法院公訴人告訴記者,杜某已經就女兒車禍死亡一事,將鍾某於、鍾某華、環球車享(長沙)汽車租賃公司、某保險公司起訴至開福區法院,法院也已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