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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駕駛共享汽車釀一死一重傷 19歲小夥被判刑兩年六個月

2022-08-14由 華聲線上 發表于 林業

無證駕駛負刑事責任嗎

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楊昱 通訊員 劉笑貧

“你是否取得了機動車駕駛證?”

“沒有。考過了科目一。”

“為什麼在無駕駛證的情況下開共享汽車?”

“上夜班路遠,坐計程車划不來。”

“知道無駕駛證是不能開機動車輛的嗎?”

“知道。”

……

6月11日,在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公訴人與被告人鍾某於的一段對話。為方便上下班,鍾某於冒用父親身份租賃共享汽車,哪知在一個雨夜,撞飛了一對過馬路的父女,造成一死一重傷。其實,這本是一件可以避免的事,結果卻是毀了兩個家庭。事發後,受害人家屬連遭變故,整日以淚洗面,而肇事者的父親,也是到處為兒子籌錢贖罪。

無證駕駛共享汽車釀一死一重傷 19歲小夥被判刑兩年六個月

共享汽車雨夜闖禍,一死一重傷

“那天晚上10點,我見丈夫和女兒沒有回家,就跟他去了個電話,沒想到接電話的是交警,說我丈夫和女兒出車禍了。”受害人欒某華的妻子杜某說,2018年11月17日晚間,天下著大雨,她的丈夫帶著女兒去理髮店洗頭髮,不料在回家時出了事。

當晚8點多,在長沙開福區金馬路順天黃金海岸大酒店附近,欒某華帶女兒走出了理髮店後,準備走到馬路對面。正當他們行至金馬路北往南方向時,一輛共享汽車從其右側駛來,兩人跟著被撞飛。

女兒被撞至共享汽車擋風玻璃後,當即倒地不起。而欒某華則被撞到對向機動車道,被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計程車碾壓身體。

事故發生後,駕駛共享汽車的鐘某於嚇得連忙下車,周圍的路人也趕緊撥打了120和110。隨後趕到的救護車,將這對父女送到了中南大學湘雅醫院搶救。可令人遺憾的是,女兒欒某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而欒某華則成了植物人。

肇事者冒用父親身份租賃共享汽車

救治傷者的同時,鍾某於也被交警帶走。經酒精測試,鍾某於並沒有酒後駕車,造成事故的原因,除了雨夜路滑、視線不好外,還有鍾某於是無證駕駛。

鍾某於交代,在事發前半個月,他從網上搜索到一款租車軟體APP並申請註冊,在其父親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父親的身份證、駕駛證偷拿過來上傳拍照,當系統提示需要人臉驗證時,他將手機拿到父親的面前。面對兒子的鏡頭,這位父親信任地抬起了頭,配合拍照。20分鐘內,鍾某於順利通過了人臉驗證。

讓人意外的是,雖然鍾某於沒有走完本人手持身份證、駕駛證拍照上傳的程式,但在其繳納了1000元租車押金,繫結自己手機號碼後,竟然取得了註冊資格,並在一週內四五次掃碼用車。

“使用共享汽車回家,只要4、5元,比坐計程車划算。”劉某是鍾某於的發小,也共同從事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給人裝架子鼓。事發時,他正坐在共享汽車的副駕駛上。他告訴記者,他們的上班時間是下午1點到晚上9點,經常錯過了公交車,想著乘計程車划不來,這才選擇了共享汽車。“當時,鍾某於的手機沒電了,共享汽車沒法取消,為了不產生費用,只能把車開到取車點。沒想到路上因為視線不好,發生了意外。”

無證駕駛肇事被判兩年六個月

“我的餘生將帶著悔恨活下去,但在刑滿釋放後,我將盡我的一切努力去賠償受害人的所有損失。”法庭上,19歲的鐘某於總是低著頭,沒有眼淚,沒有辯解,對自己的所做所為表示認罪。除了委託律師遞交的悔過書,他又遞交了一份新的悔過書。

案發後,鍾某於的家屬已代為墊付了3萬元醫藥費。公訴人認為,肇事司機鍾某違反交通運輸規則,導致發生重大事故且負事故主要責任,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此,法院支援了檢察機關的建議,考慮到被告人能主動投案,供述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其親屬已墊付了3萬元醫藥費,被告人可酌情從輕處罰。故開福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人鍾某於犯交通肇事罪,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涉事共享汽車也被訴至法院

公訴人告訴記者,杜某已經就女兒車禍死亡一事,將鍾某於、鍾某華、環球車享(長沙)汽車租賃公司、某保險公司起訴至開福區法院,法院也已經受理。

杜某認為,造成女兒死亡、丈夫重傷的原因,除了的鐘某於直接侵權外,還有共享汽車公司的管理不善,以及肇事車輛是用的鐘某華的駕駛證。由於丈夫還在治療,杜某以死去女兒的名義,將鍾某於、鍾某華、環球車享(長沙)汽車租賃公司、保險公司起訴至開福區法院,索賠償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共計90多萬元。

與此同時,針對涉事網約平臺監管失當的情況,檢察機關將向該公司發放檢察建議,督促其進行整改,以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背後:

為了省幾塊錢計程車費,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

“今年3月,杜某已順利生產,但孩子的父親仍沒有甦醒。”採訪中,公訴人告訴記者。今天的庭審,杜某並沒有出現,法庭上的一切是這位哺乳期媽媽無法面對的。8歲女兒的夭折,丈夫的沉睡不醒,後續高昂的治療費用……

“經檢察委員會集體研究討論,我們將依法為杜某發放2萬元的司法救助,並主動聯絡相關機構為其提供後續的生活和法律幫助。”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在瞭解到杜某丈夫已為植物人,女兒欒某死亡,本人沒有經濟來源,為了救治丈夫還需四處籌款,屬於典型的因案件導致生活困難的情況,啟動了司法救助。

這筆充滿了愛心的救助款,解了這個破碎家庭的燃眉之急。而未來的路怎麼走,卻是一名柔弱女子不得不獨自面對的現實問題。

“我是下崗工人,妻子得了宮頸癌,現在兒子又面臨刑罰,哎……”面對審判結果,鍾某於的父親鍾某華不住地嘆氣。“孩子平日裡很聽話,事發前不久剛找到工作。就為了省幾塊錢計程車費,弄成這樣。”

鍾某華告訴記者,兒子事發前不久剛找到工作,因為每天晚上9點才下班,冒用身份租用共享汽車業是為了省幾塊錢計程車費。“我們跟受害家屬方聯絡了多次,對方說沒有協商的餘地。現在我們也只能到處向親友求助籌錢。”

“我的餘生將帶著悔恨活下去,但在刑滿釋放後,我將盡我的一切努力賠償受害人的所有損失。”被告席上的鐘某於6月20號才滿20歲,稚氣未脫的面孔上滿是悔恨。除了兩年半的刑期,他要面臨的還有賠償、悔恨與自責。然而這一切,卻換不回一個美滿的家庭,一個年幼孩子的生命,及一份沉睡的意識。

[責編: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