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怎麼算?調休能否代替加班費?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於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有什麼區別?沒有勞動合同怎麼辦?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江蘇立法明確平臺企業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就計件單價、訂單分配等開展集體協商
江蘇在2005年出臺了《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對推進江蘇集體協商、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勞動關係領域、集體協商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2023年1月1日起 石家莊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對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或利用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價單價、延長工作時間等變相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責令限期整改
用關聯企業與員工交替籤合同,能規避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麼?
用人單位這種惡意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署的行為實際是以合法形式規避非法目的,這種情況一旦查實,司法實踐中一般仍然會被認定位用工主體與勞動者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
企業與涉密員工約定脫密期超過三十日,就極可能違法
對於企業來說,要注意:適用物件只可以是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並且脫密期不宜超過六個月(涉及到國家改密的員工另行根據保密法規定)
我是主張賠償金還是主張補償金好呢?
為了減少訟累,避免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2022年2月2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最高法聯合釋出了《關於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有關問題的意見(一)》就明確,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人
熱熱熱 “高溫津貼”領了嗎?
法條連結:《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中秋節期間加班費這麼算!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完成計件定額後,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為基數,按照法定休假日300%、休息日200%、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150%的標準,支付加
濱州明確殘疾人就業崗位設定、招聘等系列要求
第三個方面,完善就業保障金制度,共3條措施,重點強調了各類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及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繳納義務、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途、部門資料共享等要求,都是國家和省裡的政策規定
冬春季節為職業病危害事故高發期,職業健康工作這樣做
用人單位委託經省衛生健康委備案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新招錄、新上崗、新轉崗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妥善處理
就業率是怎麼算的?
4、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回來源地區,由地方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安排就業(其他型別的本專科畢業生回省二次就業不計入此列)
原派遣員工轉為企業正式員工,如何計算工齡?|法律顧問
綜上所述,該員工工齡是否合併計算派遣工齡,企業需結合員工身份變動原因、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已支付相應補償或賠償等方面進行判定
違反“三方協議”的法律後果
在極個別案例中,也存在未約定解除情形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無責解除“三方協議”的先例,如畢業生患有職業禁忌症:如在【2008】浦民一(民)初字第14844號一案中,法院認為,“2007年12月,原、被告及A大學制藥工程學院共同簽訂《全國普通高等
來論|試用“遙遙無期”,員工試用期莫成企業侵權期
針對試用期的員工,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才可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勞動合同終止,這些你要知道!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加班一定領到加班費嗎?只有“有效加班”才有加班費!
非經用人單位安排,超過標準工時制或在法定節假日、週休日工作的,不屬於法定意義上的加班,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加班費的義務
女子懷孕期間月薪從1萬4降到了4千 之後還被辭退!結果......
桐廬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科技公司雖然未批准朱女士的病假,但結合朱女士之前的請假及住院情況來看,朱女士並非無正當理由不到崗,不能認定朱女士曠工,且公司提供的證據尚不能認定朱女士存在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因此,公司屬於
實習期間也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實際上即便籤訂實習協議,用人單位和非在校學生也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擇業反向背調,利於提高就業成功率
同時,在一個個招人單位高薪高福利廣告吸引下以及一場場招聘面試提問回答的壓力面前,也有不少畢業生因應聘前沒弄清楚用人單位的真實情況和需求,或是被虛假“高待遇”資訊欺騙,選錯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