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法律小貼士”送給特別的你!
除特殊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辭退“三期”女職工《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規章制度未經公示 不得作為解聘員工依據
答:《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第二款和第四款分別規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
規章制度未公示,違法解除員工獲賠償金。視為無固定期限合同情形
小紅於2013年8月入職公司後雙方一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應視為雙方自2014年8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故小紅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顯然是錯誤的
00後老闆中秋扣員工50%工資“代盡孝”!網友炸鍋了!律師:不得隨意支配員工工資
中秋將至,海南三亞一位00後老闆自稱為了體現公司關懷,特別推出了“代盡孝”福利,“代扣”員工工資50% 作為“中秋孝心金”打進員工父母賬戶,相關話題衝上熱搜,閱讀量超2
員工權益類規章制度未經民主議定程式,也能有效?注意這個條件
根據當前的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最高人民法院新發布的指導案例及,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符合以下條件,雖然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大會程式,仍然可以產生法律效力
高溫津貼有法可依,主張權利依法有據
此外,法官還提醒,高溫環境下作業,勞動者除了可以主張高溫津貼外,對於用人單位強令勞動者在強高溫天氣下戶外作業,或在沒有高溫防護條件、防暑降溫措施下冒險作業,有可能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可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立即與用人單位解除勞
病假工資怎麼算?一次搞清病假、醫療期、停工留薪
02病假工資待遇《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21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
孕婦請假遭解僱,工齡未滿一年已休滿3個月病假,網友不淡定了
即使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也應當延續至“三期”結束時終止,但這種保護並不具有絕對性、排他性,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仍適用於“三期”女職工,在本案中,林某應與其他員工一樣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然而林某未按照企業規定履行請假手續且無故曠工已達15天,
簽了內退協議後又被要求返崗,合法還是違法?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內退協議中已經明確未盡事宜適用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者內退協議的內退終止時間由用人單位根據經營管理情況確定,那麼用人單位即有權要求內退人員在合適的時間返崗
開展職業危害監測保障工人職業健康
為準確掌握轄區企業職業危害情況,科學制定職業病方案,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根據《2021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業病防治專案工作方案》要求,市衛生監督所聯合自治區招標確定的第三方檢測公司對中衛市本級及沙坡頭區37家用人單位開展了職業病危害
深圳工資法規十六項大修改!
第二十二條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於本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深圳工資支付條例最新調整來了
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時應當以紙質或者電子形式向員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資清單
最佳化程式讓職業病診斷不再難
其次,辦法明確在用人單位拒不提供資料或提供資料不全的情況下,“職業病診斷機構應當結合勞動者的臨床表現、輔助檢查結果和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並參考勞動者自述或工友旁證資料、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提供的日常監督檢查資訊等,作出職業病診斷
勞動合同的內容約定及訂立形式
公司就認為卓某擅自離職,沒有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以卓某的日工作為標準,每延遲一日通知,就向單位支付一日工資的賠償金
末位淘汰合法嗎?員工簽字了就一定是合法嗎?
當然也有的用人單位認為,“末位淘汰”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因“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勞動合同
人社部首發!勞動合同這樣籤!快收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成都外國人就業證辦理流程(2020年9月更新版)
按照《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已在中國某地就業的外籍人員,被派往本單位在異地的工作單位任職,其外國人就業證期限未滿的,應到原發證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就業證變更手續(就業證交回),然後持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證變更證明,到新任職地重
志玲姐姐被欠薪400萬?打工人遭遇拖欠工資怎麼辦
要注意的是:申請勞動仲裁和訴訟之前,應提交或儲存好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全部相關證據
普法行動-律師來幫忙:試用期勞動者權益保護
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前述“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個規定並不滿足,並且勞動者也不存在其他法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的室友的話,則用人單位需要對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警惕“超時加班”變“自願加班”
新聞背景:近日,在北京市人社局釋出《關於進一步做好工時和休息休假權益維護工作的通知》之後,山東、安徽、河南、廣西、青海、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也紛紛出手,開展超時加班集中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