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靜律師: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
刑法裡的交通肇事罪是依據行政機關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再綜合交通事故發生的因果關係等作出的綜合認定,“因逃逸緻人死亡”是否要求成立交通事故的基本犯,理論界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只要發生了交通事故有逃逸的情節,因逃逸緻人死亡的,成立此結
肇事逃逸是犯罪嗎?
根據刑法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真“刑”!交通肇事逃逸還找人頂包,後果很嚴重
後法院審理認為,小吳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且小吳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指使他人為其頂包,屬於交通肇事逃逸
全國海警首起涉及人員失蹤的海上交通肇事案成功移送審查起訴,兩名外籍嫌疑人獲刑
新民晚報訊 (記者 江躍中 通訊員 張哲魁 於清淼)近日,由上海海警局偵辦的海警首起涉及人員失蹤海上交通肇事案,成功移送審查起訴,並獲判決,兩名外籍嫌疑人蘭某和阿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兩年六個月
酒駕撞死人家屬簽了諒解書又找人頂包會怎樣判刑?
天津堅觀律師事務所羅婷律師解答:酒駕撞死人了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家屬簽了諒解書,可以相應的從輕減輕處罰
千萬小心!行人也可能犯交通肇事罪
法院審理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向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疏於觀察路面情況橫過道路,造成一人重傷的交通事故,且事故發生後逃逸,並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醉酒女子躺在車庫門口睡覺被車碾死,司機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但是車庫屬於內部的道路,外來車輛一般是不允許通行的,這種情況下就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也就只能按照過失致人死亡罪來處理了
男子透過警方提醒,偷電瓶車的不要吃坐墊下的花生,如何評價?
毒鼠強中文名為四亞甲基二碸四胺,用作殺鼠劑,國家已明令禁止使用,因此,江某違反《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擅自使用毒鼠強的行為違反國家有關危險物品使用管理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
腳踏車撞人屬於交通事故嗎?後果嚴重會構成犯罪嗎?
至於重大事故,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嚴重後果的情況,所以如果腳踏車撞人發生在交通法規明確規定的公路、城市街道等供車輛、行人通行或作為公眾交通使用的地方、又造成了嚴重後果,是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的
行人橫穿馬路被撞身亡,司機被判全責?行人是否也有一定責任?
老李被認定為構成交通肇事罪,觸犯的正是該規定中“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負全責或者主要責任
江蘇交通事故致11人死亡,交通肇事罪和重大責任事故罪有何區別?
交通肇事罪違反了《交通運輸法規》,而重大責任事故罪則違反了《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只違反兩罪中的一種,大概率同時觸犯了這兩條罪責
發生交通事故,在救治過程中又被車撞,該由誰承擔責任?
河北遠通律師事務所韓春豔律師解答:任青亮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駕駛車輛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經交警部門認定其負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典型案例!棗莊3人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
案例三:2020年5月23日19時54分許,李某全(滕州市星尚城小區人)駕駛魯DQ**06號轎車沿滕州市益康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至善南街道小王開路口,與駕駛人力三輪車沿益康大道由北向南行駛向東轉彎的張某澤發生事故,致後者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
北京兩司機在四環路鬥氣別車被刑拘,究竟犯了何罪?
在本案中,齊某和李某的慪氣別車行為就相當於危險駕駛罪中的追逐駕駛行為,兩人的行為會對道路上行駛的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及財產安全造成潛在危險,危及到了公共安全
湖北慘烈車禍:大貨車撞倒電動車致母子倆身亡!遇難孩子才兩歲
湖北十堰大貨車司機江某駕車右轉彎時,撞倒一輛電動車,導致騎車女子陳某和2歲的孩子遭撞擊碾壓,當場死亡
交通事故駕駛員承擔什麼法律後果?
如果suv的駕駛者主觀上是故意駕駛車在路上橫衝直撞,最終導致4死6傷的後果,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構成條件,後果是相當嚴重的,甚至會被判死刑
飛來橫禍!江蘇一拖拉機失控衝進綠化帶 撞飛路邊三人致一死兩傷
2020年12月15日14時許,端某某未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制動不符合技術標準、嚴重超載、未按照規定定期檢驗的皖066****號變型拖拉機,沿江寧區祿口街道“金航油茶專業合作社”南側無名道路由北向南下坡時,車輛衝入道路西側綠化帶,
法官解讀: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的認定
綜合上述各方觀點,筆者認為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應當是指行為人明知或者可能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在有能力保護現場、報告公安機關的情況下不履行救助被害人的義務並逃離現場的行為,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本質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法定義務
“交通肇事逃逸”能否作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加重量刑情形予以認定
對於《解釋》第二條第二款第(六)項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責或主責,並具有“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這一行為,不能同時既作為定罪的考慮的情節,又作為法定加重量刑的情形,否則違反了刑法禁止對一行為作重複評價的原理
問題車撞死人,算不算犯罪?
我們則認為這屬於意外事故,不負法律責任,但要根據具體情況補償屬於交通肇事罪意外事故並非刻意,所以法律不認為是犯罪,儘管行為人的行為已造成損害結果,但行為人在主觀上既無故意也無過失,如果意外事故認定為犯罪,則墮入“客觀歸罪”,有悖於主客觀相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