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和違約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第二次修正)相關規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民間借貸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和違約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0第二次修正)相關規定,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後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一文讀懂合同管轄之“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總 結綜合前述司法意見及法院裁判觀點的變化,只要原告主張的合同義務即爭議標的系接收貨幣,在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就可以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
【律師手記】如何理解“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但是對於民間借貸糾紛,最新的司法解釋專門就民間借貸合同履行地的確定作出規定,因而,我們需要結合司法實踐來理解“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的規定,對此,(2016)最高法民轄終309號民事裁定書認為: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義務的履行地,應該
什麼是移送管轄?
周卡方律師結語:如何確定管轄法院,應從方便當事人訴訟、方便人民法院審理出發,綜合考慮相關案件的案情、裁判文書的執行等因素,作出合法合理的處理
微信代購引發買賣合同糾紛,合同履行地如何確定?
法 院 審 理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雙方之間的糾紛是買賣合同糾紛,小悅透過資訊網路方式向小圓購買毛絨玩具,與其訂立買賣合同,雙方未對合同履行地或者管轄權進行約定
民事訴訟法中的特殊地域管轄是什麼,具體包括哪些種類?
若合同沒有實際履行,且約定履行地不在一方當事人住所地的,約定履行地法院無管轄權,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涉港智慧財產權合同糾紛的管轄及合同履行地確定
本案雙方當事人雖透過在北京的聯絡人和聯絡地址進行過檔案遞送,實施了交付材料的合同義務,但作為被告一方的英卓公司,其在涉案合同中的本質義務是給付授權許可使用費,即廣州夢爵公司在訴訟請求中主張需履行的付款義務,該合同履行地應是接收款項一方所在地
關於網購商品管轄地
案號: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鄂02民轄終51號民事裁定書法院認為:本案系網路購物引起買賣合同糾紛,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的管轄權是怎樣的
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合同加上這句話可以讓你減少很多麻煩-關於合同履行地的那點事
如果這個客戶合同約定了合同履行地在他所在地的話,就可以在當地起訴了,這種小官司只需要幾千塊錢成本
高院裁判:買賣合同中約定了交貨地點,是否即視為約定了合同履行地
被告上海逢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原、被告簽訂的三份《產品購銷合同》約定“協商解決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且均約定交貨地點即合同履行地在本市徐彙區,故請求將本案移送至上海市徐彙區人民法院管轄
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該規定是確定所有合同管轄的一般性規定,理應適用於確定買賣合同的管轄,按該條的本意,與買賣合同有關的履行地(包括接受價款地等)法院本應都有管轄權,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