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婚內與別人通姦,判刑能判多長時間?
2022-06-24由 法海講法律 發表于 林業
近親屬可以做證人嗎
我從事法律事務工作10多年了,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先說一下答案,這種情況下一般是不會判刑的,但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且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我們不應當做這種事情。
一、刑事責任
有些國家可能規定了通姦罪,但是我國的刑法上並沒有這一罪名。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有兩種情況下,通姦的行為可能構成犯罪。
第1種是重婚罪。根據《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種是破壞軍婚罪。根據《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構成破壞軍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見,要構成犯罪必須滿足一個條件,那就是同居,也就是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而非一次、兩次的出軌。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只是單獨的出軌、通姦行為,就不會承擔任何責任了,還需要承擔道德上的譴責和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民事責任
《民法典》施行以來,在第1043條中明確規定了夫妻忠實義務。根據該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
這也是處理夫妻之間糾紛的一個大的原則,顯然通姦的行為違背了夫妻忠實義務。結合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這個屬於《民法典》對於之前《婚姻法》的一個新的突破。
《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可以損害賠償的4種情形,這四種情形都是比較確定的,並沒有包括出軌、通姦。
然而,《民法典》第1091條在《婚姻法》第46條的基礎上增加了一條:“有其他重大過錯”。而根據一般人的理念來而言,通姦、出軌的行為完全屬於重大過錯,由此也就可以主張損害賠償了。
二是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多分財產,有過錯方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1687條的規定,在法院判決離婚財產分割時,需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其中明確規定需要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分割。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只是法院判決離婚的基本原則,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或者法院調解離婚,那麼是要充分遵從雙方意願的。無論是財產怎麼分割,哪怕一方得零、淨身出戶,其他所有的財產都歸另一方,只要雙方同意,而且不損害任何第3人的利益,都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