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義務給付的界定
本案中,雖然殷小某已經足額獲得了工傷賠償,旺達公司在法律上沒有賠償的義務,但是在殷某受傷瀕臨死亡時,旺達公司基於道德給付了5萬元,該款項雖然屬於不當得利,但是符合民法典規定的不當得利的除外情形,因此殷小某無需返還案涉的5萬元
50歲女子包養27歲男子,後索要90萬元花費,這是怎麼回事
我們來聊聊這裡面的法律問題周某和小胡的關係,用句通俗易懂的話就是,包養與被包養的關係,這種關係遊離在夫妻關係之外,違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兩人在交往期間,有日常消費支出,還有其他費用,除過胡某正常的工作開銷服務費用,雙方旅遊費用,日
銀行錯轉50萬到儲戶銀行卡,儲戶沒有取也沒告知銀行,會怎麼樣?
不動的後果銀行做錯賬的情況不是沒有,而且經常,畢竟全國每天幾百上千萬筆業務,出錯幾筆也屬於正常的情況,對於錯賬,一般銀行最長當天日結就會發現該筆錯誤
律師支招:沒有《借條》,可以如何追回借款?
三、選擇以“不當得利糾紛案由”的訴訟思路根據本律師研究,如果在沒有證據證明原被告雙方“借貸關係”的情況下,貿然以“民間借貸糾紛案由”起訴,因原告無法完成自身的舉證責任,法院極有可能會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不當得利通常發生在哪些情形下?
那麼乙沒有了合法依據,但收取了甲100萬元資金,就是不當得利,應返還給甲
自行代他人墊付款能否請求歸還
該案件事實中,兩名工人與原告何某並未簽訂書面保證合同,且原告與兩名工人之間也未形成任何口頭保證協議,兩名工人應允到被告楊某的養兔場做擴建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基於對聯絡人即原告的信賴,該種信賴並不能在法律事實上構成原告與工人之間的保證關係,因
73歲大爺因拒絕為52歲女友買房遭分手,隨起訴女方返回錢財被駁回
法律分析首先,本案中,原告朱大爺主張本案系不當得利,也就是說,但是法院最終認定本案系因男女戀愛關係結束而引發的經濟糾紛,並且依據《民法典》有關“贈與合同”規定,作出駁回朱大爺訴訟請求的判決
不當得利基本型別有哪些、舉證責任由誰來承擔、訴訟時效是多久?
(二)“被告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根據”,這一要件事實真偽不明的產生原因及證明責任法的適用被告在原告的存摺上取款獲得利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根據呢
不當得利具體含義到底是什麼?怎樣才會構成不當得利?
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的規定,不當得利的事實發生後,依據法律規定,造成他人損失的一方,應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對受損人的這一返還義務,就是法律規定的因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權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