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林木案件應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解釋(1987年9月5日法[研]發〔1987〕23號)一、關於如何認定盜伐、濫伐森林及其他林木罪(簡稱盜伐、濫伐林木罪)的問題(1)盜伐林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及其他保護森
畢節百里杜鵑:九龍山上的護林“騎兵”
如今,盜伐猖獗的時代一去不復返,老一輩森防員也相繼退休,森防工作也從當初的防火防盜變成了如今的管護為主,唯獨不變的是九龍山國有林場人艱苦卓絕的奮鬥精神
非公益林被盜伐、濫伐可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併提起附帶民
故意破壞樹木立案標準是什麼,處罰依據是什麼?
重慶巨力律師事務所鄧春律師解答:故意破壞樹木立案標準是:未經林業部門批准稽核發放採伐許可證,或者雖然持有采伐許可證但沒有按照許可證上的資訊,進行採伐,肆意砍伐國家、他人以及自家山上的森林和樹木,這種行為構成濫伐林木罪
自然保護區以外的林地上竹林被採伐偷走,是盜竊還是盜伐行為?
2、盜伐林木的三種表現形式:盜伐林木行為是指違反《森林法》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1)、擅自採伐林地上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理的林木
關於無法計算林木蓄積的案件如何處理?
(二)裁量權基準1、濫伐立木蓄積7立方米以下或者幼樹350株以下的,責令限期在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濫伐株數1倍以上2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濫伐林木價值3倍以上4倍以下罰款
2019年濫伐林木罪的立案標準與量刑標準是什麼?
盜伐林木罪中所稱的“數量較大”的起點是指2至5立方米或幼樹100至200株
什麼是盜伐林木罪,盜伐林木罪與濫伐林木罪哪個更嚴重?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數量較大的,依照我國刑法第345條第1款的規定,以盜伐林木罪定罪處罰:(一)擅自砍伐國家、集體、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經營管
四百年古樹遭盜伐,行為人要承擔哪些責任?
”也就是說,盜伐古柏者造成樹木損傷,除承擔一定行政責任外,還要進行民事賠償,如果情節惡劣,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進一步規範在毀林等案件中被毀林木價值指導價的通知
龍巖市永定區林業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在毀林等案件中被毀林木價值指導價的通知永林〔2020〕13號林業各單位、機關各股室:為了更好地指導我區林業執法工作,規範處理毀林等案件,為被毀林木經濟價值的認定提供依據,經林業局林業執法領導小組召集相關技術專
盜伐林木,算不算盜竊
我的理解是:盜竊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行為,林木也具有財產性,盜伐他人林木,是將他人的林木偷伐後佔為己有,也是一種特殊的盜竊,如盜伐林木過程中,為抗拒抓捕,盜伐人員持電鋸等砍伐工具對前來制止林木主人以暴力相威脅的,符合轉化型搶劫的構成
林業刑事案件中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一)
2砍伐已經死亡的林木,是否構成盜伐、濫伐林木罪或者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採伐林木多少違法?砍伐樹木怎麼處罰?這些情況採伐樹木的法律規定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