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理案例:遺囑形式與法律規定不符,形式要件與內心真意之爭案外說法:司法實踐中的觀點均認為遺囑的形式要件嚴格不可打破,但是本案中法官在採信了被繼承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支援了我方提交的並不符合遺囑形式要件的遺囑,並根據遺囑的內容進行判決,充分展現了現在部分法官支援“民事法律領域意思自治大於形式規2022-09-09遺囑我方法官張乙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