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安建工|建設工程款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應如何確定2015年10月,瀋陽中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審判實務相關疑難問題解答》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以合同約定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調整,應否調整及調整參考因素(一)對於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在發包人無法舉證證明承包人實際損失的情況下,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2022-06-24違約金逾期約定邗建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