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歷史時期,封駁官行使封駁權有哪些方式?
至於這種形式在實際操作中具體如何實施,史書中並無明確記載,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封駁官有權針對其認為失宜或者有違誤的制敕或者奏抄封還上奏,也就是說封駁官除了拒絕在文書上簽字以外,還可以採取封還的方式,並向皇帝陳奏其理由
文官集團對皇權的制約是怎樣的,內閣與皇權之間的關係是怎麼樣的
關於內閣的建制與歷史源流演變前人多有論述,本文不做探討,但是作為文官集團之代表的內閣勢力,可以說是制度上制約皇權的最大力量之一,《明史》亦稱:“地居近密,而綸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閣權之重偃然漢、唐宰輔,特不居丞相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