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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精通增值稅—建築業營改增會計處理:分錄應用解析

2022-05-13由 領遠教育 發表于 林業

管理不善丟失的材料增值稅怎麼算

A建築企業是一般納稅人,於2017年6月1日在物流中心區購買了一座倉庫,作為材料物資集中採購和調撥中心使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價1110萬元,稅額110萬,款項已付,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解析:首先要確定折舊年限,倉庫屬於不動產,稅法應該按不低於20年計提折舊,每年折舊額=1000萬/20年=50萬,當年6月購買,從7月開始計提折舊,2017年折舊6個月,應計提折舊=50*6/12=25萬,取得的進項稅額不能一次抵扣,在購買的當年抵扣60%,在第13個月抵扣剩餘40%。本次可以抵扣的進項稅=110*60%=66,留抵進項稅=110*40%=44萬(2018年6月抵扣)。

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房屋和建築物 10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6萬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4萬

貸:銀行存款 1110萬

借:管理費用-固定資產折舊 25萬

貸:累計折舊 25萬

第13個月抵扣剩餘40%進項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4萬

貸: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4萬

愛華建築公司2017年6月購買了一批架子,不含稅價200萬元(其中含運費20元),由於管理不善,整車架子在施工現場丟失,追究庫管的管理責任,罰款1萬元,庫管已經將罰款交給公司財務部。賬務處理:

解析:

管理不善導致架子丟失,取得的進項發票不能抵扣,需要進項稅額轉出,轉出時要注意週轉材料的稅率和運費的稅率不一樣,應該分別計算轉出稅額,週轉材料丟失,應計入營業外支出;

轉出的進項稅額=180*17%+20*11% = 30。6+2。20=32。8

借:營業外支出 32。8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2。8萬元

借:庫存現金 1

借:營業外支出 199

貸:週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200

會計精通增值稅—建築業營改增會計處理:分錄應用解析

大海建築安裝公司採用建造合同,確認收入和成本,2017年A專案建造合同完工比例90%,預計總成本為1120萬元,超過了預計合同總收入1100元,該如何處理?

解析:

如果預計總成本大於預計合同總收入,就出現預計損失了,應提取合同損失準備,並計入當期費用。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公式如下:

當年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總成本-合同預計總收入)×(1-累計完工進度)-以前年度確認的存貨跌價準備

(1120-1100)×(1-90%)=2

會計分錄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存貨跌價損失 2

貸: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2

長江建築公司為一般納稅人,A專案一般計稅,合同金額1000萬元,未執行建造合同準則,如何確認收入和費用?

答:很多民營企業都未執行建造合同準則。未執行建造合同準則的企業收入的確認方法主要有兩種:以第一種為主。

第一種是根據工程部門計算的月度完成工作量向甲方報送,甲方批覆以後以此作為收入的依據:比如2017年10月完成的工作量為30%

借:應收賬款300萬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270。2703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9。7297萬元

成本費用分兩大塊確認,一部分是根據收到的發票,另一部分根據工程量預提,比如人工費和分包費,雖然未取得發票,但是依然作為成本列示,以免成本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