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林業

不讓一塊地傷了鄰里情——土地使用證頒發的失誤,引發鄰里間長達7年的土地權屬糾紛

2022-02-25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林業

土地權屬資訊怎麼填

不讓一塊地傷了鄰里情——土地使用證頒發的失誤,引發鄰里間長達7年的土地權屬糾紛

由於頒證失誤,相鄰兩家人竟對同一塊宅基地都擁有使用權,並由此引發了一場長達7年的土地權屬糾紛。

2021年9月,經過山西省晉中市某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的多次“面對面”釋法說理後,年近七旬的李廣林在兒子攙扶下,自願在撤回監督申請書上籤了字,這起長達7年的農村宅基地行政爭議糾紛最終得以實質性化解。案件辦結後,晉中市縣兩級檢察院就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問題向縣自然資源局發出督促履職檢察建議書,並採用公開送達的方式,督促行政機關及時履職,促成多元化解糾紛合力。

到底該撤銷誰家的土地證

太行山西麓山腳下,有一處依山而建的傳統村落,這裡自古民風樸實,村民大多為李姓族人。

村民李玉文與李廣林兩家一直比鄰而居。李玉文無兒無女,一個人住著祖上留下的房屋,直到2001年去世前,與李廣林家常有往來照顧。李玉文有個侄子叫李乃青,居住在晉中某縣縣城,對李玉文盡了生養死葬義務。李玉文過世後,其所有財產包括房屋等均由李乃青實際接收。因李乃青在縣城居住,李玉文留下的房屋一直無人居住。

2014年3月,一次回鄉時,李乃青發現院內樹木被鄰居李廣林毀壞,於是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我們兩家無冤無仇,他常年不回來,樹根竄到我家房子地磚下了,我就把樹砍了;可能是宅基地重合了,我也不清楚……”李廣林也想不通,本來和睦相處的老鄰居,怎麼會鬧到派出所。

原來這一切都源自十幾年前一次錯誤的土地頒證——

1993年,山西省某縣政府分別向李玉文、李廣林兩家頒發了015號、011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兩證中的用地有相互重疊的部分。直至11年後,雙方才知道了這一特殊情況,為了維護各自的宅基地權益,自此,引發了一場長達7年的行政訴訟。

2014年4月,李乃青向某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李廣林的011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法院多次審理後認為,發證機關在頒發土地使用證時,先發證後調查核實,屬於程式違法。2017年,晉中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李廣林的土地使用證被依法撤銷。

“土地使用證頒證有重疊地段,我們的證能撤銷,為什麼他家的證不能撤銷?”2018年2月,李廣林向某縣法院起訴請求撤銷李玉文的015號《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李廣林稱:“祖產是我們祖輩的心血和汗水,是生存的根基……”而李乃青認為,那塊地本來就是上輩幾代人留下來的祖產。雙方各執一詞,歷經7次審理,法院以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為由,裁定駁回李廣林的起訴。李廣林不服法院生效裁定,於2021年向晉中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檢察長巡訪後為難案破局

看似一樁小案,為何歷經十餘次審理未能結案?當事人均已年近古稀,如何能讓冷冰冰的法律文書傳遞司法溫情,這考驗著檢察人員的智慧和擔當。

2021年,晉中市檢察機關首創的“檢察長巡訪”制度歷經兩年探索實踐正式出臺,著力破解因歷史遺留問題難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潛在隱患和風險大的涉法涉訴信訪難題。

“我們要用心用情紓解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抓實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工作,把‘檢察為民辦實事’實踐活動做到人民群眾心坎裡。”晉中市兩級檢察院決定將此案作為檢察長巡訪案件,由市檢察院分管副檢察長、某縣檢察院檢察長作為主辦檢察官包案辦理,由行政檢察部門員額檢察官和檢察官助理組成辦案組,制定巡訪工作方案,啟動兩級院一體化辦案機制,將這起案件辦好辦實。

“為何發證機關就涉案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錯誤頒證近30年,雙方先後就涉案土地行政登記糾紛、宅基地使用權糾紛進行訴訟十餘次,時間長達7年之久,但實質性問題卻遲遲未能徹底解決?”帶著這個問題,辦案組以“穿透式”監督,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充分發揮行政檢察“一手託兩家”職能,一方面監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同時,落實“一案三查”工作機制,對法院裁判行為、自然資源局行政行為、行政爭議化解可能性等進行審查,有效避免機械辦案。

兩級院分管副檢察長多次帶領辦案組赴當地瞭解案情、認真查閱案卷,分析研判案件,並與當事人面對面交流,將心比心溝通。經審查認為,法院以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為由,裁定駁回李廣林起訴並無不當。但是該案是由鄰里糾紛引發的訴訟,有實質性化解的基礎。

“李大爺,你看,法律上是有明文規定的,確實是超過期限了,檢察機關不支援監督申請有法可依;但是想想遠親不如近鄰,你們兩家世代為鄰,總有個情義吧?再者,如果不及時化解爭議,下一步會導致不動產登記無法確權,會影響後續房產的權屬……”辦案組嘗試將法、理、情融為一體,期待能為爭議各方既解開“法結”,又開啟“心結”。功夫不負有心人,2021年9月3日,在檢察官們的耐心釋法說理下,李廣林夫婦的情緒漸漸平復下來,最終主動撤回了監督申請。

公開送達檢察建議促依法行政

“李廣林的證被撤銷了,但至今仍未頒發新證,後續還可能引發新的訴訟,要想方設法從源頭上化解矛盾,讓訴訟程式不再陷入空轉。”辦案檢察官意識到,案子雖然結了,但問題仍然沒有完全解決。市縣兩級檢察院達成共識,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聯動,形成訴源治理合力。

辦案檢察官分析認為,糾紛的癥結還是在行政機關發證上。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存在面積重疊部分,導致雙方土地權屬不清,從而引發糾紛。查清土地權屬,重新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是定分止爭的關鍵。而該縣自然資源局明視訊記憶體在對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緩慢的問題,繼而引發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影響社會和諧穩定,該行政機關應當調查核實清楚兩家涉案宅基地中重疊部分的真實情況,給予重新發證。按照屬地管轄,晉中市檢察院將督促行政機關履職線索交由某縣檢察院辦理。

該縣檢察院依法查明,法院判決撤銷原登記機關向李廣林頒發的011號土地使用證後,李廣林已向該縣自然資源局提交了土地確權申請,卻仍未進行確權登記發證。而只有透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才能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切實維護農民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然資源局作為縣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應當依法積極履職,加快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由此,該縣檢察院向縣自然資源局制發檢察建議書,建議加快地籍調查,嚴格按照地籍調查有關規程規範要求,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使用現狀,確保土地登記結果準確;縣自然資源局應積極履職,認真做好集體土地建設用地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進一步確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應加強土地登記隊伍建設,提高確權登記發證的效率和規範化程度。2021年9月,該檢察建議由市縣兩級檢察院共同向某縣自然資源局公開送達並現場宣告。

“公開送達是在公益訴訟過程中採用的一種送達方式,我們借鑑到行政檢察辦案過程中。公開送達,意味著要接受社會監督,增強檢察建議的剛性,能夠督促行政機關及時履職,促成多元化解糾紛合力,實現雙贏多贏共贏。”分管副檢察長說。很快,縣自然資源局回函表示,接受檢察建議,並已責成專人認真整改落實,正在積極推進確權發證工作。

“小建議”促成“大治理”。近年來,晉中市檢察機關探索創新新時代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依託檢察長巡訪機制,綜合運用監督糾正、促成和解、檢察建議等形式,透過行政檢察監督,有力推動公正司法,有效促進依法行政,能動檢察讓人民群眾對行政檢察獲得感明顯提升,讓公平正義摸得著、看得見。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檢察官說法

  能動檢察解民憂

本案是山西省首例行政執法行為檢察監督案。這起案件辦理的成功之處在於避免了就案辦案,讓冰冷的法律文書充滿了檢察溫情。

檢察機關辦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應當堅持把實質性化解爭議作為重要職責,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政和,在監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同時,針對行政爭議產生的基礎事實和申請人在訴訟中的實際訴求,綜合運用檢察建議、釋法說理、調查核實等多種途徑和手段,與行政機關積極配合形成合力,促進行政爭議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決。

檢察機關在辦理該案中,充分發揮“一手託兩家”的職能作用,把解決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作為做實行政檢察的落腳點。透過落實“一案三查”機制,發揮一體化辦案優勢形成化解合力,切實提升行政檢察的監督質效,讓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為有效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檢察機關多措並舉,依法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建議的同時,從法、理、情角度進行釋法說理,引導當事人提出合理訴求,最終當事人撤回了監督申請。持續7年的行政爭議得到了實質性化解,寫下了“我為群眾辦實事”的生動註腳。

檢察建議的公開宣告送達,實現了檢察建議從“文來文往”到“面對面”,從閉門監督到開門監督的跨越式發展,增強了檢察建議的公開性、規範性、權威性,體現了檢察機關能動履職、敢於監督、善於監督的理念,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來源:常州武進檢察】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