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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食同源食品生產許可證辦流條件流程

2023-01-10由 山東三潤認證 發表于 林業

藥食同源食品怎麼申請

中國,人參的“產量大國、產值小國”。

中國的人參產區以吉林省為主,全省人參產量約為全國總量的85%。今年10月的吉林人參收貨季,鮮參銷售價格節節攀升,達到80元/斤以上;而在去年,鮮參的收購價大約在40元/斤,2009年的收購價格只有不到20元/斤。

儘管人參價格在一路飆升,但現實情況是中國人參產業在全球市場上創造的總產值卻僅僅佔比4%。在“藥用轉食用”的道路上,多年來國內人參產業進展緩慢——這不啻為中國人參產業難以深入挖掘人參產品高附加值的重要原因之一。

藥食同源食品生產許可證辦流條件流程

在20世紀90年代前後,中國部分人參製品被允許作為食品在市場上進行銷售。但是在2002年,衛生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衛法監發[2002]51號),該通知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印發了《既是食品又是***的物品名單》、《可用於食品的物品名單》和《食品禁用物品名單》。其中,人參被列入了《可用於食品的物品名單》。

這標誌著人參被侷限於品食用範圍,凡是以人參為原料的製品不能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在此之後,我國市場上找不到以人參為原料的合法食品。

這次政策性的限制無疑對我國的人參產業造成了一定影響,早年我國的人參價格長期處於低迷的態勢,甚至不時賣出“蘿蔔價”。但與此形成對比的是,在過去二十年中,韓國高麗參長期保持高價位。

由於當時政策所限,我國人參的二次加工、開發利用存在明顯不足,使得我國逐漸淪為很多***人參產品的原料基地。就在我國的人參產業還停留在種植人參、原料參出口的粗放模式時,其他***如韓國等,已經開始從我國購買原料人參,加工製成產品以後以成本價格的十幾倍甚至幾十倍賣到歐美、東南亞,亦或大量返銷回我國。

“參”在征途:從藥用到食用的放開

政策在將近十年之後有了鬆動。2010年7月吉林省人民***第19號文《關於振興人參產業的意見》第八條指出,要積極做好人參進入食品的試點工作,抓緊制定人參食品標準。按照食品安全和產業發展相統一的原則,儘快制定***人工種植人參食品系列標準和企業標準。制定標準要搞好科學論證,充分聽取有關專家、企業和消費者的意見,確保標準的先進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企業標準要在試生產前備案。

同年9月21日,衛生部也同意在吉林開展人工種植人參進入食品試點工作。限定在吉林省內開展,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

我國人參自此開始經歷從藥用到食用的擴充套件,雖然只是在吉林進行試點擴充套件,但也是邁出了重要一步。不過政策帶來真正曙光卻是在2012年。

2012年衛生部發布了《關於批准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准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人參(人工種植)的生產經營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這一政策的***,對於我國人參產業可謂是一個利好訊息。人參作為新資源食品得到獲批,將有望從政策法規上為我國人參產業的積極發展提供保證。

據瞭解,在此之前我國的人參出口中,80%出口的是原料人參,雖然產量相較其他比較龐大,但是從產業高度看,仍然處於初級階段。不僅我國的人參產業結構存在諸如企業小、種植無序、缺乏深加工及創新等問題,我國的人參文化基礎也很薄弱。相比於韓國以及東南亞一些***,我國的人參消費量很渺小。有資料顯示,韓國的人參人均消費量是我國的20倍,而韓國的人參深加工產品,諸如人參茶、人參糖、人參粉等產品品類繁多。

前路漫漫:從藥到食還有多少阻礙

雖然有了政策的“扶持”,但是我國的人參產業,從藥用到食用的發展卻不是“一帆風順”。儘管衛生部發布了《關於批准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人參可以作為新資源進入食品領域,但是根據***質檢總局《關於組織開展對全部28大類食品無證查處工作的通知》(國質檢執[2007]644號),在全部28大類食品中卻沒有人參一項。

這意味著,人參雖然進入了食品領域,但是卻沒有進入生產許可證產品目錄。進一步講,目前的人參企業無法辦理生產許可證,沒有進入食品領域的生產許可證,就等於沒有進入市場的通行證。

有資料顯示,2011年上半年我國以15。3美元/公斤出口人參1331。3噸,出口金額僅2033。1萬美元;而韓國以139。1美元/公斤出口人參僅209噸,出口金額卻高達2903。0萬美元。我國人參的出口量雖為韓國高麗參的6倍,但出口額卻只有韓國高麗參的70%。韓國僅憑全球10%的人參產量,就座上了世界人參產業的頭把交椅。

中國人參與韓國人參,從種屬到品質幾無差別,吉林大學藥學院博導李平亞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吉林的人參剛挖掘出來比韓國的人參質量好得多,內在質量也強於他們。然而相較於韓國,中國人參在全球市場的競爭中處於明顯劣勢,原因何在?

除了中韓兩國的人參生產管理機制不同,宣傳力度不同,與相關政策的影響有很大關係。

據瞭解,目前很多發達***把人參作為食品應用,特別是韓國90%以上的人參透過食品形式消費,其產品多達600餘種,人參產品也被宣傳為是一種老少皆宜的大眾食品。中國醫學科學院研究員張均田介紹說:“人參茶、人參飲料在韓國隨處可見,其效益遠超人參***和***品。”

但在我國,由於政策的交叉出現空白,人參雖然被獲准為新資源食品,但是卻遲遲沒有取得進入食品領域的生產許可證。因此在我國,人參的營銷模式還侷限於傳統的售賣原料參以及初級加工品,而這些原料和加工品還被定位為高階***品,指向的目標受眾也是小範圍的高階消費者。

時間仍在流逝,競爭對手的腳步不會停下。我國的人參產業,從藥用擴大到食用,還有多少時間可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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