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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林業局推行“三創新”打造國家森林經營試點

2023-01-09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林業

森林結構是什麼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張祖華 童永慶

吉安市安福縣明月山林場和永豐縣官山林場是國家林草局納入“國家森林經營重點試點單位”試點建設縣。近年來,吉安市林業局將嚴格按照國家林草局和省林業局的工作部署,積極推行三個創新,打造國家森林經營試點工作。

一是創新“林長+試點”機制,助力森林經營試點有序開展。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吉安市林業局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林長制的實施方案》要求,依託“林長+試點”專案工作機制,將林長制與國家森林經營試點工作有機結合,創新市、縣、鄉、村四級林長主動協調解決國家森林經營試點建設以及森林資源保護髮展問題的新做法,助推森林經營試點有序開展。成立了由縣級林長為組長,鄉級林長(試點林場場長和試點林場所在的鄉鎮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明確了縣級林長辦、場級林長辦以及場級“一長兩員”的工作職責,形成上下一盤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推動“林長+國家森林經營試點”工作有序開展。三是林長制考核督落實。建立健全林長制考核體系,嚴格考核制度。吉安市林長辦公室將“林長+國家森林經營試點”機制確立為安福縣、永豐縣林長制2021年提升年活動示範建設清單,將試點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林長制工作督查督辦內容和年度林長制考核範圍,有力地推動了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國家森林經營試點工作的落實。

二是創新“國儲林+試點”建設,提升森林資源質量。在“兩山”理論指引下,吉安市開拓創新、砥礪奮進,特別是在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上先行先試,安福明月山林場、永豐縣官山林場實施“國儲林+試點”建設,探索森林經營可持續發展新模式。吉安市林業局派出由森林資源管理、生態保護修復、國有林場和種苗站、森林資源監測等業務崗位負責人組成的工作組,深入兩個試點單位開展業務指導,為試點單位科學規範編制年度森林經營實施方案和國家森林經營試點方案出謀劃策、精心指導。二是合理編限、認真稽核。建立森林經營方案稽核(備案)制度和森林經營方案實施保障機制,定期開展森林經營方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成效監測,牢固確立森林經營方案的法律地位和權威性,真正使森林經營方案作為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管理的重要載體得到全面體現和落實。結合“十四五”採伐限額的編制合理配置試點單位採伐限額,科學稽核年度森林經營方案,將永豐縣官山林場“十四五”期間採伐限額由3。8萬立方米提高到4。8立方米。安福縣明月山林場“十四五”期間採伐限額由7。5立方米提高到11。1萬立方米。三是嚴格審批、規範採伐。吉安市林業局制定出臺了《關於規範國儲林建設專案林木採伐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專案建設已抵押的林木資產涉及採伐的,每年年底擬定採伐計劃,報國家開發銀行彙總備案,再根據森林經營方案實施採伐審批,進一步加強國有林場的森林資源管理,對林木採伐審批實行了“雙保險”,以達到既保護森林又培育資源的效果。

三是創新“基地+試點”舉措,推進森林經營可持續發展。試點單位堅持科學謀劃、統籌兼顧,結合自身優勢,建立起了“楠木基地、紅心杉木基地、大徑材培育基地”,透過森林撫育措施,大力開展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助力鄉村振興。

吉安市林業局資源管理業務、營林業務部門加強與縣級林業主管門、國有林場加強工作溝通、業務指導,科學開展森林撫育。透過科學合理採伐,不僅能為地方政府增加稅收收入,還提高了企業與職工的待遇,森林資源也能得到健康持續發展。2021年,明月山林場主伐6747 畝,採伐蓄積量5。2萬立方米,職工年人均收入達6。6萬元;永豐官山林場高質量完成幼林撫育1。75萬畝次,森林撫育0。84萬畝,職工年人均收入高達8萬元,實現了“資源增長、職工增收、林場增效”的目標,進一步增強了林場發展後勁。將實施撫育經營和森林資源利用有機結合,實施大徑材培育、針闊混交營林模式,按照突出主導功能的原則,因地制宜、因林施策,化解“培育與採伐”矛盾,實施多目標經營,真正做到有效改善林木生長環境,合理調整林分結構,提升森林資源質量提,增強森林生態功能。

試點單位將國有林場場外經營融入鄉村振興,不斷擴大場外造林經營成效,當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積極協調鄉鎮政府解決場外森林經營遇到的問題,指導、幫助試點單位場外森林經營有序開展,對場外經營所需的採伐限額給予傾斜支援,促進試點單位在做大做強國有林場的同時,帶動提升鄉村森林質量,助力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