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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捕撈已違法出資放魚護生態

2023-01-06由 湘湘帶你看社會 發表于 林業

鱸魚怎樣養殖

2022年11月2日上午,衡南縣居民費某主動購買1000元魚苗,其中草魚235尾、鱅魚381尾,在位於衡南縣雲集鎮的湘江土谷塘大橋千噸級碼頭,將魚苗投至湘江。

不當捕撈已違法出資放魚護生態

據瞭解,2022年6月7日,費某攜帶電動工具到衡南縣車江鎮大橋社群湘江河段,採用電魚的方式進行捕魚,被衡南公安民警當場抓獲,經衡南縣農業農村局鑑定,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禁止使用的破壞漁業資源的捕撈方法。經衡南縣農業農村局和縣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釋法說理,當事人充分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性,自願出資購買魚苗,在農業農村局漁業股、法規股、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檢察官和現場群眾的見證下,來到湘江流域進行自主的人工增殖放流補償活動,透過開展增殖放流活動,不但能使受損害的生態環境資源及時得到修復,同時透過以案釋法,以案示警,透過處理一人達到教育一群的目的。

據衡南縣農業農村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從2020年1月1日零時起,該縣“一江三水”全面禁捕退捕。目前為止,縣農業農村局已接到縣檢察院移交的由縣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的幾起使用禁用漁具非法捕撈案件資料。因其行為是在禁漁區使用禁用漁具捕撈水產品,破壞國家水生動物資源和生態環境,致使生態平衡性及生物多樣性遭到破壞,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故對這幾起案件的當事人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並要求其向縣指定的生態環境賠償賬號繳納一定的生態環境修復賠償金,由有資質的機構代為投放同等價值的魚苗,增殖放流,修復生態。

【來源:智慧衡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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