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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若風:防止城鄉融合中的傲慢與偏見

2022-09-17由 金融界 發表于 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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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編者按:實現城鄉融合不能忽視城鄉文化的問題。在城鄉文化關係上,始終存在著文化觀念的差距和矛盾,武漢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院駐院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特聘研究員、《中國鄉村振興發展戰略藍皮書》主編、文化和旅遊部科技教育司原司長孫若風認為,要實現城鄉融合,必須摒棄城市的傲慢與偏見,文化融合尤其應如此。體現在工作中,就是以鄉村需求為導向。本文經作者授權釋出,略有刪改,轉載請註明來源“中國經濟網”。

孫若風 中國經濟網資料圖

要實現城鄉融合,必須摒棄城市的傲慢與偏見,文化融合尤其應如此。體現在工作中,就是以鄉村需求為導向。

我認為,如果說以往在解決城鄉文化關係上有什麼教訓的話,就是處處以城市為標的,沒有抓住鄉村需求。抓住鄉村需求,就抓住了“牛鼻子”。這將是城鄉關係認識上的重要演進,也是中國文化建設的一個正規化革命。鄉村文化發展屬於中國文化發展的慢變數,但一定時期會是關鍵變數,現在就是這個“一定時期”,在這樣的關節上,明確城鄉融合中的鄉村導向是根本性問題。

人在文化上往往有自我中心的傾向,能克服這種傾向,就是一種超越。按讓?皮亞傑的觀點,人在嬰幼兒階段就開始形成自我中心主義。即便是黑格爾這樣的偉大理論家,不僅不能免俗,而且這還是他觀察美學世界的主要視野和判斷標準。美國學者奧爾波特在《偏見的本質》說,世界上沒有一處完全不存在群體性的歧視,我們受到各自文化的約束,是“一束偏見的集合群”。費孝通先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是非常了不起的見解,這也是我國對外文化交流、合作的基本主張,其源淵則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聲一無聽”、“物一無文”的和諧理念和美學思想。

在城鄉文化關係上,始終存在著文化觀念的差距和矛盾,乃至於對峙、衝突,城裡人與農村人各自認為自己生活理念、方式是最正確的,並且作為衡量對方的標尺、進行“降維打擊”。而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長期以來城市的優勢感。一直以來,城鄉是當地政治經濟中心,資訊暢通,人才集聚,部分人甚至專事文化藝術,這使得它站在制高點上。在有些方面,比如時尚文化,永遠是引領的角色。《後漢書?馬援傳》記載了東漢初的童謠:“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廣眉,四方且半額;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可以看出,這首《城中謠》對鄉村模仿城市的戲謔中多少帶有鄙視。唐代杜甫在詩中寫他女兒的憨萌,其中“狼藉畫眉闊”,用了這個典故,可見影響之大。費孝通先生最早提出過“文化自覺”,就是在承認別人文化長處的同時,充分肯定自己文化的長處,相互欣賞、學習。我認為,在城鄉文化關係上,也應該有城市文化自覺和鄉村文化自覺。

中國作為一個農耕文明大國和代表性國家,作為一個迄今還為人類守護著豐富的農業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國家,對鄉村有著不同於一般國家的深厚感情和濃烈鄉愁。今天的中國社會把自己的主要矛盾錨定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與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其指向主要是鄉村。因此,當今中國正在開展的城鄉融合,雖然是在城鄉兩極的張力中運動,需要在城鄉兩方面發力,但實際上是以鄉村為基準。明確了這一點,就應將它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鄉村本位。

城鄉融合是從鄉村振興的需要出發的,因此在《鄉村振興促進法》中單列“城鄉融合”一個章節,是要解決農村與城市之間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就是說,出發點是要解決鄉村的問題,而非城市的問題。當然,在客觀效果上,它要實現城鄉雙贏,讓城鄉都能獲得發展,讓城鄉居民都能獲得實惠。但它強調堅持農村農業優先發展,要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為目標。因此,在城鄉文化中,理應把鄉村作為本位。這是開展所有城鄉融合工作的基礎。“城鄉融合”的最大特點,是不再簡單地採取以城帶鄉、以工促農的辦法,而是城鄉互促、工農互促。通俗地說,不是城裡吃什麼,鄉村跟著吃什麼,而是城鄉在互動中共同做出一桌好飯。這是城鄉理念的根本性轉換,也是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的重大轉變。

文化上的城鄉融合,加強鄉村本位尤其重要。近代以來,鄉村經濟地位的衰落,進而導致文化地位的下降。一方面是城市的迅猛發展和文化領先,一方面是鄉村的發展滯後,形成明顯的馬太效應。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後,鄉村文化發展步伐加快,但城市更快,差距越來越大。與此相對應的是,城鄉文化理念也由差距變為矛盾,甚至對峙。城裡人瞧不起“鄉下人”,農村人看不慣城裡人。

將工業文明與農村文明對立起來,是城鄉文化對立的另一種表現。長期以來,一些人在強調農業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要性時,往往把工業文明、城市文明視為洪水猛獸,認為是工業文明必然碾壓農耕文明。針對這種意識,最近我曾撰文說明中國工業文化對中國農業文化的傳承,希望糾正一部分人以中國工業文明的錯誤認識。除了認識上的問題,前一個時期,相對於衛生、教育、科技等公共服務,公共文化服務在鄉村欠賬更多,滯後更嚴重,使得在新形勢下確立鄉村本位,任務更迫切,面臨的困難也更多。

――村民本體。

鄉村振興,以人為本。實現城鄉融合,人也是關鍵,要以村民為主體。《鄉村振興促進法》強調,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保障農民民主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維護農民根本利益。在“城鄉融合”部分強調,按照尊重農民意願、方便群眾生產生活、保持鄉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則,因地制宜安排村莊佈局,依法編制村莊規劃,分類有序推進村莊建設,嚴格規範村莊撤併,嚴禁違背農民意願、違反法定程式撤併村莊。生於此長於此的鄉村百姓,他們是城鄉融合必須依靠的力量。依靠他們,就是莊稼把根扎進了土地。他們是這方土地的真正主人。他們熟悉這裡,對這裡有真正的感情,有負責任的態度,如果把他們的積極性、創造性調起來,他們就會表現得有智慧、有辦法。他們是這裡發展的嚮導,離開了他們,任何工作都只會成為盲人瞎馬。以往的城鄉融合有種種失誤,最大的失誤是未能把他們的作用發揮出來。而參與到鄉村建設的企業家、藝術家、設計師以及種種新農人,也是城鄉融合前沿上需要發揮力量的隊伍。

《鄉村振興促進法》強調,加強鄉村文化人才隊伍建設,培育鄉村文化骨幹力量。而長期以來,在城鄉文化關係上,村民是被動者,消極接受者。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的文化生活問題受到關注,經歷了城裡人從“送文化”到“種文化”到“找文化”的過程。這個過程中,確實發生了城裡對鄉村從俯視到平視、到仰視的轉變,但農民基本上是被動地參與。在這樣的情況下,城鄉互動的結果是要大打折扣的。本意是要拉平城鄉公共文化服務的鄉村文化站、圖書室,很多都是閒置的,無人問津。有些設施被壞。有些圖書被當作廢紙變賣,甚至鐵製的圖書架也作廢品處理。送戲下鄉,本是要解決農村看演出難的問題,可是,有的地方因為是老區或者其他因素,來送的多了,村民如果發現沒有歌星、大腕就不滿意。這種“填鴨式”的以城帶鄉,不僅不利於鄉村正常文化生活的形成,而且剝蝕了它的傳統根基。在鄉村文化發展上,在城鄉文化互動中,農民不能永遠只是當觀眾。他們應該參與進去,而且是唱主角。

――鄉村文化本色。

這應該是最有中國特色的城鄉融合內容。《鄉村振興促進法》強調,在制定鄉村規劃時要堅持因地制宜,順應村莊發展規律,根據鄉村的歷史文化、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業基礎分類推進,並且要求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鄉村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繁榮發展鄉村文化。並把每年農曆秋分日定為“中國農民豐收節”寫入法中。

在《鄉村振興促進法》“城鄉融合”部分又提出,應當發揮農村資源和生態優勢,支援特色農業、休閒農業、現代農產品加工業、鄉村手工業、紅色旅遊、鄉村旅遊、康養,支援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重點村鎮等的建設,鼓勵社會資本到鄉村發展與農民利益聯結型專案,包括鼓勵城市居民到鄉村旅遊、休閒度假、養生養老等,但不得破壞鄉村生態環境,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在國家法律中,對保持鄉村文化本色提出這麼具體的要求,在世界上應該不多見吧。

實際上,無論是其他國家,還是中國,從解決城鄉問題的最早動機來說,都不是文化問題,而是經濟問題,以及由此可能帶來的社會問題、政治問題。當今世界,文化突顯為時代主題,在解決城鄉問題上先行一步的國家,在實踐上也表現出尊重、保護和展示鄉村文化的態度。從這些國家開展的鄉村旅遊、舉辦的大地藝術節等,就清楚地表明瞭這一點。

江西婺源 成琪/攝

今天的中國,鄉村在城鄉融合中具有不同尋常的份量,既與我們是一個脫胎於農耕文明的大國有關,也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迴歸中國社會有關,更是根據當今中國城鄉融合的實際需要做出的抉擇。在此前的“城鄉一體化”階段,就有清醒的聲音擔心在這個過程中泯滅了鄉村文化、城市文化把鄉村特色“一體化”了。事實上,直到現在,許多鄉村沒有保護鄉村老建築的意識和規劃,推倒了不少老房子,也推倒了鄉村的老記憶,模仿城裡建起了一排排洋樓。在文化自信日漸成為中國社會集體意識的背景下,鄉村文化本色應該會受到政策的更多關注。

因此,在城鄉融合中,必須突出鄉村需求的導向。具體說,就是突出鄉村本位、村民本體、鄉村文化本色的定位,按照這樣的定位去找需求。如何找出這樣的需求,實現這樣的需求,還得下很多功夫:

――針對鄉村普遍性文化問題。《鄉村振興促進法》中“文化振興”部分,是鄉村文化建設的重要方向。它分別涉及鄉風文明建設、公共文化服務、農業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文化產業、文化市場等等,旅遊業在這部分和其他部分都有體現。作為法律的組成部分,這些內容是多年來鄉村文化建設經驗教訓的總結,也反映了絕大多數鄉村文化發展都無法繞過去的問題。要老老實實地面對這些問題,紮紮實實地解決。

――針對鄉村地方性文化問題。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必須結合各地鄉村實際,準確找出問題,準確施策。同樣是要填平城鄉之間的數字化鴻溝,發達省份與欠發達省份做法和要求都不一樣。作為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全國當然會有統一的尺子,但進一步具體化就要從本地實際出發了。各地鄉村經濟發展水平、人文環境、市場環境不一樣,鄉村幹部能力和村民素質也不一樣,面對的鄉村文化發展問題和解決方法也不一樣。但在同一區域,地緣上、文緣上、親緣上的聯絡,恰恰是本地城鄉可以透過聯動,共同解決,共同受益。

――針對鄉村階段性文化問題。階段不同,賽道也不同,解決鄉村文化問題,越具體、越有針對性,就越有科學性。在文化發展受到高度重視,特別是鄉村文化建設力度明顯增強的背景下,城鄉融合要關注鄉村文化現有的發展程度和水平。鄉村文化問題,很多是階段性的,解決這些問題在一定的歷史階段是突出的文化任務,比如說村民的學文化問題。有的是長期性的鄉村文化問題,也是可以分步解決的。比如農民看書難,國家多個部門想了很多辦法,效果一直不理想,這又是與當地城市圖書館的發展水平以及文化和旅遊其他方面的工作高度關聯。

由此出發,必須注意解決好以下三方面問題:

第一,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城鄉融合需要政府積極作為,也需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二者不可偏廢,必須理順關係,實現有機統一。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是改革中各領域普遍遇到的一大難題,具體到城鄉融合,又進而具體到城鄉文化融合,都需要注意一方面要各自發力,一方面要有邊界。

解決城鄉融合中的文化融合,政府與市場關係的複雜性就是文化體制改革的複雜性。要把握的關鍵點是,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背景下,始終拿捏準政府與市場的各自角色,按照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分類,各自有所作為。在文化事業方面,政府要從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權益、保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等方面,切實承擔起責任,把《鄉村振興促進法》中關於各級政府的要求落到實處。另一方面,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能交給市場的就交給市場,效果也會更好。不能因為感覺城鄉融合意義重大、政治性強,政府就把手伸得太長,越俎代庖。比如對鄉村文旅遊產業,在目前情況下,政府要做並且能做的就是加強政策驅動,做好對鄉村文旅企業和創業者的服務,積極為城鄉融合牽線搭橋,為產業發展營造氛圍、創造條件,並且在文旅市場管理中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統一的導向,體現繁榮與管理並用,但把繁榮放在首位。

第二,體現城市文化與鄉村文化雙贏的原則。城鄉融合著力點在鄉村,但是,解決城鄉矛盾的最初出發點卻是兼顧城鄉兩個方面。無論是從世界看還是從中國看,大部分是因為鄉村發展滯後,給城市發展帶來直接問題,也因為影響國家經濟社會大局給城市帶來間接問題,由此啟動城鄉融合程序。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與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是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矛盾,短板在鄉村,但短板效應卻同時落在城市身上。這一點在文化上表現得更加充分。如果說在一定的歷史時期採取限制鄉村發展、剝奪農民利益的辦法來發展重工業,是出於經濟、政治、軍事等方面的壓力,那麼,當時就應該已經掂量過在文化上付出的代價,即公平正義的社會價值觀問題。這種狀況日積月累,又會產生和擴大城鄉之間文化裂隙,傷害的是城鄉兩方面居民,現在到了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了。強調城鄉融合是城市對於鄉村的“反哺”,已經表明了這樣的人文情懷和文化立場。

下一步的城鄉融合,不僅要在理論上、間接效果上體現城鄉融合的作用,而且要讓城鄉居民都能現實地、直接地享受融合的好處。比如說,加大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投入力度,完善鄉村公共文化設施,公共文化服務網路實現城鄉全覆蓋,無論是城裡人還是鄉村人,都能隨時隨處享受這樣的服務,而這恰恰體現了公共文化服務的本質,隨著城鄉大流動的加快,特別是大量城市消費者、遊客進駐鄉村,這樣的公共服務作用會更加突出,像現在基層圖書館已經把圖書擺放進鄉村民宿,受益的就是住客和村民。又比如鄉村農業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保護、利用,以及以此為資源開展的特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在給村民帶來經濟收益的同時,也豐富了城市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再比如進入鄉村旅遊的城市居民,不僅消費了文旅內容,還買走了當地鄉村農特產品,而這是打上鄉村文化烙印並且有利於身體健康的綠色食品。隨著鄉村發展後勁的增強,與城市的互動能力提到提升,城鄉融合中雙方受益將會表現得更充分、更直接。當然,前提是我們能把握住正確的方向和路徑。

第三,把握城鄉文化融合的規律。城鄉文化融合是城鄉融合的組成部分,要遵循城鄉融合的一般規律和方法。城鄉融合是鄉村振興的基本內容和手段,因此,《鄉村振興促進法》有專門章節提出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它位居產業發展、人才支撐、文化繁榮、生態保護、組織建設“五大振興”之後,扶持措施、監督檢查、附則之前,我的理解是,它實際上是鄉村振興的任務和途徑,具有剛性要求的特徵。它提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實施,整體籌劃城鎮和鄉村發展,科學有序統籌安排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最佳化城鄉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佈局,逐步健全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並強調國家發展農村社會事業,促進公共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資源向農村傾斜,提升鄉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它還強調,國家健全鄉村便民服務體系,提升鄉村公共服務數字化智慧化水平,支援完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和綜合資訊平臺,培育服務機構和服務類社會組織,完善服務執行機制,促進公共服務與自我服務有效銜接,增強生產生活服務功能。這些要求,都應該結合鄉村文化建設實際,有效推動城鄉文化融合。

但是,現在能給城鄉文化融合提供參考的研究實在太少了。行業內關注也不夠,說起這個話題,絕大多數人可能只知道公共文化服務的城鄉一體化,而且對鄉村在城鄉關係中地位的轉換也一無所知。千百年來的中國文化,實際上是在城鄉兩維構成的磁場中發展演進的,在城鄉的相互依存中,鄉村始終是關鍵性角色,但是,長期的城鄉割裂,尤其是鄉村的積貧積弱,已經造成了城鄉文化關係的斷檔。應該在文化、旅遊領域,全方位增強城鄉文化融合的理念,從藝術生產創作、中華優秀文化傳承、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產業和旅遊業、文化市場、對外交流等各個方面,逐一梳理城鄉的對接點和融合點,並從文化、旅遊的特殊規律出發,分清政府與市場在城鄉融合中的各自責任,確定基本方略,尋找合理路徑,有所規劃,有所推動。

目前,文化和旅遊領域都面臨著不少困難問題,有的涉及體制改革、機制轉變,不妨在城鄉文化融合中探尋突破點。有些具體的文化藝術問題和旅遊問題一直找不到有效的解決辦法,可以試著在城鄉融合中尋找創新點。比如說,一直強調文藝工作者紮根基層、紮根群眾,如果在城鄉融合的框架裡,或許還能摸索出一些日常化甚至市場化的辦法來,效果比幾十年一貫制的做法會有效得多。又比如,目前文化產業多是集中在大城市,特色文化產業資源和市場則在鄉村,如果在城鄉融合中重視發展縣域的樞紐作用,而且這是在《鄉村振興促進法》中得到明確的,那麼,這會不會是縣域文化產業和文化市場的新機會?這些在未來幾年內或許會有答案。

今日鄉村,萬山初醒。“我看青山多嫵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新型城鄉文化關係應該是相濟相成,和而不同,抵掌共生。自然、鄉村,是中國文化的歸依。以鄉村需求為導向,不是出自對鄉村的悲憫,而是出自對鄉村文化、城市文化的雙重救贖。突出鄉村需求導向,就是點亮了一盞走出城市昏蒙的漁火,就是將中國文化引上城鄉文化各擅勝場的旅程,四季更替,日月流轉,一路皆是好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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