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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王曉麟和史蒂夫·賽麟:騙走66億國資是刻意誤導

2022-07-28由 新京報 發表于 林業

江蘇賽麟和美國賽麟什麼關係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王琳琳)因前員工舉報公司董事長王曉麟虛假技術出資騙取66億元國資,江蘇賽麟汽車陷入了漩渦,背後的很多謎團也尚待解開。

近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獨家採訪了賽麟汽車董事長王曉麟和技術出資人史蒂夫·賽麟,瞭解另一方當事人對如皋經開區通報其涉嫌挪用鉅額資金、不回國是否成下一個“賈躍亭”、66億元虛假技術融資、龐青年是否牽線如皋市政策以及汽車生產資質、定位跑車為何生產“老頭樂”等諸多問題的說法。

王曉麟認為,賽麟的技術投入到合資公司(指江蘇賽麟)後,是根據估值獲得了合資公司66。52%的股權,而沒有拿走一分錢,所謂騙走了66億是刻意誤導。截至記者發稿時,南通嘉禾與如皋經開區尚無最新迴應。

對話王曉麟和史蒂夫·賽麟:騙走66億國資是刻意誤導

江蘇賽麟董事長王曉麟(左)和技術出資人史蒂夫·賽麟。

新京報:

賽麟事件的發酵起源於前員工舉報王曉麟虛假技術出資,騙取國資66億,你對此有何迴應?

王曉麟:

首先,這是一個邏輯不通的虛假問題。我沒有任何技術出資。我的專業是法律和金融,如果我做了技術出資,那就是天大的笑話了。江蘇賽麟有四家外資股東,網傳都是我控制。事實上,用MyCar技術出資的公司和我早就沒有任何關係了,既沒有股權,也沒有管理權。其他三家以賽麟車型技術出資的公司,都是一家叫資富控股的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資富控股由我於2006年建立,2015年,史蒂夫·賽麟將其車型技術注入到資富控股後,獲得了100萬股,我只留下了100股。我和他達成的共識是,當公司上市時,我會得到10%的股權。

賽麟的技術投入到合資公司(指江蘇賽麟)後,是根據估值獲得了合資公司66。52%的股權,而沒有拿走一分錢,所謂騙走了66億是刻意誤導。如皋所有的投資,都用在國內建廠、僱人、開模、生產等專案上。給美國賽麟的支出也僅僅是開發發動機、製造樣車、參加國際比賽而已。而現在由於國資公司的查封,外資在江蘇賽麟的股權價值幾乎歸零,賽麟在美國近40年創下來的品牌價值也因此遭遇重創。對於史蒂夫·賽麟先生來說,如皋主動找到他,說我們出錢建廠,你投入品牌車型和技術,你做大股東,但當賽麟先生投入了車型技術和品牌,產品做出來後,突然發現合資公司資產被地方國資凍結了,原來承諾的股權變得一分錢不值了。那麼,到底是誰騙了誰呢?技術是否虛假,其價值如何,請技術出資人史蒂夫·賽麟先生回答吧。

史蒂夫·賽麟:

我仍然不敢相信如皋會這樣對待我。2015年他們主動來到加利福尼亞找到我的時候,他們承諾提供所有的廠房建設和運營資金,只需要我提供車型技術和品牌,但在我提供了所有的車型技術資料,並帶出了一個優秀的團隊後,他們承諾的股權卻變得毫無價值了。要知道,這是我近40年的技術果實。一般來說,開發一個平臺需要投入10億美元,在一個平臺上開發一款車型,需要投入3億-5億美元。光是我投入到江蘇賽麟的三個車型和平臺就價值十幾億美元了,這還沒有包括品牌價值和其它專有技術。我想強調的是,我剛才講的這個車型價值,是行業內普通車型的價值,我投入的不是普通車型,是高效能車型,是和法拉利、保時捷競爭的高效能車型。中國的評估公司僅僅作價了8億美元(55億元人民幣),這對如皋來說是一個非常合算的作價,如皋得到了汽車史上最好的一個交易。問題是,在如皋獲得了我的車型和技術後,連我們得到的這份紙面上的股權比例,如皋都反悔了。最後,他們是想什麼都不付出,就得到了我的一切,這簡直不可思議。

新京報:

7月2日,江蘇省如皋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通報稱,發現王曉麟等人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檔案、利用職務之便挪用鉅額資金等問題的重要線索。公安機關已受理南通嘉禾的報案,並正在對相關人員涉嫌犯罪的行為依法開展偵查。你對上述通報有何迴應?目前你有無被立案?

王曉麟:

這是誣陷,我覺得這是如皋的遺憾。他們說的所有內容都要能夠查到原始檔案和財務的轉賬流程,我非常期待看到他們拿出實物證據。目前,我是一個有一定聲譽的律師和法學教授,這個通告已經對我的名譽侵害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如果如皋方面要調查至少應該找我這個當事人吧,而且我還是公司董事長,但他們全程未聯絡過我。6月30日,我撕下他們第一張遮羞布,和南通嘉禾正式對立,當時我就預估到他們接下來會構陷我。7月2日,他們的誣告如期而至。我是個律師,所有的檔案我都有留底,所有的重要會議和對話,我都有錄音只要他們拿出任何偽證,我會再一次撕下他們的各種遮羞布的。

第一個問題,我們講法律,如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說我提供虛假證明,首先,這個主語一定要是我,檔案一定要是我提供的,如果不是我提供的,所有的真假都跟我沒有關係;其次,他要證明檔案的確是虛假的,最後,這個虛假(檔案)是我做的。這三點法律要素對方要提供證據,如果有任何一點法律要素缺失或偽造,那就構成了對我的誣陷,我會跟他們打下去。

第二,如皋方面說我“挪用鉅額資金”,江蘇賽麟的整個財務都是按照現代化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光有財務還有審計,如皋國資還委派了一個會計。實際上江蘇賽麟資金的支出在首席財務官和我簽字之後,還需要如皋國資的同意。

如果說我挪用需要拿出實際證據,公司每一筆走賬銀行都可以查得到,我們一定要查這筆錢到底去了哪兒,跟我有沒有關係,我的整個流程是不是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有沒有被誣告。現在我們一個外資法人代表已經失去聯絡十多天了,我現在在美國,只要我人身有自由,就能夠有充分的時間把證據拿出來和南通嘉禾一條一條對。

既然是刑事案件,你要查每一筆錢的走向。這些年來我在國內外的所有銀行賬戶只有我的工資,除了工資之外沒有一筆錢進來,我沒有關聯交易。說我挪用公款,這些公款的錢打到了哪個賬號去了?要一級一級地查,查到最後這個賬號到底跟我有沒有關係,如果沒有就是誣告。

新京報:

你有哪些關鍵證據可以自證清白?

王曉麟:

現在是對方誣告我,對方要拿出證據,而不是我需要自證清白。在法律上,任何一個案件在終審判決被判有罪之前,被告人都是清白的。起訴方需要提供確實的證據證明被告人有違法的動機、行為和後果。我非常肯定地說,他們拿不出一份我提供的虛假檔案,他們拿不出一筆我挪用的公款。即便他們作假,作偽證,他們也不可能要求所有的參與機構和他們一起作偽證。例如,沒有哪家銀行會偽造一筆付款交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王琳琳 編輯 趙澤 校對 李世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