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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國家層面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集中顯現

2022-05-12由 人民網 發表于 漁業

國家層面是什麼

編者按: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智慧財產權審判是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法庭掛牌成立三週年。三年來,智慧財產權法庭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未來的重點工作有哪些?在第22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到來之時,人民網“良法善治大家談”欄目採訪了專家學者進行解讀。

2019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庭,建立起國家層面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最高法日前釋出的資料顯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智慧財產權法庭共受理技術類智慧財產權案件和壟斷上訴案件10454件,審結8355件。

最高法:國家層面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集中顯現

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法庭副庭長周翔。人民網記者 張若涵攝

“法庭牢固樹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透過公正高效審理各類案件,劃定釐清權利邊界,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充分激發全社會創新創造活力,對我國科技進步、市場競爭和人民生活均產生了重要影響。” 最高法智慧財產權法庭副庭長周翔在接受人民網專訪時表示。

作為科技創新的捍衛者,智慧財產權法庭堅持以改革思維破解難題,以創新方式保護創新,切實提升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審判激勵科技創新和維護公平競爭的職能作用。

妥善審理各類高新技術案件,加大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產業等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周翔介紹,智慧財產權法庭成立三年來,受理涉新一代資訊科技、生物醫藥、高階裝備製造、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案件超2000件。加強對新興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明晰保護規則,明確權利邊界。例如,在“鋰電池保護晶片”技術侵權案中,進一步明確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範圍和侵權對比方法,對晶片領域司法實踐中的難點問題作出了具體指引。

長期以來,智慧財產權維權存在“舉證難、週期長、賠償低、成本高”等難題。周翔介紹,針對維權“舉證難”,智慧財產權法庭合理運用舉證妨礙排除制度,減輕權利人舉證負擔。針對維權“週期長”,探索“先行判決+臨時禁令”和“發回重審+臨時禁令”等裁判方式,及時有效制止侵權行為。針對維權“賠償低、成本高”,切實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在“香蘭素”技術秘密侵權案中判賠1。59億元,全國法院技術類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一審平均判賠金額較法庭成立前增長147。1%。

為不斷提升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智慧財產權法庭透過制定司法解釋、司法政策,釋出指導性案例、公報案例、年度案例、每週新案,釋出年度工作報告和裁判要旨等方式,切實加強審判指導,有效提升全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能力水平。完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建立“全國法院技術調查人才庫”和共享機制,450餘名技術專家入庫,覆蓋30多個技術領域。健全便民利民訴訟服務機制,深化案件繁簡分流改革,探索“知產法庭+巡回法庭”“勘驗+庭審”審判模式,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經過三年執行,國家層面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效果集中顯現。”周翔表示,國家層面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建立以來,裁判標準進一步統一。由法庭集中管轄全國範圍內技術類智慧財產權和壟斷上訴案件,從體制上解決了過去由各高階人民法院二審存在的裁判標準不統一問題,也有效解決當事人對地方保護的擔憂。

此外,審判質效進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對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的司法保障也進一步加強。“我國已成為審理專利案件最多的國家,也是審理週期最短的國家之一。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到中國法院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當事人均為外國主體的專利案件不斷增多,我國日益成為國際智慧財產權訴訟優選地之一。”周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