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設“九邊重鎮” 為何薊鎮為“九邊最重”
2022-02-14由 文旅北京 發表于 漁業
明朝九邊重鎮有多少兵力
北京境內的明長城
多數段落都是在北齊長城的基礎上
加以修築的
相比之下
明代不僅在長城修築上顯著升級
而且更加註重長城沿線
軍事鎮守體系的構建
明軍佔領北京後
將長城修築沿線軍務建設
緊密結合 相輔相成
北京成為北方軍事重鎮
明長城與都司衛所軍事制度
從“藩王鎮守”到“侯伯開府”
明代初期,長城區域實行都司衛所軍事制度。
●洪武年間
全國陸續設定都司衛所。都司衛所制度以都司為地方最高軍事領導機構,衛所分為
沿邊衛所、沿海衛所、內地衛所、在內衛所
四種類型。在明、蒙邊境區域調集兵馬、屯田耕種、鎮守邊關。透過設定都司或行都指揮使司,對長城內外分而治之。
●洪武十一年(1378)起
起初朝廷會在需要時,派遣大將前去。從洪武十一年起,明太祖開始派藩王鎮守邊關衛所,大將鎮守制度逐漸發展為藩王鎮守制度,實際上是收緊了對邊關鎮守的管控。
●永樂年間
此期間都司衛所制度繼續發展,藩王鎮守制度實行時間短暫,可以說是一個過渡性的政策,很快趨於瓦解。明成祖在各都司新設立了固定的鎮守總兵官,史稱“侯伯開府”。
在分工上,總兵官偏重統率作戰,都司將領偏重日常管理。實際上是將軍務和權力都進行了分化,但此階段並未形成統一的制度和機構。
明長城與“九邊重鎮”
九邊總兵鎮守制度
明代把長城沿線劃分為九個防守區段,稱為九邊。每邊設鎮守(總兵官),謂之九邊重鎮。
洪熙元年(1425),在鎮守總兵官職權發展基礎上總兵鎮守制度正式確立,長城軍事指揮體系演變為九邊總兵鎮守制度。
北京長城歷史上屬於薊鎮,在薊鎮未設的洪武初年開始,主要是為了防禦殘存元朝勢力反撲。
九邊是以九個主要軍事重鎮為核心的九大邊防區,各防區內常駐軍隊,依據分地守禦的原則,劃定管轄範圍,各自負責一段邊牆、城堡和墩臺的修築,形成整體防禦。
●初設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
●繼設寧夏、甘肅、薊州三鎮。
●後增置山西鎮和陝西鎮。此為長城沿邊九鎮。每鎮各設總兵官一名統轄,總兵官佩印鎮守軍鎮,終明一代沿而不廢。
文臣勢力擴張與“平戰結合”體制
從“戰時體制“到“平戰結合”
●洪熙年間
王朝穩定、邊境安寧,而明仁宗朱高熾頗為喜文,明代文治色彩逐漸呈現,文臣勢力逐漸滲透進北邊體制。
●宣德年間
明宣宗朱瞻基沒有大規模新建長城,而是將巡視邊防作為加強兵備的重要措施。
為加強糧餉管理,協調軍鎮與腹地的關係,制約總兵鎮守制度下總兵官的權力,明代遂在北邊諸鎮陸續設定文臣職位,即稱巡撫。
●正統年間
文臣勢力大為擴張,名目繁多。除巡撫制度之外,另有參贊、提督、鎮守、理屯等制度。一時間,長城地區形成多種文職制度並行的局面。而後各種制度逐漸歸併,統一而成九邊巡撫制度。
●正統元年(1436)
宣府鎮始設巡撫職位。
●正統十四年(1449)
薊州鎮始設巡撫職位。
●天順年間
巡撫的職責與地位逐漸制度化,從而形成了“巡撫與總兵並制”的軍事管理制度。
●成化十年(1474)
明代鑑於權力分散、互相掣肘之弊,實行總督制度。(《明代九邊軍鎮體制研究》)
●弘治年間
長城戍守軍事管理體制由“戰時體制”轉變成為“平戰結合”的體制,防禦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加強,但不能從根本上遏制蒙古軍的進攻。(《中國長城志·人物》)
薊鎮邊防 “九邊最重”
“庚戌之變”以後
●嘉靖二十九年(1550)“庚戌之變”
蒙古軍輕易突破薊州鎮防線,直逼北京城下,暴露出薊州鎮邊防存在的問題。薊州鎮戰略地位凸顯,一躍成為九邊最重。蒙古軍退兵後,明代出於加強京師防禦的需要,決定在薊州鎮大規模築邊。
●嘉靖三十年(1551)
為了增強北京區域的軍事防禦能力,提升北京區域的安全保障水平,先後從薊州鎮中劃分出昌鎮和真保鎮。從軍事地位來說,薊鎮、昌鎮位於畿輔地區,是北京地區防禦體系的腹部核心地帶,而真保鎮位於北京的西北方位,與東北方位的遼東鎮共同構成北京地區防禦體系的雙臂,共同在拱衛京師安全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明代隆慶年間
身為內閣大學士的張居正對邊防尤為重視,明確將邊防放到國家諸事中最重要的位置上。
●隆慶二年(1568)
起用譚綸、戚繼光,並調往北京。任命譚綸總理薊、遼東、真保三鎮軍務,戚繼光總理薊、昌、真保三鎮練軍事。
明長城與明代軍務建設
緊密相關
透過現存明長城脈絡
我們依然可以看出
北京地區在明代時的
重要軍事地位
今天的“古蹟探真”就到這裡
下期再見
內容來源:《長城踞北·綜合卷》
圖片來源:慕田峪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