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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一定要籤補充協議嗎,簽訂購房補充協議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2021-12-24由 法妞問答 發表于 漁業

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嗎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衝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那麼,購房一定要籤補充協議嗎,簽訂購房補充協議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網友諮詢:

買房要籤補充協議嗎?都包括哪些內容?

購房一定要籤補充協議嗎,簽訂購房補充協議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湖北楚義君律師事務所楊志攀律師解答:

購房不一定要籤補充協議。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裡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裡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專案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

應注意下列問題:

1。關於不可抗力的問題。導致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

2。關於分攤建築面積的問題。作為房屋總建築面積的一部分,分攤面積的多少,直接影響購房者實際獲得的使用面積。

3。關於裝修標準問題。對於預售商品房,特別是約定了精裝修的欲售商品房,購房者一定要明確該等商品房的裝修標準,防止被開發商以“進口”、“高階”、“先進”等不明確的表述誤導。

4。關於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實踐中,房屋所有權權證頒發的延遲往往是由於開發商手續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納土地出讓金、測繪費等義務。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3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楊志攀律師解析:

補充協議是買賣雙方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簽約時,對雙方各自關心的條款內容進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或協議,當補充協議內容與主合同條款不一致,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