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化學考點全析全練知識點二——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
2021-12-13由 0老白說書0 發表于 漁業
理化性質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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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化學考點全析全練
製作:愛尚數理化 2019。09。08
一、基本概念
(1)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
① 物理性質也並不是只有物質發生物理變化時才表現出來的性質;
例如:木材具有密度的性質,並不要求其改變形狀時才表現出來。
② 由感官感知的物理性質主要有:顏色、狀態、氣味等。
③ 需要藉助儀器測定的物理性質有:熔點、沸點、密度、硬度、溶解性、導電性等。
(2)化學性質:物質只有在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
例如:物質的金屬性、非金屬性、氧化性、還原性、酸鹼性、熱穩定性等。
二、中考真題
1、 (2019福建)下列應用只涉及物質的物理性質的是( )
A。煤用作燃料 B。乾冰用於人工降雨C。熟石灰用於改良土壤 D。生石灰用作乾燥劑
2、(2019四川眉山中考)下列描述屬於物質的化學性質的是( )
A。氫氣難溶於水 B。鐵在潮溼環境中易生鏽
C。濃氨水易揮發
D。鎢絲難熔化
3、 (2018四川巴中中考)下列物質的性質屬於化學性質的是( )。
A。顏色 B。密度
C。可燃性 D。溶解性
4、(2018湖北黃石中考)下列描述中,屬於物質的化學性質的是( )。
A: 鹽酸易揮發B: 金屬具有導電性C: 酒精易溶於水D: 常溫下,氮氣很穩定
5、下列描述中,屬於物質的化學性質的是( )。
A: 氧氣不易溶於水B: 二氧化碳的密度比空氣大C: 酒精易揮發D: 紙張能在空氣中燃燒
三、答案簡析
1、 B 乾冰用於人工降雨的過程是物理變化,只涉及物理性質
2、 B
3、C
4、D 穩定性屬於化學性質
5、D 紙張能在空氣中燃燒,是在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