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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託管何時能夠不“脫管”?兩大難題待解決

2023-01-04由 福州新聞網 發表于 漁業

託管屬於家政服務嗎

每到中午放學的時候,福州市倉山區金山四附小附近石邊路的幾家託管機構就十分熱鬧,大約500名小學生分別在這幾家託管機構吃飯、午休。而在福州一些社群內,一些小學生則在託管班人員的帶領下,到居民樓所租的房子吃飯、午休。

可見,託管服務已經成為部分家庭的剛需。

兩大難題待解決

記者從福建省學生託管專業委員會了解到,隨著經濟發展和工作節奏的不斷加快,大部分雙職工家庭無暇顧及家中學齡兒童的午飯午休、放學接送、作業指導等問題,工作與育兒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校外託管行業承擔起了7~12歲兒童放學後的日間臨時看護、接送、就餐、休息、作業指導等服務,有效解決了低齡兒童家長的後顧之憂。

根據統計資料,2019年—2020年,全省小學在校生有334萬多。福建省學生託管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楊燕介紹,根據他們的調研,其中40%以上學生有不同程度課後服務需求。以福州五城區為例,該地區有200多所小學,在校學生20多萬人,2019年有4000多家託管機構,在託學生人數為10多萬,這些託管機構的存在解決了近25000人就業。

如今,全省託管機構已有3萬多家,但託管行業合法合規經營和明確主管單位兩大核心問題仍遲遲未能得到解決。福建省學生託管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陳夢海說,對於行業合法合規經營問題,他們曾經與教育部門進行了溝通。教育部門的答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二條規定“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許可權審批”。也就是說,校外託管機構不是由教育部門牽頭管理,也不是由教育部門審批管理。

對於明確主管單位問題,陳夢海說,託管行業擔負著7~12歲學齡兒童日間臨時看護、休息、作業輔導等校外託管重任,同時託管場所在日常經營中又涉及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問題,行業長期無明確的主管部門,導致從業門檻過低、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行業隱患重重,一旦出現消防、食品等安全事故,後果將不堪設想。期待政府相關部門能重視託管行業,研究確定主管部門,儘早出臺託管行業標準和准入門檻,促進全省託管行業健康、良性地發展。

建議推進服務規範化

如何破解這兩個核心難題,記者走訪了一些專家學者。

福建省亞太科學院高階研究員趙天躍認為,作為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託管學生和託管老人一樣,雖然收費,但屬於經營性社會服務機構。如何解決託管監管難題,在於政府相關部門對此事的認知。

趙天躍說,雖然政府沒有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但細分之下,明顯涉及教育、消防、食品、衛生等部門。以福州市為例,早在2010年,福州市就出臺了《關於加強學生課後託管服務管理工作通知》,通知明確,學生課後託管分為校內託管和校外託管,校內託管工作的管理主要由教育部門負責,衛生、消防部門配合。校外託管是經營性社會服務機構,受學生監護人的委託,為學生在學校非教學時段在校外提供的接送、餐飲、休息等服務。校外託管服務納入家政服務的管理範圍,向工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教育、衛生、公安、消防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應的監管工作。

一位業內人士說,這個通知雖然明確由教育、衛生、公安、消防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應的監管工作,但沒有明確主管單位,這就造成了在福州市,對於託管監管,這幾家單位都能管,但誰都不是主管的狀況。2020年12月,福州市晉安區、臺江區一些小區的無證託管擾民,接到反映後,新聞媒體也對此事做了報道,但涉及的相關部門,在接受採訪時,都認為自己不是主管部門,只是參與配合部門。

福州市左右律師事務所鄭莊律師說,託管機構的監管涉及多個職能部門,能否由縣(區)政府作為託管機構監管的第一責任人,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教育、市場監管、衛健、公安等部門,對託管機構共同進行監督管理?

對於辦證難問題,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如今,福建各地都在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只要不是在小區居民屋內辦託管班,而是在商業店面經營託管,辦證就一點都不難。如福州市倉山區金山四附小附近石邊路的幾家託管機構,全部都有營業執照。記者在臺江區蒼霞街道中平路一家培訓機構,看到一張由福州市臺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寫著:教育諮詢(不含校外培訓等教育培訓業務);家庭服務;快餐服務。

因此,對於大量還沒有執照的培訓機構,有關部門應該分步推進託管服務規範管理,對資質、環境、條件等採取原則指引、適當放寬、一站服務、整改過渡等措施,使之逐步達到規範管理要求。同時,出臺政策讓託管服務機構優惠使用學校、鎮街、社群閒置的公共用房資源,確保學生就近獲得課後服務,對確實無法達到規範要求的,應堅決取締。

(記者 莊嚴)

【責任編輯:伊寧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