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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職場女性,十問十答快速學習勞動保護!

2023-01-02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漁業

工作途中有法定哺乳時間嗎

【微普法】@職場女性,十問十答快速學習勞動保護!

職場女性

勞動保護十問十答

轉眼天氣回暖,春天悄悄到來。與此同時,第112個“三八”國際勞動婦女節也近在眼前。

那麼作為職場女性,你知道自己擁有哪些勞動保護方面的特殊權益嗎?如果對此一知半解的話,趕快來學習下面的知識吧!

問題一

女職工就業歧視方面

有哪些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除國家規定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或者變相以性別為由拒絕接收符合條件的女性或者提高女性的報名、錄用標準。

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聘用)合同中約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予以辭退、單方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微普法】@職場女性,十問十答快速學習勞動保護!

問題二

女職工在孕期

有哪些保護措施?

(1)不得安排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2)不能適應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崗位;

(3)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4)懷孕不滿3個月和7個月以上的,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每日安排不少於1小時工間休息;

(5)懷孕不滿3個月需要保胎休息或者懷孕7個月以上且上班確有困難的,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安排其休息。

第三項、第四項情形下有勞動定額的,減少相應的勞動量;第五項情形下,休息期間的工資按照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約定計發,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女職工懷孕後,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的,休息期間的工資由雙方協商確定,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問題三

當前產假是多少天?

當前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原規定延長30天),達到158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延長產假假期。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022年2月10日起,女方尚在原規定產假期間的,可以享受產假達到158天;女方已經享受完畢原規定產假的,不再享受30天延長產假。

另外,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產假期間,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護理假假期。

問題四

夫妻雙方有多少天育兒假?

2022年2月10日起,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週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假期。每年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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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五

產假、育兒假期間

工資是如何規定的?

女職工孕期產前檢查、產假、哺乳期內的哺乳時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職工產假或者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低於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於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的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勞動者按規定享有的產假、男方護理假、育兒假、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期間,企業應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問題六

女職工在哺乳期

有哪些保護措施?

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女職工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超過6個月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下列保護:

(1)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國家規定的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2)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3)實行勞動定額的,減少相應勞動量;

(4)每日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哺乳時間以及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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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七

女職工在經期

有哪些保護措施?

(1)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國家規定的經期禁忌從事的勞動,應當暫時調做其他工作,或者休息1至2天;

(2)對其他工種的女職工,月經過多或者因痛經不能堅持工作的,經醫療機構證明,安排休息1至2天;

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每月發放一定的衛生用品或者費用。

問題八

女職工在更年期

有哪些保護措施?

女職工更年期綜合症症狀嚴重,不能適應原崗位工作,申請減輕勞動量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和實際情況給予適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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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九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

勞動範圍有哪些?

(一)礦山井下作業;

(二)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三)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或者間斷負重、每次負重超過25公斤的作業。

問題十

用人單位違反

女職工勞動保護相關規定

女職工如何維權?

用人單位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原標題:《【微普法】@職場女性,十問十答快速學習勞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