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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杆多鉤釣魚 被判義務巡護漁業水域5次 湘江環境資源法庭首次在江邊開庭

2022-07-29由 華聲線上 發表于 漁業

寧波多杆釣魚違法嗎

男子多杆多鉤釣魚 被判義務巡護漁業水域5次

湘江環境資源法庭首次在江邊開庭

湖南法治報·新湖南訊(記者 曾雨田 通訊員 劉笑貧 羅曉)“原來單人多杆多鉤釣魚也違法!我們一定告訴親戚朋友。”在湘江邊垂釣的王爹旁聽庭審後說道。2022年5月30日上午,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湘江環境資源法庭在該院生態修復基地(湘江邊)巡迴審判一起涉環境資源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該案是湘江環境資源法庭首次在湘江邊巡迴審理的單人多杆多鉤案件。

今年3月8日11時,被告李某在長沙市開福區撈刀河關帝廣場河段禁漁區域水域,使用3杆魚竿及真餌復鉤72個進行捕魚時被漁政部門抓獲。經長沙市農業農村局認定:李某使用的釣具3根、真餌復鉤72個,屬於《農業農村部關於釋出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用漁具名錄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21〕4號)第8類釣具類中28:真餌復鉤(釣鉤數7個及以上),為禁用漁具。原告湖南省生態保護志願服務聯合會認為,被告李某為滿足個人喜好,在長江十年禁捕的禁漁期、禁捕區內,使用禁用的漁具進行非法捕魚,給湘江水生生物帶來極大的危害。5月10日,原告湖南省生態志願服務聯合會起訴至開福區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在長沙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義務巡護漁業水域5次。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支援起訴。經湘江環境資源法庭組織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李某在長沙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義務巡護漁業水域5次。

“法院這種普法形式很好,法官普法接地氣,一聽就懂。”40餘名在湘江邊休閒散步、垂釣的群眾旁聽案件庭審後說道,並表示法院這種巡迴審判、“零距離”普法的舉措很有宣傳教育意義,希望法院今後多開展相關普法宣傳活動,增強群眾法治意識。

承辦法官楊宇表示,此次巡迴審判的案件,雖不是大案要案,但是湘江環境資源法庭司法為民的一次有益嘗試,真正將法庭“搬”到了群眾身邊,起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庭審結束後,法院幹警向旁聽的群眾贈送《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單行本,宣傳相關禁漁法律法規知識,解答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