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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碎屍殺妻案被告上訴,成功機率有幾成?

2022-04-02由 北京中復律師事務所 發表于 畜牧業

上訴成功的機率有多大

杭州碎屍殺妻案,轟動一時。

在警方的調查下,事實真相逐步水落石出。被告人許國利因生活瑣事糾紛,對自己的妻子痛下殺手,接下來,許國利開始了他“惡魔”般的毀屍滅跡之路,把妻子拖到衛生間進行肢解,又用絞肉機進一步粉碎,將衝進馬桶。當日,許國利清洗廁所和沖刷屍塊就用掉了整整兩噸水!事後,許國利還主動報案,妄圖洗脫嫌疑,在警方和媒體面前打造深情人設,謊稱妻子走失。最終,警方在糞水中提取到了被害人來女士的人體組織,鐵證面前,許國利承認了自己殺妻碎屍的經過。

2021年7月26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此案,被告人許國利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人民幣20萬元。

杭州碎屍殺妻案被告上訴,成功機率有幾成?

2021年8月4日,據許國利方辯護人方誌華律師透露,許國利本人明確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材料已經移交給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許國利提起上訴一事一經爆出,再次衝上熱搜。留言區罵聲一片,“如此罪大惡極之人,應該剝奪上訴權利”,“無非是想多活幾天 ”,“毫無意義的上訴”。加之,許國利本人曾與一審庭審中表示,“無論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難免遭網友懷疑其認罪伏法態度的真實性。那許國利是否擁有上訴權, 上訴成功機率又有多大呢?

首先,需要明確在我國刑事審判中,任何人均擁有上訴權利,並且不被任何理由剝奪。

規定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這一規定也體現了我國刑事審判的“兩審終審”制度,增加二審程式,主要是為了避免一審法院的錯誤判決,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不僅如此,我國法律還規定了“上訴不加刑”,也就是說,被告人在進行上訴時,不論其上訴理由是否得當,二審法院都不能以被告人不服判決或態度不好而加重原判刑罰。所以,即便許國利罪大惡極地殺害了妻子,並且採用殘忍手段進行分屍,他本人作為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仍然有權利進行上訴,這是我國法律的程式要求,不能簡單地被輿論所影響。

杭州碎屍殺妻案被告上訴,成功機率有幾成?

並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抗訴的期限為十日”。許國利提出上訴在一審判決後的十日之內,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但是許國利的上訴成功機率有多大呢,能夠獲得較輕刑罰,免於死刑嗎?

答案恐怕是仍難逃死刑。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二審法院在審理上訴、抗訴案件時,應當著重審查: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第一審判決適用法律是否正確,量刑是否適當;上訴、抗訴是否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我們可以得知,如果許國利能夠在上訴中提出新的事實、有力證據來減輕自身的罪責,那麼該案仍存有懸念,二審法院有可能會改判。但是在刑事審判中,證據和事實的認定在一審程式中往往已經提交得較為完全,在二審程式中很難再發掘提交對已經認定的事實能夠產生重大轉折的證據,所以許國利的上訴行為大機率是為了窮盡司法救濟程式,延緩自身生命時長。上訴對於改變判決結果收效甚微。所以,許國利方如果不能提出新的有效證據,來推翻一審法院認定的事實,該案有較大可能會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

杭州碎屍殺妻案被告上訴,成功機率有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