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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透過司法強拆解決問題,就必須遵守法律程式

2022-07-09由 淵博律師 發表于 畜牧業

司法徵收什麼意思

在我們接待的諮詢中,很多是強拆案件的諮詢,當我們的拆遷律師瞭解情況後,發現很多人認為強拆如同父親打兒子,天經地義,諮詢我們的目的也只是試圖尋求一種不費吹灰之力的解決辦法,為什麼很多人認為ZF的強拆就是天經地義呢?我們曾經多次提到過,只有遵守法律規定進行的司法強拆才是合法的。

想要透過司法強拆解決問題,就必須遵守法律程式

那麼什麼是司法強拆?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補償決定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這句話的意思是說,當補償決定下達後,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對補償沒有異議,又拒絕搬遷的,此時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所以我們要注意,如果對補償方案有異議一定及時提出異議。

想要透過司法強拆解決問題,就必須遵守法律程式

一般情況下補償決定的下達代表著補償的多少,其用意就是告訴拆遷戶你家可以得到多少補償,並且給出了期限,讓對補償有異議的拆遷戶在這期間提起相關程式,一定謹記時效期,行政複議為60天,行政訴訟為6個月,提起復議或者訴訟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拆遷戶對補償有異議的問題,那麼試想一下,在規定期限內,拆遷戶對補償有異議,但是沒有提起程式,又拒絕搬遷,此時法律是不知道你有異議,那麼就會被掛以“老賴”的標籤實行強執。

想要透過司法強拆解決問題,就必須遵守法律程式

不管什麼原因,就算是司法強拆也必須遵守法律規定才可以,只有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的司法強拆才算是合法的,沒有按照規定進行的司法強拆是違法行為,所以你有必要了解一下強制執行的相關程式。

1、告知行為

在法律規定期限內拆遷戶沒有提起相關程式,選擇拒絕搬出被拆遷房屋的,根據條款規定,徵收方必須給拆遷戶下達催告書,現實案件中很多徵收方根本沒有催告書,也沒有告知拆遷戶,直接下達決定書或者實施強拆,這是違法行為。

履行房屋徵收補償決定催告書內容概述:

Xxx:

徵收補償決定書【2020】x號《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已於x年x月x日送達你戶,你戶在《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內未履行搬遷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戶催告,請你戶自本催告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按照《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的規定,騰退xxxx地的房屋,驗收後拆除,逾期仍未履行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有陳述、申辯意見,請自本催告書送到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向xxZF徵收辦公室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權利。

Xxx政府

X年x月x日

2、申請程式

當依照法律進行了催告後,在催告書規定期限內拆遷戶繼續不履行義務的,此時申請強制執行程式,這裡我們要明白一個問題,就算拆遷戶沒有履行相關義務的,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被強拆,也需要遵守程式進行。

3、處理申請

法院根據徵收方提交的申請,透過對徵收方提交的各類資料和實際情況審查,開始作出是否強執的裁決,如不予執行強執的應予以說明。

4、強執程式

當執行強執裁決下達給拆遷戶15日內,拆遷戶仍然沒有履行搬遷義務的,開始實施強執程式。

看到這裡你是不是明白了一些道理?如果對補償有異議的應該透過法律規定的途徑及時提出異議,如果碰到沒有執行任何程式打著司法程式強拆的口號都是違法行為,我們要做的很簡單,只需要提起訴訟,透過對方的違法點追究對方責任,一定要注意及時很重要,很多案件如同生病一樣,全是是因為耽誤最終無可救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