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恩是個孤兒,父親去世後,他開始尋找母親
2022-06-26由 1212陳 發表于 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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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為家》
這
部
影
片
在
國外
十
分
寫實,影
片
以
小男孩贊恩
為
中
心
。
贊
恩
是
個
孤
兒
,
他
在
被
父
親
拋
棄
後
,
為
了
生
存
,
不
得
不
去
找
母
親
。
他
在
尋
找
過
程
中
因
受
到
父
親
的
排
斥
,
最
終
失
去
了
自
我
。
他
的
母
親
也
因
此
去
世
。
以
難民營家庭
為
故事
背
景
,
電
影深刻
地
表
現了難民這
一
無
奈
身份
之
下家庭矛盾
與
倫理矛盾
的
衝
突
,《何以為家》
裡
,
一
切
悲劇
的
根
源,
堪
稱
家
長
。
一
、
姐
姐
的
去
世
可
算
是父母一手
起
刀
落
了
。
片中贊恩
一
家子
女
眾
多
,
其
父母
完
全
無暇照
料
,
由
於
家
境
貧
寒
,贊恩小
小
年紀就
得
去
雜貨店工
作
,看人
家
他
都
羨慕
不
已
。
而
且
回家
後
贊恩發現
姐
姐
血
流
不
止
,知道
自
己
已
經
成
年
的
跡
象
,知道
若
是
告
訴
父母
一
定
要
把
自
己
嫁
出
去
,
所
以
便
要
姐
姐
瞞
天
過
海
回
家。
但一
日
歸
來
仍
發現
姐
姐
是
父母
娶
的
別
人,他
竭
力
制
止
卻
束
手
無
策
。
他
想
自
己
應
該
去
找
妹
妹
的
父
親
,
但
父
親
不
同
意
,
於
是
他
就
和
妹
妹
一
起
跑
回
了
家
。
妹
妹
的
母
親
也
認
為
妹
妹
應
該
去
找
她
的
父
親
才
對
,
於
是
也
跟
著
去
找
父
親
。
事
後,贊恩離家出走,陰差陽錯
地
回家
後
得
知
的是
姐
姐
亡訊。
事
實
上
,
這悲劇是父母
造
成
的,
剛
剛成
年
的
姑
娘
嫁
到
外
面
必
然
會
經歷生
孩
子
,而
剛
剛成
年
的器官
又
無
法
發育完
全
,
此
時生
孩
子
當
然
是要
人
命
的
。
即
使
家
長
不知
情
,那
麼
為人
家
長
又
豈
能不知這
種
事
情
呢
?
所
以
,
當
一
個
女
孩
出
嫁
以
後
,
父
母
就
會
對
她
進
行
嚴
格
地
監
控
。
妹
妹
死
了
之
後
,
她
的
丈
夫
就
成
了
她
的
丈
夫
,
而
她
的
丈
夫
又
成
了
她
的
女
兒
,
這
就
是
所
謂
的
“
嫁女兒
”
,
也
就
是
把
自
己
的
女
兒
嫁
給
別
人
。
因
此
,
我
姐
姐
的死
亡
是
我
爸
媽
一手
導
致
的。
此
外,贊恩被
捕
還
因為
他
父母
有
麻
煩
。
片中贊恩聽
說
姐
姐
嫁人後
十
分
氣
憤
,但
自
己
無
力改變家庭,
所
以
選擇離家出走,
離
家
出走後贊恩
認
識
了
有
小
孩的拉希爾,拉希爾
見
其
無處
容
身
便
負責在家
觀
察
小
孩,拉希爾
外
出
掙
錢養家。
事情
就
照這樣
子
慢慢好
起
來
,
可
是
某
天
,
拉希爾
忽
然
失
蹤
,贊恩
十
分
焦
急,
千
方
百
計
地
活下去,
可
真
的
身
無
分
文
他
想
出
一
個
主
意
:
自
己
去
賣
孩
子
!
但
是
他
不
知
道
賣
給
誰
最
好
。
他
知
道
,
如
果
賣
得
不
好
就
會
把
孩
子
賣
掉
。
他
想
了
很
多
辦
法
都
沒
找
到
賣
的
人
。
為
了
生
存
下
去
,
他
到
處
尋
找
,
終
於在
一
個
人販子
那
裡
找
到
了
贊恩。
但
卻
被告知
到
國
外
要身份證明,
便
返
回家
中
尋
找身份證明,
從
而
獲
知
姐
姐
去
世
的
噩
耗
,
大
怒
欲
外
出
復
仇,
卻
因故意傷人
而
被警
方
逮
捕
。
從這一段中我們可以看出其實一切問題都可歸結於家長,假如家長不娶姐姐贊恩不去,而背後賣子的事情不發生。
但是如果父母不做,他就會被送進一個監獄中去接受改造,並且在裡面度過了一生;如果父母做了,他就會在自己的心裡留下一個陰影。
而且身後的姐姐死後,他復仇入獄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可以說這些都是由於家長的無為。
贊恩是一個很有個性的孩子,在學校裡經常和同學發生一些小摩擦,也經常和老師發生一些小矛盾,甚至還和同學打過訴訟官司。
作品中贊恩因打傷人而入獄,見到拉希爾後不知該如何向拉希爾交待自己子女的事情。
拉希爾是一個很優秀的男孩,他從小就非常懂事,對自己和周圍的事物都充滿了信心。
於是他日復一日地在牢裡待著,然後有天媽媽來探望他,並給他帶來自己愛吃的食物。
媽媽對他說,她又懷了孩子,即將要有哥哥姐姐,這時贊恩很生氣,他不希望那些哥哥姐姐出來面對和自己相同、和姐姐相同的生活,所以才轉身出門並把媽媽送給她的食物丟掉。
接著起訴,想告發他媽媽,當庭贊恩表示想起訴他媽媽生不養他,他父母竭力申辯。
法官認為,母親生而不養是因為贊恩的父母沒有把她當作自己的親生女兒看待,所以他們才不願意生下這個孩子。法官最後判決贊恩應該繼承父母的遺產,並承擔撫養責任。
法官隨後裁定贊恩父母不能再育子女。
這一段很多人都認為贊恩不知孝,其實那完全不是倫理問題,是單純的錯誤,是家長的錯誤。
假如一位家長生下子女後無法教育、甚至要面對和姐姐同樣的下場、當初生兒育女時帶著目標,那麼這種行為算不算家長的過錯呢?
贊恩在法庭上說自己沒有什麼過錯,因為他沒有把自己想要的東西都給了妹妹。但是如果父母在法庭上出了錯誤,那他的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嗎?
贊恩對自己的女兒也有過這樣的經歷,但他沒有因此而陷入訴訟錯誤之中。
《何以為家》中的悲劇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做家長的我們無力推卸責任,社會給我們帶來的不公平我們也無法降臨到孩子頭上,不知道就去看書去請教去學習,不認同就去重新思考去解決,也無法把這一矛盾傳遞給他們,假如完全無力撫養他們,那麼生他們究竟有什麼用呢?
我認為,這就是父母對子女的愛。因為父母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人,他們給了我們很多東西。但也有很多東西需要我們去思考。比如我們為什麼要生?
因此,我們必須生養並重,當好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