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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行業首個“陽光社群”評價準則(框架徵求意見稿)釋出

2023-01-10由 中物研協 發表于 農業

政府公益性崗位可以轉正嗎

重磅|行業首個“陽光社群”評價準則(框架徵求意見稿)釋出

近年來隨著業主參與社群管理積極性的提升,業主對於社群財務公開、服務標準公開、決策資訊公開等方面的訴求愈發強烈。在政策的引導下,部分物業企業也積極把握社群管理與服務的發展趨勢,加強社群管理與服務的公開公示,切實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為進一步增強社群資訊公開透明度,打造多方參與、協同共治的新型社群,提升客戶滿意度,引領物業服務行業長期可持續發展,長城物業聯合克而瑞物管聯合釋出“陽光社群”評價準則。本次評價準則以國家相關政策為依據,結合行業典型實踐與專家智庫意見,多維度、全方位地考量“陽光社群”建設情況。

目前行業主要實行“包乾制”與“酬金制”兩種服務模式,其中“包乾制”佔絕對主導地位。但無論在“包乾制”抑或“酬金制”模式下,目前多數社群資訊公開透明度仍較低,因而物業服務質量的好壞主要靠企業自律,同時為了獲取更高的利潤,物業企業可能會盡可能降低社群支出,導致出現敷衍業主的行為。隨著業主自我管理社群的意識及能力的提升,業主對於社群財務公開、服務標準公開、決策資訊公開等方面的訴求愈發強烈,如何結合當下行業實際情況,滿足業主訴求,打造管理與服務公開透明的“陽光社群”,成為社群管理與服務各方亟待解決的問題。

國家及地方政策的出臺,為“陽光社群”相關實踐做出了指引。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2021年住建部等十部門聯合釋出《關於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黨建引領下的社群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執行機制;規範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最佳化維修資金使用流程,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此外,建立物業服務資訊公開制度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制度。2022年成都市住建局出臺了《關於建立完善物業服務雙曬機制 營造陽光互信市場環境的實施意見》,要求無論酬金制模式與包乾制模式,小區共有部分經營的收支,抑或物業服務費用,都必須依法向業主公開。由此可見,“陽光社群”具有黨建引領下多方共建、財務公開透明、服務資訊公開透明等特徵。

重磅|行業首個“陽光社群”評價準則(框架徵求意見稿)釋出

圍繞社群管理與服務的陽光透明化,部分物企探索“陽光社群”建設。

如長城物業在整個行業最早提出了陽光物業管理模式,從財務、管理、服務等三方面進行“陽光社群”的建設。在“精細化治理”背景下,長城物業與時俱進,提出透過業委會、物業企業、街道辦及社會機構共同參與下的社群共建共治共享機制,進一步豐富陽光物業管理模式,推動長城物業及聯盟企業在社群物業管理與服務的公開透明化方面取得長足發展與進步。

為了進一步推動“陽光社群”的建設,更好地滿足業主對於社群管理與服務陽光透明的需求,長城物業聯合克而瑞物管共創“陽光社群指數”,從財務、服務、管理、共建四大維度、計劃、執行、結果三個層次多維度全方位的考量“陽光社群”的建設情況,以高標準助力“陽光社群”高質量發展。

重磅|行業首個“陽光社群”評價準則(框架徵求意見稿)釋出

財務陽光

“財務陽光”是“陽光社群”建設的核心要義。在包乾制服務模式下,財務不透明廣受業主詬病。透過財務收支與費用的公開透明化,實現物業收入與支出受社群業主監管,且透過每年對財務預算、決算進行第三方審計,並對結果進行公示等方式,極大的增強社群業主共有資金的使用透明度。

服務陽光

對於物業服務企業而言,其主要職責便是為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因而“陽光社群”的建設必然是“服務陽光”的。一項完整的物業服務活動,離不開物業服務人員、服務流程、服務標準的基礎支援,為提高物業服務水平,社群活動的營造、服務智慧化成為越來越多物業企業的選擇,但最終業主對於物業服務的評價,才是物業服務質量的體現。

管理陽光

隨著政策支援物業企業參與基層治理,物業企業的功能由服務逐漸拓展至協同治理。因而在傳統的物業管理的基礎上,物業企業逐漸具有了社群管理的色彩,從而使得“陽光社群”的建設具有“管理陽光”的特徵。對於物業企業而言,社群管理主要面向政府、業主以及專案自身,管理陽光意味著物業企業在社群中管理動作規範化、透明化,主要包括安全管理、設施裝置管理、事務管理。

共建陽光

社群管理與服務離不開社群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在精細化治理背景下,“陽光社群”必然是黨建引領,多方共建的。黨建引領下多方共同參與既能保障社群資源的公平合理分配,同時也更能調動各方主體積極性共同參與社群管理,為社群發展建言獻策,激發社群活力。物業企業參與社群治理,與相關基層組織交叉任職是一種有效的途徑,既能加強社群各方組織的溝通與理解,也能增強社群各組織的協同。最後,社群組織協同功能的發揮,離不開規範化的規則機制的建設,“無規矩不成方圓”,有效的協調執行機制才能保障社群各主體高效率、高質量地建設“陽光社群”。

結合相關案例研究、調研訪談結果,本次“陽光社群”評價準則從4大維度入手,細分15個二級評價維度,並從計劃、執行、結果3個層次構建了40餘項評價指標。“陽光社群”的發展離不開黨和政府、業主、行業以及社會組織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因此特公開“陽光社群”評價準則以廣泛徵求意見。具體指標如下表所示:

重磅|行業首個“陽光社群”評價準則(框架徵求意見稿)釋出

此項“陽光社群”評價準則為克而瑞物管與長城物業兩方共同研究成果,希望透過“四個陽光透明”和“四方共建共治”,改變物業行業當前的黑箱社會形象,讓物業管理行業成為最值得社會尊重的行業,歡迎各位關心物業行業發展以及有志於推動“陽光社群”建設的同仁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意見反饋郵箱:wubin214513@cri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