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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飲食提醒:浙江曝光18批問題食品,含綠豆糕、紅茶、黑魚

2022-12-01由 每日食安 發表于 農業

去黴洗滌劑有毒嗎

健康飲食提醒:浙江曝光18批問題食品,含綠豆糕、紅茶、黑魚

>>關注食品安全 遠離健康危害<<

近期,浙江省食品安全監督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抽檢,抽取了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乾、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5大類食品共計598批次樣品。檢測結果顯示,合格580批次、不合格18批次。

相關抽檢情況及不合格食品資訊如下:

1。德清縣阜溪街道回山路浙江德御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德御齋綠豆糕(散裝稱重 豆沙味),酸價(以脂肪計,實測值:6。5mg/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5mg/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酸價(KOH),又稱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脂酸敗時遊離脂肪酸增加,酸價也隨之增高,因此該指標可用於評價油脂酸敗的程度。油脂酸敗可產生醛酮類化合物,酸價超標不僅會導致食品產生哈喇味,還會導致人體腸胃不適。食品酸價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長期攝入會對健康有一定影響。

造成酸價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採購上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敗。專家表示,通常情況下,酸價略有升高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過高則可能導致人體腸胃不適、腹瀉並損害肝臟

,應當避免食用存貯期過長或有哈喇味的食品,比如堅果、瓜子、油條、食用油等

2。縉雲縣五雲街道朝暉路華姐副食超市經營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實測值:0。17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0。05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鎘(以Cd計),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主要損害腎臟、骨骼和消化系統。由於鎘排洩緩慢,人體透過食物攝入鎘之後,可對腎臟和肝臟造成巨大傷害,還可以造成骨質疏鬆和軟化,日本就曾發生因鎘中毒引起的“痛痛病”。此外,鎘干擾膳食中鐵的吸收和加速紅細胞破壞,可引起貧血;甚至會侵害到免疫系統,繼而引發腫瘤。兒童對鎘暴露更敏感,長期低劑量鎘暴露,不僅影響腎臟和骨骼的正常發育,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的正常功能與發育,並對高階神經活動如學習、記憶有損害作用。

3。杭州市蕭山區瓜瀝鎮七彩城悅宸粥店經營使用的餐具-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實測值:0。033mg/100cm,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4。杭州市蕭山區瓜瀝鎮七彩城吳喬飯店經營使用的餐具-餐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實測值:0。017mg/100cm,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即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潔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滌劑的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鈉。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可能是使用的洗滌劑不合格或使用量過大,未經足夠量清水沖洗或餐具漂洗池內清洗用水重複使用或餐具數量多,造成交叉汙染,進而殘存在餐(飲)具中。近年來,科學家們發現,洗滌劑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特別是孕婦使用不慎,不利於胎兒的發育。 這是因為洗滌劑中含有酒精硫酸和直鏈烷基磺酸鹽等化學成分,這些物質可以透過面板粘膜吸收。如果孕婦長期大量使用洗滌劑或使用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殘留超標的餐具,當體內上述有害物質達到一定濃度,在受精卵發育分裂為4個細胞時(大約在受精後48小時),可見,使用洗滌劑和不孕症有一定關係。同時,陰離子合成洗滌劑,還會對面板產生影響,人們通常形象地將做家務所造成的手部肌膚粗糙,稱為“主婦手”。其實“主婦手”只不過是一種形象的說法,更確切地說它是由陰離子合成洗滌劑引發的一種面板病。

5。台州市路橋區路南街道方林菜市場劉建奇經營銷售的特惠香蕉,噻蟲胺(實測值:0。028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0。02mg/kg);噻蟲嗪(實測值:0。036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0。02mg/kg),兩項指標均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噻蟲胺,噻蟲嗪,都是新菸鹼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作用,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用於水稻、玉米、油菜、果樹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蟲,如蚜蟲、飛蝨等。急性中毒可出現噁心、嘔吐、頭痛、乏力、躁動、抽搐等。噻蟲胺、噻蟲嗪兩種農藥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有關專家表示,果蔬類食品中少量噻蟲胺、噻蟲嗪殘留,一般不會導致噻蟲胺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噻蟲嗪超標的食品,對身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6。天台縣福溪街道振興西路福溪食堂制餐使用的粉絲,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實測值:388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200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鬆劑和穩定劑,使用後產生鋁殘留。鋁不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不參與正常生理代謝,具有蓄積性,過量攝入會影響人體對鐵、鈣等成份的吸收,導致骨質疏鬆、貧血,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育。鋁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改善產品口感,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超限量、超範圍使用含鋁新增劑,或者其使用的復配新增劑中鋁含量過高。

7。麗水市蓮都區天寧菜市場李步偉牛肉店經營銷售的長豆角(豇豆 約400g/份),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實測值:0。020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0。015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是一種非內吸性殺蟲劑,能防治蔬菜、蕓薹屬植物、果樹、玉米、茶樹、葡萄和棉花中的鱗翅類害蟲。《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規定,豆類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最大殘留限量為0。015 mg/kg。若長期食用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含量超標的食品,可能有嘔吐、噁心、頭痛和眩暈,還有疲乏和胸悶, 以後病人開始大量出汗和流唾液,接著視覺模糊,肌肉自發性收縮、抽搐,心動過速或心動過緩,少數人可能出現陣發痙攣和進入昏迷。

8。文成縣大嶨鎮棲霞路康壽食堂經營使用的餐具-小碗,大腸菌群(實測“檢出”,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9。麗水市蓮都區白雲街道大洋路穀食園餐飲店經營使用的餐具-餐盤,大腸菌群(實測“檢出”,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10。杭州鴻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瑞安市安陽街道羅陽大道崑山潤華商業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經營銷售的鴻英黑麻酥糖(250克/盒),大腸菌群(實測值:6。6×10 ,2。5×10,4。9×10 ,1。0×10 ,8。9×10CFU/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n=5,c=2,m=10,M=100CFU/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汙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餐具或食品中檢出大腸菌群,意味著被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汙染的可能性較大。餐飲具中出現大腸菌群超標的情況,一般是由於餐飲具的清潔消毒不徹底造成的,具體原因可能是消毒劑的濃度不足、消毒的溫度設定過低、消毒的時間不足等等,也可能是由於消毒後,工作人員的操作不規範,如上完衛生間後洗手不徹底、個人衛生狀況未達標、雙手沒有清潔徹底之前就擺放餐等原因造成的。

11。杭州西湖茶葉市場桂萍茶葉經營部銷售的紅茶,草甘膦(實測值:2。14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1mg/kg);吡蟲啉(實測值:0。76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0。5mg/kg),兩項指標均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草甘膦,屬於一種非選擇性、無殘留滅生性除草劑,對多年生根雜草非常有效,廣泛用於橡膠、桑、茶、果園及甘蔗地,主要抑制植物體內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從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轉化,使蛋白質合成受到干擾,導致植物死亡。食用過多的草甘膦膦會危及人體健康,會造成肝腎損害,會損傷消化道、面板黏膜,嚴重時損傷呼吸和心血管系統危及生命。另外,草幹膦長期毒性和慢性效應值得重視。孕婦長時間低劑量接觸草幹膦可導致嬰兒出生缺陷。草幹膦是一種可疑的內分泌干擾物質,可能破壞生殖激素的正常產生,引起婦女孕激素、雌激素代謝失常,引起不良的後果。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草甘膦每日允許最大攝入量(ADI)為1mg/kg,其中茶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應低於1mg/kg。茶中檢出草甘膦超標原因,可能是生產時使用的新鮮茶葉在採摘前使用草甘膦除草劑沒有嚴格區分安全間隔期,或超量使用草甘膦除草劑,或土壤茶樹草甘膦的蓄積,或在周邊農田、果園,隨茶園用水和空氣飄移而附著在茶葉上,給茶樹帶來汙染。

12。縉雲縣五雲街道紫薇北路花園巷愛梢蔬菜店經營銷售的香蕉,吡蟲啉(實測值:0。071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0。05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吡蟲啉,是一種菸鹼類超高效殺蟲劑,有關專家表示,食品中少量吡蟲啉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吡蟲啉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用殘留嚴重超標的果蔬產品,甚至可能導致人體急性、慢性中毒,導致癌症、畸形等危害。噻蟲嗪,是一種新菸鹼類殺蟲劑,具有觸殺、胃毒作用,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多用於水稻、玉米、油菜、果樹及其他作物上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蟲,如蚜蟲、飛蝨等。噻蟲嗪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有關專家表示,果蔬類食品中少量噻蟲嗪殘留,一般不會導致噻蟲胺的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可能導致急性中毒,引發噁心、嘔吐、頭痛、乏力、躁動、抽搐等,對身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13。天台縣福溪街道福溪南路菜園小吃店經營銷售的雞蛋,地美硝唑(實測值:908μ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類抗原蟲藥,可用於治療禽組織滴蟲病等。長期大量食用檢出地美硝唑殘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引起平衡失調以及肝腎功能損傷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地美硝唑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獸藥。雞蛋中檢出地美硝唑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用藥治療蛋雞疾病導致地美硝唑在其體內殘留,進而傳遞至雞蛋中。

14。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海天大道歐尚超市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芹菜,辛硫磷(實測值:0。066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0。05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辛硫磷,是生產中常用的廣譜性有機磷殺蟲劑,以觸殺、胃毒作用為主,無內吸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辛硫磷在葉菜類蔬菜(普通白菜除外)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5mg/kg。芹菜中辛硫磷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戶過量施用,或未嚴格執行休藥期有關規定。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15。衢州市衢江區東跡二巷吉瑪特超市經營銷售的北方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實測值:0。0678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糖精鈉(以糖精計),是食品工業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劑。糖精鈉對人體無營養價值,食用較多的糖精鈉,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慾減退。面制食品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為改善產品口感而超範圍使用。

16。縉雲縣五雲街道紫薇路漣源世紀華聯商貿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花生米,黃麴黴毒素B(實測值:35。4μ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20μ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黃麴黴毒素B1:GB 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規定花生油、玉米油最大殘留限量值為20μg/kg。黃麴黴毒素B1汙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穀、小麥、花生油等糧油食品。長期食用黃麴黴毒素超標的植物油會對肝臟造成損傷,有誘發癌變的風險。造成

花生米中

黃麴黴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在採收和儲運過程中環境條件高溫潮溼,導致原料黴變、腐爛,企業採購時沒有嚴格挑揀原料並進行相關檢測;也或者是加工中沒有采用精煉工藝或工藝控制不當。

17。舟山信達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大青菜,毒死蜱(實測值:3。41m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值≤0。02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毒死蜱,是一種硫代磷酸酯類有機磷殺蟲劑,長期食用毒死蜱超標的食品,容易引發頭痛、頭昏、噁心、嘔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顫,甚至抽搐、痙攣,昏迷,對人體健康可能有影響。

18。松陽縣山海農產品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黑魚,孔雀石綠(實測值:2。35μg/kg,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及相關標準規定;

■問題分析及關鍵物質解讀:

孔雀石綠,屬於有毒的三苯甲烷類化學物,曾作為殺菌和殺寄生蟲的化學制劑在水產養殖中使用,其進入水生動物體內後,會快速代謝成脂溶性的隱色孔雀石綠,具有潛在的致癌、致畸、致突變的作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孔雀石綠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檢出孔雀石綠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或是在水產品運輸經營環節為了預防和治療水產品的寄生蟲病等,違法使用孔雀石綠所致。

針對本次抽檢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安全監督主管部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溫州、湖州、衢州、舟山、台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及時將相關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佈。

在此,告誡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務必做到“三要三不要”。要透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生產者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日期、保質期、成分說明、配料表等標識是否齊全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要儲存好相應購物憑證;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佈的不合格產品。

食安治理,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食品安全,只有共治,才能共享!

最後,提醒大家,關注食品安全,遠離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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