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個“都美竹”31個“吳籤”,瘋了麼
2022-06-28由 半島晨報 發表于 林業
都美珠屬什麼生肖
吳亦凡雖說
已因涉嫌強姦罪被刑拘
事件後續仍然引發各界廣泛關注
這不,為了蹭熱點
有人開始盯上搶注商標這門“生意”
搜尋天眼查App結果顯示,吳亦凡事件中的女孩名字紛紛被搶注為商標。其中,與“都美竹”相關的商標申請日期均為2021年7月,且商標狀態都是“申請中”;而與“小G娜”相關的商標申請日期,則是2016年6月,申請人顯示為廈門隱私保護服務有限公司,除廣告銷售類商標無效外,其他商標狀態顯示為“已註冊”。
此外,類似“見亦思籤”、“美竹吳籤”等的商標,已被貴州政前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提交註冊申請;而“吳籤”已被上海吳籤企業服務工作室註冊為其公司名稱。
據瞭解,截止目前為止,都美竹被申請了28個商標;吳亦凡在此事件中的一個稱號“吳籤”,也被申請了31個商標。
一起來看看
都是什麼公司註冊了這些商標↓↓↓
以下是吳籤商標被註冊↓↓↓
以上截圖也只是冰山一角
這一現象完美詮釋了——
輿論造就了品牌
搶注商標一事經曝光後
相關企業雖說一時之間
的確如願以償地
獲得更廣泛的知名度了
但這樣的知名度
是好是壞?是正是負?
人們對這些公司
唯利是圖的投機心態將持什麼態度?
難道企業就沒有一個基本判斷嗎?
從法律層面來看,隨著我國商標管理的日益規範,此類企業試圖鑽空子的可能性已經越來越小。這幾年來,類似“蹭熱點”商標註冊的做法,屢屢被有關部門駁回,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曾表示,近三年已累計駁回惡意搶注和囤積商標的註冊申請超過15萬件。
我國《商標法》第十條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第三十二條規定:
“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
上述規定中提到的在先權利主要包括肖像權、姓名權、著作權、專利權等。
從《商標法》的規定來看,企業試圖透過搶注商標的方式蹭熱度、打他人姓名權擦邊球的做法於法不容,必然會被有關部門依法駁回。
這種搶注商標的做法
不僅違背法律規定
也與主流價值觀相牴觸
最終除了會被消費者用腳投票
其餘什麼也不會剩下!
奉勸那些還做著
搶注一個熱點商標就能
發筆橫財夢的企業:該醒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