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醫療過錯舉證責任由誰承擔?由患者承擔嗎?
人民法院在審理醫患糾紛案件過程中,《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中關於“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的規定
辱罵、恐嚇醫生違法!醫療糾紛解決辦法擬出臺
患方不得強行要求醫療機構作出超出其救治能力和執業範圍的醫療行為
【我為群眾辦實事】手術延誤引爭端,專業調解促和諧
請“專業人士”為重大疑難案件開通解決之道 調解員江老師認為,此次醫患糾紛非常複雜,當事患者已死亡且患方索賠金額大,符合申請專家諮詢的要求,遂決定建議讓第三方專家來分析醫方在診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醫患雙方均表示願意接受江老師的建議聽取專家的
如何書寫醫療糾紛司法鑑定陳述材料?
(2)有經驗的患方代理律師不會在聽證會前將醫方的過錯全部列舉出來,當醫方不能預估時,陳述了書面意見後,還應當對未辯解的患方指控過錯點進行口頭答辯,這也是聽證會時需要主管醫師參加的原因之一,口頭答辯後,鑑定委員會會進行筆錄的
當患者病情危重,家屬不表態的時候,醫療告知應該怎麼做?
(3)在告知說明的過程中,當患者或家屬對醫師提出的診療方案提出不同意見,而醫師經慎重分析並確認自身診治方案是科學合理的,便應就患方不同意見的原因,用通俗和患者能理解的語言再次進行針對性解釋說明,並陳述利害關係,儘量說服他們(或勸告家屬配合)
一言不合就投訴……新生兒死亡,家屬這次把衛健委告了!丨醫眼看法
我委在對醫方的調查中,發現患者病歷存在書寫不規範、質控不嚴謹等問題,採取了以下措施:(一)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委對該院下發了《整改通知》要求該院嚴格醫療服務關鍵環節管理,由主管院領導牽頭,即日起對全院醫療質量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梳理、自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