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鍋底料使用“地溝油”,2年賣出49837鍋…
從餐廚垃圾、廢棄油脂中提煉出“地溝油”新增到火鍋鍋底之中2年時間賣出了49837鍋4月8日,四川三臺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火鍋店老闆史某等4名被告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共計人民幣
賣了近5萬鍋!火鍋店使用“地溝油”被判賠2289萬主犯最高獲刑10年半
民警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被警方抓獲的梁某升是該火鍋店廚師,主要負責勾兌、回收火鍋底料,他受火鍋店老闆史某、賴某等人的安排,每天負責從餐桌上回收食用過的殘餘火鍋湯料和餐廚垃圾,然後在廚房過濾到脂桶內,並透過三次加熱獲取“地溝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