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荊門!一男子租用酒店辦養生會所,組織賣淫!結果……
”近日,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一審審判了一起組織、協助組織賣淫案一人犯組織賣淫罪被判刑10年並處罰金25萬元另一人犯協助組織賣淫罪被判刑1年10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去年,警方端掉藏於荊門城區一酒店內的涉黃場所,抓獲相關人員,查明案情後,將涉嫌組
債權人決定給債務人顏色看看,自己卻因非法討債被判刑
2014年5月8日凌晨5點,曾某等人來到牟某名下的兩艘船在海上的停泊處,強行進入船內,沒收船上18名船員的手機,限制其與外界聯絡,並安排專人對船員們進行看管,不允許其自由活動,同時以扣押船隻為要挾,要求牟某儘快歸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