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和“偽建”的區別
偽建可以說這類的違建是程式上的違法又或者情形不嚴重的,不妨礙不危害公共的,很多人又稱為一般性違法,這種情況可以通過後期更改、補辦、罰款消除影響,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沒有獲取審批手續建造的房屋,由縣級以上的城鄉部門責令停止,可以透過更改
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檔案後,就真的只能坐等房屋被強制拆除嗎
此外,根據上面的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44條的規定:如果被拆遷人在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檔案後沒有在限期內提起行政複議或沒有提起行政訴訟的,則可以實施強制拆除行為,也就是說,被拆遷人自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通知書之日起,在合理合法的維
收到限期整改通知,如何自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汪慶豐律師:責令限期拆除它到底是不是行政處罰?
這個答覆有一些和我們現行的法律相矛盾,因為裡面認為,根據《行政處罰法》第23條實施《城市規劃法》裡的責令限期拆除,不應當理解為行政處罰
村委會作出《限期拆除決定》並實施拆除行為,村委會承擔責任嗎?
如果村委會並沒有接受有權機關的委託或者指令,而是自主作出《限期拆除決定》並實施拆除行為,因為其沒有行政職權,只是作為民事主體擅自以自己的名義拆除他人的房屋,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
行政機關的限期拆除決定,不能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規定,在本案中,區執法局對張某作出的限期拆除決定,本質上屬於行政處罰行為
沒經過這5步,就把你的房屋按違章建築拆除,你可以起訴他們了!
(3)對於違反城鄉規劃的違法建築,根據《行政強制法》規定,對違法的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並限期被拆遷人自行拆除
在限期拆除決定救濟期限內,不能作出強制拆除決定或者強制拆除
限期拆除決定送達違法建築所有權人之後,法律賦予了權利救濟期限,目的即切實保護好建築物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行政機關慎重履行強制拆除職責
拆除違法建築必須有這些程式才可以
認定在實地勘查,證據收集和相關資料查詢後,確認房屋確實屬於違建的,主管部門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對房屋作出違章建築的認定,需要注意的是,很多當事人在遇到徵地拆遷時,村委會或者開發商隨隨便便就說建築是違建,這是不行的,並不是所有的人、部門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