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的瑕疵擔保責任
第四,因為遺產分割溯及至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但不得損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在現行法律沒有對繼承人瑕疵擔保責任進行明確規定的情形下,我們認為,各繼承人應以其所得遺產的價值為限,對其他繼承人分得的遺產,按照繼承比例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瑕疵擔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人責任超過主債務的怎麼處理?
實務中,可能會出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責任範圍超過了主債務的範圍的情況,比如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應當對主債權人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在主合同中卻並未約定主債務人有義務承擔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