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前女方讓男方出錢給自己整容,婚禮後卻分手,能要回整容費嗎
而訂立婚約後,結婚前互相來往中,男方主動給付女方的禮品,如煙、酒、肉、衣物、少量現金則不能認為是彩禮,而應理解為婚前贈與,所以對程某洋提出要求鄧某燕返還其親屬給付禮金5500元的請求,應不予支援
在廣西,一名男子意外被貨車撞倒電線杆撞死,家屬獲賠54萬元
太某洋保險柳州支公司,應按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規定賠償70%,由於精神損害撫慰金,不屬於商業第三者險的賠償範圍,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確定由譚某洋、曾某等三個人賠償,並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確定由譚某榮、曾某等人賠償70%
平安守護丨收到預支工資、路費後就“跑路”,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2017年11月初,伊濱派出所接到多起鋼製辦公傢俱企業負責人報警,稱企業在網上和QQ群釋出招工資訊後,寇店鎮大王村的常某洋、常某瑩主動與企業聯絡,但兩人在收取了企業預支的工資和路費後就消失不見
22歲,她被丈夫一家虐待致死,只因不能生育丨被物化的女性
方某洋的死亡撕開了一個口子,讓人們看到在社會的某些角落,女性依舊被當作生育工具,而在她所處的小環境中,人們習以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