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繼承的遺產,怎麼成了“燙手山芋”?
劉輝:關於流程問題,比如說,一個人名下有房產,死後又無人繼承,那麼後續的處理流程是,產權人生前所在的單位或者居委會,將這個訊息上報給當地民政局,民政局在經過一定的確認程式後,確定被繼承人確無繼承人,那麼這個時候,民政局正式成為了房產的遺產管
意定監護,你的餘生你做主
在意定監護制度出現之前,201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對老年人的監護已有類似規定,即老年人在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可以在近親屬或其他與自己關係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
秦小妹說法|第39期 老年人權益保障視角下意定監護之審視
意定監護的被監護人通常辨識能力低下,未選定監護監督人的意定監護類似“裸奔”狀態,確認監督監護人是否依約妥善履行監護職責,才能從實質意義上保障意定監護協議的履行
老人被判失智,意定監護和財產贈與還有效嗎?
對於此案中的意定監護和遺贈撫養協議,水果攤主小遊委託訴訟代理人、上海律協婚姻家事業務委員會委員高明月律師表示,意定監護,按照民法典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任何一個人在頭腦清楚的情況下,他可以為自己未來在頭腦不清醒的情況下,對未來的人身財產的照管
熱議中的意定監護,到底怎麼回事?
意定監護協議生效時,被監護人已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當他們的權益遭到損害,誰來維護
北京老人用意定監護守護晚年「首善為老說養老」
可老爺子生活不習慣,想到老伴生病期間保姆的盡心盡責,協助辦理住院、手術、照看等工作,李大爺終於下定決心簽署了意定監護協議,把保姆找回照顧自己,並且委託首善為老服務中心作為自己的監督監察機構,監督意定監護的執行情況
意定監護—將我的餘生託付給你
由於意定監護決定了監護人在被監護人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負有決定其財產處分、醫療就診、生活起居等方面的義務,若不採用書面形式,則很難保證被監護人的權益能夠得到充分實現
七問七答,講明白“意定監護”的那些事兒→
在簽訂意定監護協議時,設定監督人或第二監護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監護情況予以考察,如果發生被監護人權益受損的情況,監督人可以及時透過法律途徑予以制止,保障被監護人合法權益
物權為何實行法定原則,而債權實行意思自治?
物權為何法定,債權為何意思自治
北京物權法律師:什麼是物權?
物權是直接支配物的權利
聊城市魯西公證處辦理首例意定監護協議公證
意定監護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訂立的意定監護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意定監護,讓餘生有法可依
而意定監護要求被監護人在訂立協議時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