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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現場|被限高失信人員找“黃牛”買高鐵票? 結果還是沒跑了

2022-04-29由 北青網 發表于 林業

黃牛怎麼搶高鐵票

男子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並限制高消費,卻透過非法途徑,從“黃牛”處購買到高鐵火車票。北青-北京頭條記者3月1日獲悉,北京西城法院依法對失信被執行人趙某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壹現場|被限高失信人員找“黃牛”買高鐵票? 結果還是沒跑了

2015年,趙某因與他人產生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被訴至北京西城法院。審理過程中,經西城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後由於趙某未能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於2016年1月被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責令其限期履行,但趙某仍拒不履行義務,西城法院遂將趙某納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乘坐飛機、高鐵,住星級酒店等一系列高消費行為。由於未查詢到被執行人趙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亦不能提供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案件就此陷入了僵局。

日前,西城法院接到一通來自北京鐵路公安處治安支隊的電話,“我們經過排查,發現一家專為失信人員購買高鐵票的中介平臺,貴院被執行人趙某也是‘客戶’之一。”接到線索後,西城法院迅速核實情況,並於2021年2月23日邀請鐵路公安處承辦警官來院,就案件具體情況及產生漏洞的具體原因開展了座談交流。

次日,案件承辦法官高亢將被執行人趙某傳喚至法院,其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原來,2020年11月,趙某在百度網頁中搜索“失信人購票”等相關連結,根據搜尋結果電話聯絡並添加了對方淘寶好友,對方表示可以幫助趙某訂高鐵票。抱著僥倖和嘗試心理,趙某向中介傳送了本人購票資訊,在票面價值基礎上加價500元后成功購置了高鐵票並順利出行。

趙某在明知自己被採取限制措施的情況下,藉助中介平臺規避乘車限制,公然挑釁司法權威。

2021年2月25日,西城法院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趙某司法拘留15日。

下一步,西城法院將與公安等相關部門強化協調配合,搭建資訊互通平臺,持續加大打擊違反限制消費令行為。

同時,針對中介平臺為被限高人員訂購機票高鐵票問題開展持續跟蹤調研,及時向上級法院反映情況,協調相關管理部門、網路交流平臺予以解決,充分發揮失信懲戒和限制消費的功能作用。

北京西城法院法官表示,失信被執行人,並非被限制了基本出行自由,其仍可以選擇其他普通交通工具出行,而不應抱僥倖心理觸犯法律。

對於確因特殊情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第17條第3項規定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出相應的申請,經充分評估後,允許進行限制高消費的單次解除措施。

被執行人如有違反《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的行為,一經發現或經舉報查實,法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處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葉婉

編輯/白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