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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瓜”變“摘瓜”,“搶蓋”成“佔蓋”?兩起事件相關民警已被停職

2022-03-13由 陝西法制網 發表于 林業

夢見偷瓜,摘瓜是什麼意思

近日,“瓜農抓賊倒賠三百”引發廣泛關注。8月4日晚,淇縣公安局釋出通告,

對宋某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

龐某制止違法侵害行為,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在執法過錯,

責任民警停止執行職務,並依紀依規作出處理。

對此,瓜農龐先生表示滿意處理結果。

“偷瓜”變“摘瓜”,“搶蓋”成“佔蓋”?兩起事件相關民警已被停職

事件回顧

據當地媒體報道,河南瓜農龐大哥家承包了200畝地種西瓜和玉米,經常有附近的人在瓜熟後前來偷瓜,龐大哥多次報警都未見效。

“偷瓜”變“摘瓜”,“搶蓋”成“佔蓋”?兩起事件相關民警已被停職

7月29日,兩個女子開著三輪車來偷西瓜,偷了滿滿一車,龐大哥在與她們拉扯時,一女子的膝蓋擦破流血並報了警。

民警協調讓龐大哥賠償300元醫藥費,這讓他十分委屈,稱“以後偷瓜都不敢攔了”。

淇縣公安局2日晚迴應稱,宋某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因西瓜價值小,情節顯著輕微,對偷西瓜二人(宋某及其女兒)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考慮到二人受傷,經現場調解,龐某賠償傷情300元錢。在媒體報道後,

在民警的教育下,宋某及其女兒認識到了錯誤,並主動退還了300元,雙方達成諒解。

8月3日,鶴壁市公安局啟動執法監督程式,對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7月29日處置的一起盜竊西瓜警情進行調查。

這兩天還有一件類似事件同樣引起廣泛關注。

8月1日,一滿載井蓋的半掛車途經河南固始縣發生側翻。次日上午,車主宋先生髮現,33噸井蓋已快被附近村民搬光。宋先生稱,沒人聽他勸阻,一車一車往回拉,還有人還追著打他。3日,當地警方迴應稱,沒人在場看護不算搶,少量侵佔夠不上犯罪。

固始縣警方8月4日釋出通報表示,8月3日上午,固始縣公安局已立案調查。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門也已專程趕赴固始進行督辦。固始縣公安局組成專案組,正在全力開展調查工作,

並組織專門力量追回了部分井蓋。

目前,對相關人員的調查正在進行中,

涉事民警已停職接受調查,將根據調查情況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偷瓜”變“摘瓜”,“搶蓋”成“佔蓋”?兩起事件相關民警已被停職

西瓜和井蓋,兩起不算重大的事件攪動著整個週末的輿論場。歸根到底,這兩起事件不僅連公平正義的基本訴求沒有實現,執法主體的依法履職能力也讓人生疑。而且都構成了相似的路徑:

當事人遭遇執法不公→求助媒體→事件曝光引發輿情→執法部門開始重視→重新核查處理事件。

那麼,如果事件沒有在網上曝光呢?這些類似的事件會不會就石沉大海,無人過問了呢?雖然事件曝光之後,後續調查和處理結果不可謂不嚴厲,但是群眾對民警執法的不信任感的增加卻很難挽回。因此,落實好日常執法的規範化,在點滴個案上築牢執法公信力才是執法部門的當務之急!

轉自:刑事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