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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7年、投入140萬元,租期未到,地塊遭拆除?鎮政府:違法建築

2022-02-15由 身邊24小時 發表于 林業

現在建設用地可以蓋房子嗎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李守

近日,鄭州市惠濟區花園口鎮京水村村民劉豔向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求助說,自己承包了村裡一塊16畝左右的土地用於經營,籤的30年使用權的合同,自己只用了7年。前些天,地坪突然間就被人拆了。

劉豔說,這塊地被她租給了一個物流企業,平常也就是物流企業在這收發貨,也沒有建設倉庫,鎮政府工作人員卻說她是違建,對於此事她感到非常疑惑。

為了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11月25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來到事發現場。

記者現場看到,劉豔承租的土地上原本平整的地坪面,如今已經被撅得坑坑窪窪。

經營7年、投入140萬元,租期未到,地塊遭拆除?鎮政府:違法建築

經營7年、投入140萬元,租期未到,地塊遭拆除?鎮政府:違法建築

租期未到被拆了

劉豔表示,今年11月17號,鄭州市惠濟區花園口鎮政府的工作人員給她下發《違法建設拆除整治通知書》(簡稱通知書)時,她的園區內沒有人,工作人員就把通知書貼在了園區內,通知書上顯示該園區違反了相關法律,屬於違法建築,限期1天拆除。

11月19日一早,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便對劉豔的園區內地坪進行了拆除。

“原本租期為30年的合同,我才使用了7年,前前後後投入了一百三四十萬元,其中不少還是借的貸款。”劉豔說,自己租了村裡的這塊地,後來她又轉租給了物流公司,還能有收入,如今一拆,這塊地啥也幹不成了。

經營7年、投入140萬元,租期未到,地塊遭拆除?鎮政府:違法建築

在劉豔出示的蓋有鄭州市惠濟區花園口京水村第四組村民組(以下簡稱京水村第四組)印章的土地承包協議的大致內容如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經本村民組織領導和村民代表同意,甲方京水村第四組把村內一處16。045畝的土地承包給乙方蘭建軍使用,承包期從2008年11月10日至2038年結束,共30年,前5年租金為67389元,並且租金每5年上浮20%。

劉豔表示,早在2014年時,她就從之前這塊地的租戶手中租下了這塊地。

經營7年、投入140萬元,租期未到,地塊遭拆除?鎮政府:違法建築

在徵得村民同意的情況下,2017年2月份,劉豔丈夫白全發和第一承租方蘭建軍簽了土地轉讓協議。按照這個合同的表述,原來蘭建軍租的地,後來使用權歸白全發了。

誰知,現在租期還沒到,地坪卻被拆了。更令她疑惑的是左鄰右舍的建築物沒有拆,為何獨獨她家被拆了?

迴應:屬於違規建築

11月25日上午,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和劉豔一塊來到村委會,村委會一工作人員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其對於劉豔被拆除的事並不知情,這塊也不屬於他負責。

於是,記者撥通了京水村負責人胡先生的電話,胡先生表示,劉豔的地面建築物被列入了省巡視臺賬,屬於違建,具體可以諮詢花園口鎮政府查違辦,隨後便結束通話電話。

當天下午,河南商報記者又來到花園口鎮政府,鎮查違辦一位王姓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

“她那塊地啥情況,她在沒有任何手續的前提下搞建設。”該工作人員表示,“在沒有土地證,沒有規劃證等的情況下,她租了一塊地,然後開始搞建設,建房、建棚、打地坪,都是違建。”

經營7年、投入140萬元,租期未到,地塊遭拆除?鎮政府:違法建築

而對於劉豔關於只拆一家的疑惑,該工作人員迴應稱,劉豔租的那塊地2015年時因大棚違建就被拆過一次,從今年四五月份開始,京水村已經拆了不少違章建築物了,當時也曾通知過劉豔,她的建築屬於違建。事情發生以後都要有一個先後發展的過程,屬於違法行為的肯定都要整治。今年清理違建就沒有停,政府堅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針對此事,河南商報記者也諮詢了河南予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華陽。他表示,第一,國家法律規定土地租賃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第二,不能改變原土地性質,如果原來是耕地的話,不允許隨便改為建設用地,比如蓋房子建倉儲物流,那就違反了法律,土地行政部門可以依法拆除的。

在此,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也提醒市民,租賃土地、建設地面構築物一定要取得合法的手續,透過正規的渠道簽訂合同,以避免不必要損失的產生。

編輯 苗亞祥 張恆

【來源: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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