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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做自售7000個“硼砂粽”,自作自受被判刑!

2022-01-15由 北青網 發表于 林業

鹼水粽對人體有危害嗎

自做自售7000個“硼砂粽”,自作自受被判刑!

為改善口感,竟往粽子新增硼砂!近日,梅縣區法院審結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粽子的案件,馮某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20日,被告人馮某在梅州市梅縣區鬆口鎮經營一小吃店。為了改善粽子的口感從而增加銷量,在製作粽子過程中,馮某每20斤糯米就用一雙筷子沾點硼砂進去,每批次做50~60個摻硼砂的粽子,在2~3天內被銷售出去。經營期間,馮某合計使用了約1斤多的硼砂,並以1元至3元不等的價格共售賣約7000多個摻有硼砂的粽子,總共獲利約1400元。2020年10月21日,經梅州市梅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檢出該小吃店的鹼水粽含有1。62×10mg/kg的硼酸。2020年11月20日,經抽檢,檢出該小吃店的鹼水粽含有1。37×10mg/kg的硼酸,肉粽含有1。20×10mg/kg的硼酸,豆沙粽含有1。00×10mg/kg的硼酸。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馮某的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有坦白、認罪認罰的從輕情節。根據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梁志航

通訊員:宋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