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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達2021年度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的通知

2023-01-13由 東鎂交易 發表于 林業

礦山復墾政府怎麼補貼

關於下達2021年度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的通知

遼自然資辦發[2021]28號

各有關市自然資源局:

依據《遼寧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規劃(2018——2022年)》年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現將2021年度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下達給你們,並提出要求如下:

一、落實目標責任。2021年度全省計劃治理總面積13962畝,省廳已將治理任務分解至各市(見附件1),並將在廳入口網站公佈接受社會監督。請各市高度重視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工作,逐礦落實治理面積。因政策性關閉、企業停產等原因無法完成生產礦山治理任務的市,在保證完成省級規劃總治理面積任務前提下可以採用增加規劃期內政策性關閉礦山,或歷史遺留閉坑礦山治理面積方式,補充生產礦山治理面積不足問題,確保生產礦山治理任務按規劃面積如期完成。

二、確保施工工期。治理工程要做到當年開工當年結束,9月20日前全部完工。礦山企業要定期向所在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送專案進展情況。各有關市局應於每月20日前填報進度表(見附件2)、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省廳報告專案進展等有關情況。

三、嚴把工程質量。治理工程竣工後,各市、縣局要按照野外現場和室內檢查相結合的原則,組成專家驗收組,對每個生產礦山治理工程進行逐一複核、驗收。9月30日前,各市局向省廳上報2021年度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工作總結報告、專家驗收意見、治理區域拐點座標及竣工驗收照片等。10月初,省廳將委託第三方技術單位實地複核年治理任務完成情況,並出具複核報告。

四、用好激勵政策。各市在開展礦山生態修復工作中,要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關於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19〕6號)檔案精神,協調相關部門,大力支援礦山企業利用意見中差別化土地供應、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等激勵政策,激發礦山企業履行治理義務意願,切實從根本解決我省礦山生態修復歷史欠賬多、問題積累多、現實矛盾多等問題。

聯絡人及電話:

鞠博洋 024-62789239 67857(虛擬號)

丁黃平 024-66859316 63759(虛擬號)

傳 真 024-62789140

附件:1。2021年度全省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表

2。2021年度全省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進度表

遼寧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3月26日

關於下達2021年度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的通知

關於下達2021年度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任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