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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津貼怎麼發?安徽這樣發→

2022-12-02由 光明網 發表于 林業

防暑藥品計入什麼費用

進入夏季

合肥天氣越發炎熱

對於廣大勞動者

特別是戶外勞動者而言

夏天將增加一項收入

——高溫津貼

記者從安徽省人社廳獲悉,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5元,在此基礎上,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透過集體協商等方式,確定具體發放數額。

根據規定,發放範圍為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中符合發放條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津貼制度,並透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高溫津貼發放範圍及具體標準。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因增加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高溫津貼計入工資總額,在用人單位成本中列支。對用人單位未執行高溫津貼政策的,勞動者可向當地有關部門舉報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高溫津貼發放相關知識:

什麼是高溫天氣?

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釋出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

因高溫停止作業扣工資嗎?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發高溫津貼後會降低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是一回事嗎?

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不是一回事。簡單來說,高溫津貼是工資,防暑降溫費是福利。高溫津貼對工作環境有限制,防暑降溫費則沒有特別要求。防暑降溫費是指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費用之外的福利待遇支出,是職工福利。而高溫津貼是指用人單位為了補償職工在高溫作業環境下的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津貼,是工資的組成部分。

高溫津貼能被物品代替嗎?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文字 | 全媒體記者 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