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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秦漢,帝國的幼年期——擺動的指標

2022-08-25由 趙趙的期待 發表于 林業

戍卒叫函谷舉是什麼意思

經濟和國家的制度與立國的策略是分不開的。周和秦的立國,建立在兩個完全不同的制度基礎上,就像磁鐵的兩極,一剛一柔。而漢朝,則是兼二者而有之。如同儀表盤上擺動的指標,在接近那個穩定的數值前,需要往復地擺動。

周 —— “天子之地有限,而諸侯之慾無厭”

周秦漢,帝國的幼年期——擺動的指標

周朝本身也曾是商朝下屬的諸侯國。周滅商之後,開始實行分封制,將天下的土地賞賜給姬姓宗族和有功之臣。西周初期,周天子轄下的土地較多,軍隊和綜合實力也更強大,諸侯之中比較有實力的,跟自己都沾親帶故,因此相安無事。諸侯在自己的轄境內都擁有獨立主權,只是由“禮”和“德”約束,名義上必須承認自己是周天子的封臣。

客觀的說,當時資訊閉塞,中華大地上三分之二的土地都還處於矇昧未開的狀態,透過血緣親疏和道德約束誕生的分封制和宗法制,的確符合時代的環境。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諸侯和周天子之間的血緣日益淡化,關係也漸漸地微妙了起來。

由於周王室的衰落,就不得不借助於一些發展的比較壯大的諸侯,去行使自己的權力。在那個貨幣並不普及的時代裡,土地是周王室除了口頭嘉獎外僅有的所能給予的實物獎勵。例如秦國的先人,就是靠養馬和在日後的勤王保衛戰裡的優良表現,才被賜予了土地,位列諸侯的。

但是,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後來秦滅六國的時候,六國為了解決一時的問題,爭相割地給秦國,換取眼前的和平。如此惡性迴圈,終於坐視秦國變大變強。“天子之地有限,而諸侯之慾無厭”。到了西周末年,此時的周王室,已經儼然變成了一家瀕臨破產的企業。

周秦漢,帝國的幼年期——擺動的指標

後世的史書都將周厲王和夏桀,商紂這些亡國昏君並排放在一起。司馬遷就不遺餘力地抨擊周厲王失德,原因在於他所推行的“專利”制度。

所謂專利,並不是現在所說的專利技術。而是指,周厲王將山林川澤收歸國有,讓獵人和漁民們繳納一定的稅收,從而緩解周王室的財政問題。後世指責周厲王巧立名目,橫徵暴斂,大義凜然。然而作為一家財政赤字公司的老闆,不搞專利,沒有錢伺候自己倚仗的諸侯,沒人打擊周邊的戎狄,是要亡國的;搞專利,民間怨聲載道,激起民變,最終也是亡國。如此兩難之下,他是不是暴君,反而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至於西周末年的另一位名聲不好的周幽王,因烽火戲諸侯而遺臭萬年。但有史料表示,周幽王失敗,西周滅亡的重要原因,很可能同樣是由於沒有處理好王室與自己所依仗的諸侯之間的關係所導致的。

簡單地說,老闆已經無法支付員工所期望的薪酬了。

西周滅亡後,周平王遷都洛陽,東周開始。比起後世紛繁多樣的金融貨幣現象,周代的金融關係實際上更單純。西周開國時候所設計的,王室與諸侯之間依託血緣關係維繫的紐帶某種意義上,是金融關係中“誠信”的體現。

周秦漢,帝國的幼年期——擺動的指標

到了春秋戰國的大爭之世,雖然周王室衰微到已經沒有什麼存在感,但這種薄弱的君臣關係仍然維繫著。沒有人敢公開滅周室,一方面是因為諸侯發現,尊奉周天子這件事能在道德上佔領高地,可以憑藉這個幌子號令其他諸侯。另一方面,這種流傳近千年的自上而下的關係,替代它的制度還未出現。

直到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

秦 —— 至剛易折

後人對商鞅變法褒貶不一。不過從秦統一天下的結果來看,商鞅變法無疑是好的。它打破了秦國權貴的特權,為平民提供了晉升為貴族的通道。以軍功和殺敵的人頭數作為考核的 KPI,秦軍的積極性達變得前所未有的高,整個秦國霎時間變為一臺高速運轉的戰爭機器。

也恰恰是因為變法打破了固有的自上而下的統治手段,讓商鞅飽受爭議。從前,周天子透過諸侯控制天下,諸侯再把土地分封給宗族,逐級遞減,控制國人。商鞅變法推出的戶籍制度,讓國人首次以“戶”為單位直面統治者。這樣做的初衷是為了清點人數,規避偷稅漏稅,也便於管理,避免宗族結黨造成的尾大不掉。

於是統治者與民眾之間,不需要道德和禮法,不需要“民惟邦本”的治國理念,利益成了唯一的紐帶,賞罰都有明文規定。高壓之下,秦國成了戰國七雄中獨樹一幟的存在。

周秦漢,帝國的幼年期——擺動的指標

經過六代君主的努力,到秦始皇這一代,秦國終於達成了華夏的一統。秦始皇幹了一件夏商周三代都不曾做過的事:改分封制為郡縣制。始皇帝頒佈這個詔令一點也不奇怪,帝王統轄封建官僚,由封建官僚對地方負責,打破分封制裡封國對土地世襲的統治權,是中央集權的體現,也是秦國數百年來剛性意志的體現。

於是志得意滿的始皇帝,理所淡然地認為,只有統一了貨幣,才能形成強勢的中央集權。

秦代以前,各國均有自己的貨幣,但統一之後,官方宣佈只有黃金和原來秦國使用的秦半兩才是合法貨幣。始皇帝用黃金替代土地賞賜給臣下,這樣他的下屬裡就再也不會誕生擁有獨立王國的諸侯,而是領俸祿替皇帝賣命的封建官僚。所謂權力只對來源負責,就是這個意思。

至於秦半兩的使用,則更值得玩味。根據史料,秦半兩的出土範圍大多僅限於原秦國的轄區,且秦半兩的重量並不統一。種種跡象表明,官方鑄幣的技術尚未達標,民間也存在私鑄現象。國家沒有足夠的銅投入市場流通,大秦帝國甚至推出了“布”作為虛職貨幣,用來支付民眾服徭役的薪酬。

黃金與布幣,代表的是資源與財富的傾斜,也是秦代統治者一廂情願的結果。秦代終究沒有統一貨幣,僅有十五年的國祚或許只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統一貨幣並不能只靠政府的高壓政策,兵戈可以統一六國,消滅敵人,卻無法破壞客觀存在的經濟規律。

周秦漢,帝國的幼年期——擺動的指標

如果說秦代以前的統治模式,憑藉的是宗、姓、德、仁、義和信,那秦代則是截然相反的,只通過國家利益將民眾與統治者捆綁在一起。這條準則,猶如緊繃的弦,讓秦帝國始終處在斷裂的邊緣。所謂“戍卒叫函谷舉,楚人一炬可憐焦土”。

秦國終於二世而亡。

漢初治國,取長補短

漢朝初年,採取了郡國並行制。簡單來說,就是國家的部分地區採用秦代的郡縣制,由朝廷派遣官吏前往治理,另一部分土地劃撥給劉姓諸侯王。這個過程,卻並不容易。

劉邦建國以後,全國統分 45 個郡,有 30 個郡都在異姓王手中。表面上,這些諸侯王臣服於劉邦,但他們對於帝國的長治久安,仍然是不穩定因素。

漢初出現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有詳細記載的通貨膨脹。起因是諸侯王需要向中央朝廷繳納供奉,而這些諸侯繳納的都是面值不足的莢錢。劉邦考慮過重申秦半兩的鑄幣標準,讓天下通行的貨幣回到正軌上來,但這一舉措很快失效。因為市場上如果同時流通良幣和劣質貨幣,那麼良幣就會減少,劣幣將取而代之。這就是著名的格雷欣法則。

周秦漢,帝國的幼年期——擺動的指標

市面上的秦半兩很快消失,被回爐重造成莢錢。政府只得先解決國家信譽的問題,官方宣佈貨幣減重,先承認了莢錢的合法地位。與此同時,漢帝國也在積蓄力量,推出新的土地政策,在自己轄下的十幾個郡先執行。這也影響了日後兩千年的社會結構:皇權作為最高層,統領三公九卿為首的封建官僚,靠皇帝老闆發放工資,逐級管理小農,而小農對帝國納稅。皇權大於封建官僚大於小農的架構,也為後世提供了標準的模板。

在一系列的舉措之後,朝廷剿滅了異姓王。對於收回的土地,劉邦決定再次分封,只不過加了一條規定:非劉姓不能稱王。於是乎,這種某種意義上的一國兩制——郡國並行制,誕生了。

劉邦死後,呂后稱制。雖然後世對這位老太太頗多非議,但她的一項重要舉措,卻是奠定之後文景之治的關鍵,那就是十五稅一。

所謂十五稅一,就是對農民徵收十五分之一的個人所得稅,鼓勵農民開墾荒地,創造糧食,實現耕者有其田。即使是漢初和匈奴對外戰爭期間,這個稅率也沒有改變。這也是為何漢初通脹率那麼高,經濟和國家也沒有崩潰的重要原因。我種我的地,能吃飽飯,誰願意造反?

讓我們回過頭來說郡國並行。在特定的時期,對整個漢帝國煥發生機是有效的。朝廷將部分的權力下放給諸侯王,讓他們獨立運營公司。既然不是給皇帝打黑工而是自己當老闆,積極性就完全不同。到了漢文帝時期,朝廷進一步降低了稅率,同時甚至向民間開放了鑄幣的權利,旨在節省官方開支,且能額外收取一筆鑄幣的稅收。如此優渥的政策,加上人心思定已久,諸侯王日子過的也舒坦,何樂而不為?

周秦漢,帝國的幼年期——擺動的指標

漢文帝對於諸侯王坐大不是沒有顧慮。他提出了一個逐代縮小封國的策略。即讓每一代諸侯王把土地均分給幾個兒子。幾代之後,溫水煮青蛙,諸侯的力量弱小,自然不會對中央造成威脅。可惜的是,漢文帝的政策推行不久便去世了。景帝上臺後,他的那位大臣晁錯,認為鑄幣權是帝王的象徵,無論如何也不能下放,他看到了以吳國為首的諸侯國聚斂的財富,於是建議景帝先發制人,這也直接導致了吳楚七國之亂。

七國之亂的過程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我們這裡只想說明的是,七國之亂的誘因,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對於財富的爭奪。七國之亂的結果,是帝國境內不再有主權獨立的封國,中央集權達到了空前的高度。加上文景兩代積攢下來的家底,足夠繼任的漢武帝折騰了。

總結

回到我們開頭講到的,周和秦是磁鐵的兩極。我們用後人的價值觀去評價當時的生產關係,是不現實也不客觀的。周朝用血族宗親和誠信作為立國的策略,也詮釋了金融最開始的本質,誠信。但到了弱肉強食的大爭之世,周代的那套價值觀未必行得通。秦國反其道而行之,用利益作為唯一的衡量標準。然而至剛易折,在大亂之後,人心思治,一旦停擺這臺戰爭機器就轟然倒下。

漢初實行郡國並行,對農民實施十五稅一乃至三十稅一,與民休養生息。同時,又讓諸侯國擁有獨立的經濟權利,一時之間,國家重新煥發了活力。

由此我們可以認為,合理的制度不是一成不變的,這也符合經濟規律。不過漢初的許多架構,為後世提供了借鑑和參考,如同儀表盤上的指標,總算趨於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