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網

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林業

“焚書”新估

2022-08-07由 夔素 發表于 林業

鴉片熬水喝能治什麼病

“焚書”新估

古人對帝王評功論業,比以文武兩道為本,所謂“文治武功”是也。秦始皇嬴政,世稱“千古一帝”,自是以“武功”而論,其文治事業卻不甚成功。雖有“車同軌,書同文”、“廢分封,立郡縣”之類便民利統的良政善策,福澤百代。然而“焚書坑儒”,殊時異代,讀書人言惡必稽,似乎過甚於功遠矣。

若《史記》所記不錯,則嬴政所坑殺的實是術士,而非儒生。有術士侯生、盧生二人,奉命求仙問藥,非但事不能成,且私下又對嬴政有非議之辭。嬴政怒,於是將相關聯者,約四百六十餘人盡皆坑殺。言“坑儒”實不實之罪也。豈後世儒生自詡命貴而妄竄之乎?當然,平居無罪,無論何種身

,都不當死,妄殺、濫殺都是暴虐,罪孽昭然,史不容泯。

後有愛新覺羅·弘曆者,濫興文網,夷戮空前,嬴政弗如遠甚,猶靦顏以“十全老人”自居,是不知人間尚有羞恥事也!

至於指“焚書”為浩劫,則似乎貶抑太過。“焚書”緣起於嬴政一統天下之後,博士官淳于越再提分封,建議“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又說“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作為法家人物的丞相李斯,自然不以“法先王”為然。他認為“愚儒”們“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所以建議:

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嬴政納其言,於是乃有“焚書”事。

按李斯之議,詩、書、諸子之典,是該焚滅絕世的,而“醫藥卜筮種樹之書”則是被赦免的。然而實施的結果正相反:該殄絕的至今未盡絕,被豁免的卻靡有孑遺。始皇歿後,世無秦火,然而隨世消亡之作,更不知何千何萬,其誰之罪耶?經典必不因火焚而絕世,劣作必不由無火而長存,天之道也。聖賢真知豈有不敵暴君惡火之理?所以嬴政焚書,非徒枉然,又招惡名;疲兵勞民,昏之極矣!

而況,為了統一思想而焚書,是隻知愚民而不知所以愚民也。消除民眾的思想,卻不指定一種思想作為替代,只能算是統一“無思想”,而非統一思想。既已為“無”,就可能生髮出任何新思想,所謂“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就是無中生有的新思想,是反血統論的先聲。漢武帝“獨尊儒術”才是名副其實的“統一思想”,劉徹算是完成了嬴政的未竟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