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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智慧化系統深化設計檔案深度標準

2022-07-25由 智慧化 發表于 林業

什麼叫設計深度

1 總則

1.0.1

為了規範智慧建築工程深化設計,提高智慧建築的設計質量,統一深化設計深度,制訂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於智慧辦公樓、綜合樓、住宅樓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其他工程專案也可參照使用。

1.0.3

智慧建築工程深化設計,除應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0.4

本規定對設計檔案編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對於具體的工程專案設計,執行本規定時可根據專案的內容和設計範圍對本規定的條文進行合理的取捨。

建築智慧化系統深化設計檔案深度標準

2術語

2.0.1

智慧建築(IB) Intelligent Building

以建築物為平臺,兼備資訊設施系統、資訊化應用系統、建築裝置管理系統、公共安全系統等,集結構、系統、服務、管理及其最佳化組合為一體,向人們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節能、環保、健康的建築環境。

2.0.2

智慧化整合系統(IIS)Intelligented Integration System

將不同功能的建築智慧化系統,透過統一的資訊平臺實現整合,以形成具有資訊彙集、資源共享及最佳化管理等綜合功能的系統。

2.0.3

資訊設施系統(ITSI)IT System infrastructure

為確保建築物與外部資訊通訊網的互聯及資訊暢通,能對語音、資料、影象和多媒體等資訊予以接收、交換、傳輸、儲存、檢索和顯示等綜合處理功能的多種類資訊裝置系統加以組合,提供實現建築物業務及管理等應用功能的基礎設施。

2.0.4

資訊化應用系統(ITAS) IT Application System

以建築物資訊設施系統和建築裝置管理系統等為基礎,為滿足建築物各類業務和管理功能的多種類資訊裝置與應用軟體而組合的系統。

2.0.5

建築裝置管理系統(BMS)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對建築裝置監控系統和公共安全管理系統等實施綜合管理的系統。

2.0.6

公共安全系統(PSS) Public Security System

為維護公共安全,綜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能應對危害社會安全的各類突發事件而構建的技術防範系統或保障體系。

2.0.7

機房工程 (EEEP)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

為提供智慧化系統的裝置和裝置等安裝條件,以確保各系統安全、穩定和可靠地執行與維護的建築環境而實施的綜合工程。

2.0.8

安全防範系統(SPS)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以維護社會公共安全為目的,運用安全防範產品和其他相關產品所構成的入侵報警系統、影片安防監控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防爆安全檢查系統,或由這些系統為子系統組成或整合的電子系統或網路。

2.0.9

入侵報警系統(IAS) intruder alarm system

利用感測器技術和電子資訊科技探測並指示非法進入或試圖非法進入設防區域的行為、處理報警信託、發出報警資訊的電子系統或網路。

2.0.10

影片安防監控系統(VSCS) video surveillance and control system

利用影片技術探測、監視設防區域並實時顯示、記錄現場影象的電子系統或網路。

2.0.11

電子巡查系統 guard tour system

對安保巡查人員的巡查路線、方法及過程進行管理和控制電子系統。

2.0.12

停車庫(場)管理系統 parking lots management system

對進、出停車庫(場)的車輛進行自動登入、監控和管理的電子系統或網路

2.0.13

周界 perimeter

需要進行實體防護或/和電子防護的某些區域的邊界。

2.0.14

監視區 surveillance area

實體周界防護系統或/和電子周界防護系統所組成的周界警戒線與防護區邊界之間的區域。

2.0.15

防護區 protection area

允許公眾出入的、防護目標所在的區域或部位。

2.0.16

監控中心 surveillance and control centre

安全防範系統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統在此接收、處理各子系統發來的報警資訊、狀態資訊,並將處理後的報警資訊、監控指令分別發往報警接收中心和相關子系統。

2.0.17

報警接收中心 alarm receiving center

接收一個或多個監控中心的報警資訊並處理警情的處所。通常也稱為接處警中心(如公安機關的接警中心)

3 一般規定

3.1

智慧化系統深化施工圖設計檔案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3.1.1

各系統深化施工圖說明應寫明設計依據、遵循的規範與標準、相關係統應用軟體的功能說明、介面描述、裝置安裝與管線敷設要求等基本資訊。

3.1.2

各系統的系統圖(或原理圖)。

3.1.3

各系統的平面管線圖,包括必要的室內外管線綜合圖。

3.1.4

各系統的主要裝置材料表。

3.1.5

各機房的平面佈置圖。

3.1.6

施工所需的安裝詳圖、接線圖。

3.2

在確保準確表達設計意圖的前提下,不同系統的平面管線圖可酌情合併。

3.3

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規定圖形、符號及標準方式。

3.4

平面圖中個協調應擁有各自不同的圖層,圖層分配參見附錄1。

4. 系統整合

4.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4.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4.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4.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4.1.4

應說明系統整合與子系統施工介面的劃分。

4.1.5

應說明系統整合的架構和原理,系統的軟硬體環境(伺服器、作業系統、資料庫)

4.1.6

應說明與子系統整合所採用的技術方案、通訊協議和通訊內容。

4.1.7

應說明系統的資料庫設計、介面設計、功能設計。

4.2

平面圖

4.2.1

應註明與子系統連線所採用的介面方式、線纜規格型號要求、接地要求

4.3

系統圖

4.3.1

應說明系統的架構和模組劃分。

4.3.1

應說明與子系統的通訊方式、介面協議。

4.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4.5.1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5. 防雷接地

5.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5.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5.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5.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5.1.4

應說明各弱電系統所需電源線路的防雷設計與接地施工要點。

5.1.5

應說明各弱電系統訊號線路的防雷設計和保護接地的施工要點

5.1.6

應說明所選用的各類電湧保護器(SPD)的型號與規格、連線方式及施工要點。

5.1.7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5.2

平面圖

5.2.1

應標出各類浪湧保護器的平面位置、連線方式。

5.2.2

應標出接地端所採用導線的材料、截面積及接地線的安裝要求。

5.2.3

應標出弱電系統戶外專用供電線路及各類訊號線路所選用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5.2.4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5.3

系統圖

5.3.1

應標註接地系統的等電位連線方式。

5.3.2

應標註訊號線路的防雷與接地方式。

5.3.3

應標註電湧保護器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5.4

詳圖

5.4.1

電信間(弱電間)等電位接地端子板及與配線架連線詳圖。

5.4.2

中心機房等電位接地端子板佈局詳圖。

5.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5.5.1

應列出浪湧保護器(SPD)、 接地導線、等電位接地端子板、遮蔽金屬管等主要裝置與材料的資訊。

5.5.2

應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6.

建築裝置監控系統

6.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6.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6.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6.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6.1.4

應說明系統特點和功能描述。

6.1.5

應說明建築物的性質、BA系統的規模

6.1.6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規格及其他相應要求

6.1.7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6.1.8

軟體功能說明和執行平臺的要求。

6.1.9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6

.

2

平面圖

6

.

2

.

1

應標出建築物內所有受控(或監視)裝置的平面位置及編號。

6

.

2

.

2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6

.

2

.

3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6

.

2

.

4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6

.3

系統圖

6

.3.1

應標註DI、DO,AI、AO的接線原理圖。

6

.3.2

應標註DI、DO,AI、AO的點位表。

6

.3.3

應標註各受控裝置控制原理圖。

6

.3.

4

應反映系統裝置之間及與其它系統之間的各類訊號的傳輸路徑,線纜連線關係。

6

.3.

5

應標註或說明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6

.3.

6

應描述軟體的主要執行平臺和功能。

6

.3.

7

其他需要的說明。

6.4

詳圖

6.4.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6.4.2

電信間(弱電間)內總配線架佈置詳圖。

6.4.3

BA線纜所需的線槽及線纜走向詳圖。

6

.

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6.5.1

應標註系統裝置及各類閥門、感測器、變送器等裝置的選型(含主要裝置器材效能及技術指標)

6.5.2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7.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7.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7.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7.1.4

應說明系統特點和功能描述。

7.1.5

應說明消防分割槽的描述。

7.1.6

應說明各類探測器的設定描述。

7.1.7

應說明聯動控制和兩次迴路的要求。

7.1.8

明確控制訊號的形式或介面。

7.1.9

軟體功能說明和執行平臺的要求。

7.1.10

電源要求說明

7.1.11

應說明裝置安裝的要點。

7.1.12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與規格。

7.1.13

應說明線纜的穿管規格。

7.1.14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7.1.15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7.1.16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7.2

平面圖

7.2.1

應說明主機裝置、控制箱、顯示裝置佈置安裝的要求(空間位置、安裝方式等)

7.2.2

應說明各探測器、水流指示器、警鈴(警號)、消防專用電話(或插口)、緊急按鈕、樓層顯示單元等的平面佈置(含標高尺寸)

7.2.3

應明確各聯動裝置的連線節點位置和控制點

7.2.3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7.3.

系統圖

7.3.1

應標註報警主機、控制模組、各類報警感測器、緊急按鈕、電話插口等裝置。

7.3.2

應標註裝置的型號、數量。

7.3.3

應標註裝置各類裝置的連線方式及採用的連線介質。

7.4

詳圖

7.4.1

裝置單元安裝詳圖

7.4.2

裝置端子接線圖

7.4.3

聯動控制表:主要應表明聯動控制的點位數量;執行聯動控制的相關裝置或模組的名稱和位置

7.4.4

電信間(弱電間)佈置詳圖。

7.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7.5.1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8

廣播音響與應急廣播系統

8.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8.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8.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8.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8.1.4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規格及阻燃要求

8.1.5

應說明管道的規格及阻燃要求。

8.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8.1.7

應說明系統配電要求。

8.1.8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8.1.

9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在本說明中應予列出。

8.

2

平面圖

8.

2

.

1

應標出各類揚聲器和音控裝置的平面位置及編號。

8.

2

.

2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8.

2

.

3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8.

2

.

4

應標出機櫃、操作檯在機房內的平面佈置位置。

8.

2

.

5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8.3

系統圖

8.3.1

應標註揚聲器的型號、規格及編號。

8.3.2

應反映各揚聲器佈置的區域。

8.3.3

應反映系統裝置之間及與其它系統之間的各類訊號的傳輸路徑,線纜連線關係。

8.3.

4

應反映本系統與其它系統之間的訊號傳輸介面的型別。

8.3.

5

應標註或說明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8.

4

詳圖

8.

4

.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8.

4

.2

機房裝置佈置詳圖。

8.

4

.

3

機櫃佈置詳圖。

8.

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8.

5

.1

應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品牌的基本資訊。

8.

6

系統廣播分割槽報警聯動對應表

8.

6

.1

應對每個廣播分割槽及報警聯動切換點進行標註編號。

8.

6

.2

反映火災報警時,緊急廣播的切換、廣播規則及每個報警聯動點對應的廣播樓層或區域。

8.

6

.3

反映每個廣播區域、報警聯動點與消防報警防區的對應關係。

9

衛星電視接收與有線電視系統

9.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9.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9.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9.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9

.1.4

應說明線材、管道、配線箱、裝置箱、立杆的配置要求。

9

.1.5

應說明室外天線及其基礎的規格、數量及施工要求。

9

.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9

.1.7

應說明系統配電要求。

9

.1.

8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9

.1.

9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在本說明中應予列出。

9

.

2

平面圖

9

.

2

.

1

應標出訊號終端面板和分支分配器的平面佈置位置及編號。

9

.

2

.

2

室外平面圖應標出過路井、光纖接線盒、光纖交接箱、訊號中繼機箱、立杆的位置並編號。

9

.

2

.

3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9

.

2

.

4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9

.

2

.

5

應標出機櫃、操作檯在機房內的平面佈置位置。

9

.

2

.

6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9

.3

系統圖

9

.3.1

應標註訊號終端面板、分支分配器、放大器的型號、規格及編號。

9

.3.2

應反映分支分配器、放大器所處的區域。

9

.3.3

應反映系統裝置之間及與其它系統之間的各類訊號的傳輸路徑,線纜連線關係及訊號傳輸介面的型別。。

9

.3.

4

應標註光接收器輸出的訊號電平值、放大器的訊號輸入電平值和每個使用者終端輸出的訊號電平值。

9

.3.

4

應標註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9

.

4

詳圖

9

.

4

.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9

.

4

.2

機房裝置佈置詳圖。

9

.

4

.

3

中繼裝置箱佈置詳圖。

9

.

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9

.

5

.1

應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品牌的基本資訊。

10.安全技術規範系統

10.1

入侵報警系統

10.1.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0.1.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0.1.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0.1.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0.1.1.4

應闡明建築物(群)需要防護的區域和部位,防護區域周界範圍、長度;說明系統使用技術型別;說明監控中心向報警接收中心的報警方式和報警響應時間。

10.1.1.5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規格及其他相應要求。

10.1.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0.1.1.7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0.1.2

平面圖

10.1.2

.

1

應標出防護區報警點分佈圖。圖上應標明每個防區的位置、範圍或長度,標明報警探測器和設/撤防操作鍵盤的安裝部位

10.1.2

.

2

明列防區劃分表。表內應標明各防區防護範圍、探測器類別和防區性質(永久防區、即時防區、延時防區)

10

.

1

.

2.3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0

.

1

.

2.4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10.1.2

.

5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0.1.

3

系統圖

10.1.

3.1

應標註系統裝置供電方式、電源配置及容量。

10.1.

3.2

應標註防區內報警探測感測器及系統裝置的安裝方式、安裝圖、接線圖。

10.1.

3.3

報警中心控制檯構成及裝置聯接圖(包括報警主機、管理計算機、印表機、報警模擬地圖、電源等),並顯示與報警接收中心報警資訊傳輸方式。

10.1.

3.

4

應標註或說明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10.1.

3.

5

應標註系統配管配線圖

10.1.

3.

6

其他需要的說明。

10.1.4

詳圖

10.1.4.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10.1.4.2

電信間(弱電間)內總配線架佈置詳圖。

10.1.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0.1.5.1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10.2

影片安防監控系統

10.2.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0.2.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0.2.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0.2.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0.2.1.4

應闡明建築物(群)需要進行影片監控的部位、監控形式(定向或變向)、影片系統技術指標要求以及監控影象資訊儲存時間的要求。

10.2.1.5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規格及其他相應要求。

10.2.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0.2.1.7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0.2.2

平面圖

10.2.2

.

1

應標出監控攝像機分佈圖。以及監控攝像機的相應編號等

10.2.2

.

2

應列出影片監控點列表(表內應當標明影片監控範圍、監控形式、攝像機規格和型號、鏡頭規格和型號、鏡頭光圈類別和焦距)

10.2.2

.

3

應標出影象資訊傳輸系統和攝像機供電系統布管佈線圖

10

.

2.2.4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0

.

2

.

2.5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10.2.2

.

6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0.2.

3

系統圖

10.2.

3.1

應標註影象同步、攝像機供電方式、供電電源的說明。

10.2.

3.

2

應標註影象資訊傳輸方式、傳輸裝置器材組成及傳輸系統圖。

10.2.

3.

3

應標註監控中心裝置組成及裝置連線圖

10.2.

3.

4

應標註或說明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10.2.

3.

5

應標註系統配管配線圖

10.2.

3.

6

其他需要的說明。

10.2.4

詳圖

10.2.4.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10.2.4.2

電信間(弱電間)內總配線架佈置詳圖。

10.2.4.3

攝像機安裝方式及安裝詳圖。

10.2.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0.2.5.1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包括達到影象儲存時間要求所需的配置)

10.3

出入口控制系統(包括安全防盜門、樓宇訪客對講系統)

10.3.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0.3.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0.3.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0.3.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0.3.1.4

應闡明出入口型別、用途,出入口寬度及出入控制機構、控制方式。

10.3.1.5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規格及其他相應要求。

10.3.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0.3.1.7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0.3.2

平面圖

10.3.2

.

1

應標出出入口位置和裝置的具體分佈以及相應編號等。

10.3.2

.

2

應標出聯網系統的布管佈線圖

10.3.2.3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0.3

.

2.4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10.3.2

.

5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0.3.

3

系統圖

10.3.

3.1

應標註控制裝置及執行機構之間控制關係、控制原理圖及裝置接線圖。

10.3.

3.2

應標註系統供電方式、電源及供電線纜線徑要求。

10.3.

3.

5

應標註或說明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10.3.

3.

6

應標註系統配管配線圖

10.3.

3.

7

其他需要的說明。

10.3.4

詳圖

10.3.4.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10.3.4.2

電信間(弱電間)內總配線架佈置詳圖。

10.3.4.3

防盜門型別及安裝方式、安裝圖。

10.3.4.4

系統主要裝置(包括門口機、室內機、管理機等)安裝方式及安裝圖

10.3.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0.3.5.1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10.4

電子巡查系統

10.4.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0.4.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0.4.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0.4.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0.4.1.4

應闡明巡查要求、巡查方式及系統採用的技術型別。

10.4.1.5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規格及其他相應要求。

10.4.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0.4.1.7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0.4.2

平面圖

10.4.2

.

1

應標出資訊識讀器分佈圖。以及資訊識讀器的相應編號等

10.4.2

.

2

應列出資訊識讀器編號列表(表中註明資訊識讀器安裝部位)

10.4.2

.

3

應標出線上式電子巡查系統供電和聯網系統布管佈線圖

10.4.2.4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0.4

.

2.5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10.4.2

.

6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0.4.

3

系統圖

10.4.

3.1

應標註電子巡查系統系統裝置聯接圖。

10.4.

3.

2

應標註或說明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10.4.

3.

3

應標註系統配管配線圖

10.4.

3.

4

其他需要的說明。

10.4.4

詳圖

10.4.4.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10.4.4.2

電信間(弱電間)內總配線架佈置詳圖。

10.4.4.3

資訊識讀器的安裝及接線詳圖。

10.4.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0.4.5.1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包括達到影象儲存時間要求所需的配置)

11. 綜合佈線系統

11.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1.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1.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1.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1.1.4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與規格。

11.1.5

應說明線纜的穿管規格。

11.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1.1.7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11.1.8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1.2

平面圖(可與計算機網路、電話通訊等系統一併表示)

11.2.1

應標出資訊口的平面位置,必要時可將語音口和資料口分別表示。

11.2.2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1.2.3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11.2.4

應標出配線架的平面位置及編號。

11.2.5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1.3

系統圖

11.3.1

應標註配線架的型號、規格及編號。

11.3.2

應標註各配線架所處的樓層與豎井編號。

11.3.3

應標註線纜的型號與規格。

11.3.4

應標註各配線架所連線的資訊口的數量。

11.4

詳圖

11.4.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11.4.2

總配線架所在機房詳圖

11.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1.5.1

應列出總配線架(或機櫃)、樓層配線架、線纜、資訊面板等主要裝置與材料的資訊。

11.5.2

應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圖例或符號、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12. 電話通訊系統

12.1

深化設計施工說明(本說明可與綜合佈線系統合併)

12.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2.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2.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2.1.4

應明確電話通訊系統(包括交換機、IP電話等)的型別和容量

12.1.5

應明確接入中繼線的類別、容量

12.1.6

應說明交換裝置資料埠的容量、語音埠的容量以及無線通訊的類別和容量

12.1.7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與規格。

12.1.8

應說明線纜的穿管規格。

12.1.9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2.1.10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12.1.11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2.2

電話通訊系統的組成及系統圖

12.3

電話通訊平面圖(可與綜合佈線系統平面圖合併)

12.3

平面管線圖(可與計算機網路、綜合佈線詳圖等系統一併表示)

12.3.1

應與綜合佈線系統設計相一致,並考慮無線微蜂窩發射天線的布點與連線。

12.3.2

應標出資訊口的平面位置。

12.3.3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與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2.3.4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與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12.3.5

應標出配線架的平面位置及編號。

12.3.6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2.4

電話通訊機房裝置佈局平面圖

12.4.1

主要裝置(包括交換機主機、直流供電系統、配線架、話務員操作檯等等)的佈局

12.4.2

機房內各類線槽及線纜的走向

12.5

詳圖(可與綜合佈線系統詳圖合併)

12.5.1

電信間(弱電間)佈置詳圖

12.5.2

總配線架所在機房詳圖

12.6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2.6.1

應列出交換機主機、直流供電系統、話務員操作檯總配線架(或機櫃)、樓層配線架、線纜、資訊面板等主要裝置與材料的資訊。

12.6.2

應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圖例或符號、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12.6.3

當採用IP電話通訊系統時,應考慮與計算機網路系統相匹配。

13. 計算機網路系統

13.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3.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3.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3.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3.1.4

應說明核心層與接入層交換機的型號、頻寬及各類資料埠的容量。

13.1.5

應說明廣域網寬頻接入和無線區域網接入的類別、容量。

13.1.6

應說明網路安全、鏈路負載均衡等裝置的連線及頻寬。

13.1.7

應說明裝置安裝的要點。

12.1.8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與規格。

12.1.9

應說明線纜的穿管規格。

12.1.10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2.1.11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12.1.12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3.2

平面圖(可與綜合佈線系統平面圖合併)

13.3

平面管線圖(可與計算機網路、綜合佈線詳圖等系統一併表示)

13.4

系統圖

13.4.1

應標註的內容應包括:核心層交換機、接入層交換機、廣域網寬頻接入、無線區域網接入、鏈路負載均衡、網路安全和網路管理等。

13.4.2

應標註裝置的型號、數量。

13.4.3

應標註裝置各類資訊介面的頻寬、連線方式及採用的連線介質等內容。

13.5

詳圖

13.5.1

電信間(弱電間)、箱佈置、接線詳圖。

13.5.2

資訊中心機房內總配線架佈置詳圖。

13.5.2

網路資訊線纜所需的線槽及線纜走向詳圖。

13.5.2

應標出網路裝置在配線架的佈局及編號。

13.6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3.6.1

應列出核心交換機、各接入層交換機、廣域網寬頻接入路由器、無線區域網接入、防火牆、網路安全檢測、鏈路負載均衡器等裝置。

13.6.2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圖例或符號、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14

車庫(車輛)管理系統

14

.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4

.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4

.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4

.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4

.1.4

應說明線材、管道、配線箱、裝置箱、立杆的配置要求。

14

.1.5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4

.1.6

應說明系統配電要求。

14

.1.7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14

.1.8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在本說明中應予以列出。

14

.

2

平面圖

14

.

2

.

1

應標出裝置島(含裝置)、欄杆、收費亭、地感線圈、電子指示牌、攝象機、管理中心的平面位置。

14

.

2

.

2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4

.

2

.

3

應標出垂直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與規格。

14

.

2

.

4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4

.3

系統圖

14

.3.1

應標註裝置的型號、規格。

14

.3.2

應反映裝置佈置的區域。

14

.3.3

應反映系統裝置之間及與其它系統之間的各類訊號的傳輸路徑,線纜連線關係及訊號傳輸介面的型別。

14

.3.

4

應標註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14

.

4

詳圖

14

.

4

.1

管理中心裝置佈置詳圖。

14

.

4

.2

收費亭裝置佈置詳圖。

14

.

4

.

3

車輛出入口裝置佈置詳圖。

14

.

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4

.

5

.1

應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品牌的基本資訊。

15

行動通訊室內覆蓋系統

15

.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5

.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5

.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5

.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5

.1.4

應說明線材、管道、天線立杆的配置要求。

15

.1.5

應說明室外天線及其基礎的規格、數量及施工要求。

15

.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5

.1.7

應說明系統配電要求。

15

.1.

8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15

.1.

9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在本說明中應予列出。

15

.

2

平面圖

15

.

2

.

1

應標出室內天線和放大器、分支分配器、裝置箱、裝置電源的平面佈置位置及編號。

15

.

2

.

2

應標出室外天線的佈置位置,並註明各天線的名稱、規格。

15

.

2

.

3

應標出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5

.

2

.

4

系統有機房的,應反映機房位置,並應反映室外聯網訊號的管線介面位置。

15

.

2

.

5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5

.3

系統圖

15

.3.1

應標註室內外天線、分支分配器、放大器的型號、規格及編號。

15

.3.2

應反映室內外天線、分支分配器、放大器所處的區域。

15

.3.3

應標註室內天線的功率、放大器的訊號輸入電平值。

15

.3.

4

應標註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15

.

4

詳圖

15

.

4

.1

電信間(弱電間)佈置詳圖

15

.

4

.2

機房裝置佈置詳圖。

15

.

4

.

3

中繼裝置箱佈置詳圖。

15

.

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5

.

5

.1

應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品牌的基本資訊。

16. 多媒體會議系統

16.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6.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6.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6.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6.1.4

描述系統主要功能和軟體說明。

16.1.5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與規格。

16.1.6

應說明線纜的穿管規格。

16.1.7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6.1.8

應說明接地的施工要點。

16.1.9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6.2

平面圖

16.2.1

應標出所有視、音訊裝置安裝位置(包括標高要求)。

16.2.2

應標出主要線管(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6.2.3

應標明控制室的平面位置。

16.2.4

擬標明觀察窗的平面佈置。

16.2.5

應標明控制檯的平面佈置位置

16.2.6

燈光、照明平面佈置

16.2.7

應說明裝置安裝的特殊要求。

16.2.8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6.2.9

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16.3

系統圖

16.3.1

應標明系統組成的所有影片、音訊裝置。

16.3.2

應標明裝置的型號、規格、數量。

16.3.3

應標明各裝置間各種訊號流向、拓撲關係。

16.3.4

應標明各音訊裝置的機電接配置。

16.3.5

應標明電話會議、影片會議系統的組網形式和介面要求。

16.3.6

應標明配電箱佈置位置

16.3.7

其他需要的說明。

16.4

詳圖

16.4.1

主要裝置安裝大樣圖。

16.4.2

控制檯的詳圖和尺寸。

16.4.3

機櫃佈置圖。

16.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6.5.1

應列出並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17. 多媒體顯示系統

17.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7.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7.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7.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7.1.4

描述系統主要功能和軟體說明。

17.1.5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與規格。

17.1.6

應說明線纜的穿管規格。

17.1.7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7.1.8

應說明接地的施工要點。

17.1.9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7.2

平面圖

17.2.1

應標出顯示裝置安裝位置(包括標高要求)。

17.2.2

應標出主要線管(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7.2.3

應標明控制室的平面位置。

17.2.4

應說明顯示裝置安裝的特殊要求。

17.2.8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7.2.9

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17.3

系統圖

17.3.1

應標明系統組成的顯示、控制裝置。

17.3.2

應標明裝置的型號、規格、數量。

17.3.3

應標明各裝置間的連線關係。

17.3.4

應標明配電箱佈置位置。

17.3.5

應描述軟體的主要執行平臺和功能。

17.3.6

應標明電源的要求。

17.3.7

其他需要的說明。

17.4

詳圖

17.4.1

顯示裝置安裝大樣圖。

17.4.2

控制檯的詳圖和尺寸。

17.4.3

機櫃佈置圖。

17.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7.5.1

應列出並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18 家居智慧化系統

18.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8.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8.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8.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8.1.4

應說明系統特點和功能描述。

18.1.5

應說明線材的型號、規格及其他相應要求

18.1.6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8.1.7

應說明管線敷設與裝置安裝的要點。

18.1.8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8

.

2

平面圖

18

.

2

.

1

應標出的室內所有語音、資料、影象等資訊點的平面位置及編號。

18.2

.

2

應標出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8.2

.

3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8.2

.

4

應說明裝置安裝的特殊要求。

18.2

.

5

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18.

3

系統圖

18.

3.1

應標註室內語音、資料、影象系統組成、及裝置聯接圖。

18.

3.2

應標註室內家居BA系統組成及DI、DO、AI、AO點位表。

18.

3.3

應標註戶內影片安防監控系統監控點表、監控攝像機佈置圖、以及裝置聯接圖。

18.

3.

4

室內資訊通訊系統、安防系統及裝置控制系統與外網的聯接方式及聯接圖。

18.

3.

5

應反映資訊配線箱佈置及箱內資訊交換、轉接原理圖及線纜接線圖。

18.

3.

6

應標註或說明線纜的型號、規格與數量。

18.

3.

7

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18.4

詳圖

18.4.1

家居控制箱內控制模組安裝和接線詳圖。

18.4.2

其他主要裝置安裝大樣圖

18.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8.5.1

應註明裝置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19.

機房工程

19.1

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

19.1.1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規範、標準。

19.1.2

應列明本工程適用的標準圖集。

19.1.3

應明確深化設計與施工範圍。

19.1.4

應說明機房內主要裝置的佈局與安裝要點。

19.1.6

應說明機房內強、弱電系統的管線敷設與安裝的要點。

19.1.7

應說明線纜的穿管規格。

19.1.8

應說明機房裝飾工程、空調及通風系統、電氣系統、消防系統的施工要點。

19.1.9

應說明防雷與接地的施工要點。

19.1.10

當平面圖中未列出符號與圖例時,說明中應予列出。

19.2

平面圖

19.2.1

應標出機房內主要裝置的佈局

19.2.2

應標出強、弱電系統水平橋架(或線槽)、管線的數量、規格及敷設方式。

19.2.3

應標出機房內天花吊頂、隔斷及牆面、地面、門窗以及其相應的隱蔽工程的平面圖和立面圖。

19.2.4

應標出配線架的平面位置及編號。

19.2.5

應列出符號與圖例(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9.3

系統圖

19.3.1

包括空調及通風系統、電氣系統、消防系統、機房監控系統的組成與系統圖。

19.4

詳圖

19.4.1

機房佈置詳圖

19.4.2

機房內總配線架及各類機櫃佈局詳圖(可與綜合佈線系統、計算機網路、電話通訊等系統一併表示)

19.5

主要裝置與材料表

19.5.1

應列出裝飾工程、空調及通風、電氣、消防等系統主要裝置與材料的資訊。

19.5.2

應註明裝置與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與單位、產地(或品牌)的基本資訊。

20.其他系統:呼叫系統,資訊顯示系統、票務系統,VOD系統等專用系統

20.1

專用系統深化設計檔案的內容應包括深化設計與施工說明、系統圖、平面圖、詳圖、主要裝置與材料表,檔案深度可參照上述其他系統的規定執行。

20.2

平面圖可酌情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