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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儀器的校準規程方法依據

2022-02-20由 999化學網 發表于 漁業

滴定公式每個數值代表什麼

玻璃容量儀器所標示的容積往往和真實容積之間會有誤差,這種誤差,對一般工業上的分析工作可以不必進行校正。但在準確度要求較高的分析工作中,就必須進行校準。容量器具都不可能製作得絕對符合標示值,它們的允許誤差見表1-2。

玻璃儀器的校準規程方法依據

玻璃儀器

“升”是一千克水在標準大氣壓下和最大密度(溫度為3.98C時,水的最大密度等於1)時所佔的體積。實際上,我們的一般測量工作不可能在3.980下進行,一般規定以20℃為標準溫度;也不可能在真空中進行稱量。所以,將任一溫度下水的重量換算成容積單位時,必須考慮三個因素:

溫度改變,水的密度也隨之改變;物體由於空氣的浮力致使重量改變;溫度改變時,由於玻璃器具的熱脹冷縮而引起容積的政變。

表1-2容量器具的允許誤

玻璃儀器的校準規程方法依據

玻璃儀器的校準規程方法依據

容量器皿容積的校準方法,是稱量容量器具某一刻度內放出成容納的蒸餾水,然後根據在該溫度時水的密度將水的重量換算為容積。換算公式:

Vt=Wt / dt

式中Vt一在t℃時水的體積;

Wt一在空氣中t℃時,以黃銅砝碼稱得水的重量;

dt一在空氣中t℃時水的密度。

一般容量器皿所標示出的容積(或刻度)數,是指在20℃時的體積,當溫度變化影響其體積變化是對20℃時容器的體積比較而言的,這個變化可用下式表示:

Vt=V20+V20(t-20)×0,000026

式中0.000026是玻璃膨脹係數。將(2)式代入(1)式中,

則:

V20+V20(t-20)×0,。000026=Wt/dt

Wt

v20=————————————————

dt{1+(t-20) ×0,000026}

dt{1+(1-20)×0。000026}=r

wt

V20=_____

r

(4)式中的r,表示在不同溫度下,以水充滿20℃時容積為1升的玻璃器具,於空氣中用黃銅砝碼所稱得的水重。r可透過(3)式計算求得。式中的dt為水在t℃時在空氣中的密度。表1-3是10~40℃間的r值。在任一溫度下校正玻璃容器並換算為20℃時的體積時,根據(4)式計算即可以。

表1-3 10~40℃間r值

玻璃儀器的校準規程方法依據

例如:容積為1升的容量瓶,在21℃時校正,稱得水重為998.15克,從表1-3中査得21℃時r值為996.99克,則該容量瓶在20℃時的真實容積為:

V20=Wt/r=998。15/996。99×1000=1001。07毫升

校正值為1001.07-1000=+1.07毫升

以上這個校準方法是比較精密而準確的,因為考慮了影響玻璃僅器容積變化的三個因素。在進行準確度要求較高的實驗工作時很為適用。

但在一般的況下,因為儀影的因素都以忽略不計。所以在校準僅器時,直接積影前列的會式(1)進行校準。這種方法是基於在不同溫度下,水的密度都已很準確地測定過。水的重量被在該溫度下的度除,即為化溫度下的體積。用這種方法是較正在任意溫度下容器的體積,將校正數值直接計算在所用液體體積內即可以了。表1-4是溫度在15-30℃時水的密度。

表1-4 在15-30℃時的水的密度

玻璃儀器的校準規程方法依據

例知,在18℃,由滴定管中放圖9,96毫升水,其重量9.94克。查表1-4得知在18℃時,每毫升水的重量為0。99751克,據公式(1)計算其作積為:

Vt=Wt/dt

V18=__9。94_____9。96毫升

0。99751

則0~10毫升刻度這一段容積的誤差應為:

9.96-9,95=士0.01毫升

所以在18℃時用0~10毫升這一段滴定管時,就要加上0.01毫升。

滴定管的校準

將滴定管充分洗淨並在活塞上塗以凡士林後,注入與室溫相同的蒸餾水,調整液麵至刻度0處,記當時水的溫度,然後以滴定時的速度放出0~10毫升間的一段水(不一定恰等於10毫升,但相差也不得超過士0.1毫升),於洗淨、乾燥冷至室溫並準確稱過重量的50毫升的定確燒瓶中。稱其重量(準確至0.01克)。兩次重量之差即為放出水的重量。

同法,依次稱出10~20毫升,20~30毫升……等刻度間的水重。以實驗時溫度查表1-3中的對應r值,然後按公式(4)計算出摘定管各段刻度間的體積及校正值;或者以實驗溫度時表1-4中一毫升水的重量,按公式(1)計算出各段刻度間的體積及校正值。

表1-5滴定管校準數值一例

水溫21℃ 1毫升水=0.99700克

玻璃儀器的校準規程方法依據

下面將溫度為21℃時校準一支50毫升滴定管以公式(1)計算法的一個例項資料,列表1-5。

刻度移液管的校準與滴定管的校準方法相同,但單標大肚式的移液管只校準總容積一次即可。

容量瓶的校準

上述滴定管的校準方法是採用的稱量法,而容量瓶的校準除可用稱量法外,還有比較法。

1.

稱量法

將洗乾淨乾燥帶塞的容量瓶在0.1克感量的天平上準確稱出空瓶重量,注入蒸餾水至標線刻度,記錄水溫。用濾紙條吸乾瓶頸內壁和瓶外的水滴,蓋上瓶塞稱重(如250毫升的容量瓶,則要求稱準至0.1克)。兩次重量之差即為容量瓶容納的水重,按公式(1)計算出(在20℃)該容量瓶的真實體積數值,求出校正值。可用移液管加入或吸出校正值數的水,重新刻畫一標線記號。

2.

比較法

在很多情況下,容量瓶與移液管是平行使用的。因此,重要的不是要知道所用容量瓶的絕對容積,而是容量瓶與移液管的容積比是否正確。例如,500毫升的容量瓶的容積是否為50毫升移液管所放出液體體積的10倍。校準的方法,可用已經校準過的100(或50)毫升的移液管,連續加入5(或10)次蒸餾永於乾燥的500毫升的容量瓶中,觀察是否與容量瓶的標線相符合,如不符合,可在瓶頸上重刻一新標線記號。在使用該容量瓶時,需加上5(或10)次100或50)

毫升移液管的校定值;或者在觀察容量瓶的液麵前,將5(或10)次100(或50)毫升移液管的校正值總體積數,用小移液管加入或吸出相當量的水後,再重刻畫一新的標線記號。